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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辽宁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辽政发〔2022〕19号)有关规定,我们起草了《辽宁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处(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邮箱),无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联系方式:宗自强

  电话:024-22955753,传真:024-22955851

  邮   箱:zynljsc.lnrst@ln.gov.cn

  附件:辽宁省技工学校设立审批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处

  2024年12月16日 

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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