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辽宁省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征求 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人才引领发展的关键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开展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61号)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了《辽宁省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12月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处(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邮箱),无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 马赛男
电 话:024-22959125
传 真:024-22959125
邮 箱:lnrszjc@126.com
附件:《辽宁省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才开发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