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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征集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实施保障单位的通知》(已截止。经征集,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办好技能大赛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部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将举办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经研究,决定征集遴选竞赛项目实施保障单位。现就《征集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实施保障单位的通知》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5月16日前反馈。

  联系人: 曲  骊

  电  话:(024)22950106 

  邮  箱:lnds2022@126.com

  附件:征集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实施保障单位的通知

  关于征集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

  实施保障单位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总工会,省直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院校等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办好技能大赛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部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将举办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遴选竞赛项目实施保障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赛项设置和时间安排

  大赛共设置108个赛项(见附件1),大赛组委会按照“申报一批,核准一批、举办一批”的原则有序开展。根据有关赛项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各类行业企业、院校等内部选拔赛于2022年7月底前组织实施完成,市级初赛于8月底前完成,省级决赛拟于9月底前完成。

  二、   资质要求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银行账户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具有承办赛项相关的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竞赛政策、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具备组织相关赛项所需的竞赛场所、设备设施等物质保障条件,有充足且结构合理的技术支持、竞赛组织、赛务服务、安全保障等专业人员,能够对省内有关单位选拔赛、市级初赛提供支持服务和开展多渠道宣传等工作。

  (四)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在职人员,且在申报赛项生产、服务或人才培养评价领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履职尽责、开拓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过去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相关技术支持人员具有市级以上技能竞赛经历。

  (五)参与和推动辽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验丰富,坚持公益办赛属性,具有办赛经费补偿能力和经费支持计划。

  三、征集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采取公开征集、自愿申报、择优选取方式确定。

  (二)按照职业分类,每单位申报同一小类职业领域赛项不超过5个,跨职业领域申报赛项总量不超过10个。

  (三)申报单位需对照《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实施质量标准(试行)》(附件2),自我评估场地、设备设施以及技术能力,按要求填写《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实施项目申报表》(附件3),并于2022年5月22日前将申报表的纸质文件及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件(PDF版)反馈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大赛组委会组织技术专家现场查验和论证,择优确定实施保障单位,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征集结果、公布赛项实施方案,签署有关协议后全面启动大赛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宣传,将通知发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积极筹备开展基层单位选拔赛和市级初赛。动员和支持更多有条件、有优势的单位参与征集和承办大赛决赛,为全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决赛选送优秀选手创造条件。

  (二)申报单位应充分调研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技术标准、技术平台,以及我省相应赛项的技术特征和发展方向,在制定大赛实施方案中充分体现下一阶段技能人才培养技术路线。

  (三)申报单位需同时拟定和报送大赛实施方案,包括省级决赛组织实施,基层单位选拔、市级初赛的技术支持,新闻宣传方案,以及疫情防控等生活和安全保障,并提交竞赛经费预算和经费支持方案。

  (四)申报材料的电子文件请发送到联系人邮箱,纸质文件请邮寄至指定的联系人,不接受当面报送材料。电子邮件主题为“赛项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邮寄材料信封请注明“赛项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联系人: 曲  骊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电  话:(024)22950106 

  邮  箱:lnds2022@126.com

  附件:1.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拟定赛项

        2.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实施质量标准

        3.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实施保障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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