关于征求对《辽宁省工程系列广播电视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已截止。经征集,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1〕3号)精神,我们会同省广播电视局研究起草了《辽宁省工程系列广播电视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9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处(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邮箱),无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处 朱喆
电 话:024-22959170(兼传真)
邮 箱:lnrstzjc522@163.com
附件:《辽宁省工程系列广播电视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