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依据《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辽人社﹝2018﹞20号),现将2019年第二批33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一、辽宁冶金基础工程研究院拖欠劳动报酬案
辽宁冶金基础工程研究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10213241444163T;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金钻路13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栾国山。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2月6日,大连市人社局受理16名劳动者投诉辽宁冶金基础工程研究院拖欠工资。经核查,大连金保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地处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路段山体支护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辽宁冶金基础工程研究院,施工时间自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辽宁冶金基础工程研究院拖欠16名劳动者工资58.49万元。
处理结果:对上述违法行为,大连市人社局于2018年5月29日对辽宁冶金基础工程研究院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单位在整改期限内支付工资,该单位逾期未履行。对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及未按整改指令书的要求改正违法行为的事实,大连市人社局于2018年11月23日分别作出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
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即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大连市人社局于2019年7月24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9年11月,法院执行到位,劳动者被拖欠工资足额发放完毕。
二、大连诚信佳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大连诚信佳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10213687059104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刘家屯338号2单元3层2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冉龙明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8月29日,芦丙文、王振铎、康宗臣等38人投诉大连诚信佳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其2014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的农民工工资。经核查,大连远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连市甘井子区钻石湾地区开发“远洋钻石湾”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包劳务企业为大连诚信佳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施工时间自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
经调查核实,确认大连诚信佳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拖欠芦丙文等38名农民工工资120.62万元。
处理结果:对上述违法行为,大连市人社局局于2017年9月22日对该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在整改期限内未履行整改要求。对单位未按整改指令书的要求改正违法行为的事实,大连市人社局局于2018年2月28日,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理决定及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上述行政处理及行政处罚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1月,大连市人社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大连德源建筑分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大连德源建筑分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82787309473K;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西海街三川城5号1层1号;法定代表人姓名:于德成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1月20日起,我局陆续受理308名劳动者投诉大连德源建筑分包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经核查,大连保利锦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地区开发“保利梧桐语”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建三局和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大连德源建筑分包工程有限公司为分包劳务企业,施工时间自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
经调查核实,大连德源建筑分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308人工资867万。因大连德源建筑分包工程有限公司与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在施工合同履行存在较大争议,造成工程款没有及时拨付并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对上述违法行为,大连市人社局局对大连德源建筑分包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单位在整改期限内支付工资。同时,要求中建三局以未结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
处理结果:2019年8月,中建三局垫付劳动者工资640万元,同时大连市人社局使用该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227万元,将拖欠的308名工人工资867万全部发放完毕。对大连德源建筑分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整改指令书的要求改正违法行为的事实,大连市人社局于2019年7月,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理决定。
四、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旱西关街26号旱西关街38#商住楼401房;法定代表人:郭长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159997781;
主要违法事实:沈阳市康平县人社局接到张兆祥等农民工投诉:2019年8月15日至11月6日期间,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国电康平国基建设有限公司煤场封闭改造项目施工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查,该单位共拖欠25人工资20.68万元。
处理结果:经过康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责令整改,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五、鞍山岫俊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劳动报酬案
鞍山岫俊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22MA0YAJ0B48;地址:岫岩县雅河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韩宇宁。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6月10日,岫岩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刘金娟、孟庆丽等21人劳动者于2019年2月开始在鞍山岫俊服饰有限公司从事案板、机台等服装加工的工作。至2019年6月,共拖欠刘金娟、孟庆丽等21人工资,总计10.64万元工资未支付。经调查:刘金娟、孟庆丽等21人在2019年2月至6月期间在鞍山岫俊服饰有限公司工作,该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行为。
处理结果:目前鞍山岫俊服饰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该单位实际经营者为宋金华。2019年6月12日,鞍山市岫岩县人社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宋金华在规定时间内到鞍山市人社局协助调查鞍山岫俊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一事,宋金华逾期未接受调查。此后,人社局无法联系宋金华及该单位法人韩宇宁。宋金华上述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9年7月29日,鞍山市岫岩县人社局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六、抚顺市顺城区鼎汇丰火锅酒楼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抚顺市顺城区鼎汇丰火锅酒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0411602251095;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5号楼3-4号门市;法定代表人:康月。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7月10日,抚顺市顺城区人社局接到劳动者龙敏慧投诉,反映抚顺市顺城区鼎汇丰火锅酒楼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和收取押金问题。经查,抚顺市顺城区鼎汇丰火锅酒楼拖欠龙敏慧工资4790元,违法收取龙敏慧押金300元。
处理结果:2019年8月27日,抚顺市顺城区人社局下达了《抚顺市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并返还押金,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履行整改要求。2019年9月17日,抚顺市顺城区人社局下达了《抚顺市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抚顺市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酒楼限期支付工资并返还押金,并对该酒楼在限期内拒不执行劳动保障整改指令书行为处以9000元罚款,该单位逾期仍未履行。2019年11月21日,抚顺市人社局将该单位上述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并同时将该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七、抚顺中环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抚顺中环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400055656293J;地址: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路东段52-2号楼1-2层;法定代表人:刘翀;项目经理:闫向东。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月11日,抚顺市望花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抚顺中环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名劳动者投诉,反映抚顺中环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嘉广场项目上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抚顺中环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抚顺中环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雇佣各工种人员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该公司拖欠陈长河等35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325万元。
处理结果:2019年1月22日,抚顺市望花区人社局下达向该单位下达了《抚顺市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履行整改要求。2019年2月25日,抚顺市望花区人社局向该单位下达了《抚顺市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抚顺市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对该公司在限期内拒不执行劳动保障整改指令书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该公司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未支付工人工资和缴纳罚款。2019年9月30日,望花区人社局向望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10月9日,抚顺市人社局将该单位上述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并同时将该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八、丹东市正浩管道电器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丹东市正浩管道电器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00692696984F;法定代表人:于汶正;单位地址: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39号-1号楼;
主要违法事实:凤城市人社局于2016年12月13日接到林贵涛等30名农民工投诉,该单位拖欠其工资共89.08万元。经查,投诉情况属实。
处理结果:2017年1月6日凤城市人社局下达《劳动保障建筑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林贵涛等30名农民工工资89.08万元。该单位逾期未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人社部门2017年8月9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单位至今仍未支付上述劳动者工资。
九、海南中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辽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海南中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辽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125893815543;负责人:马玉金;工程实际承包人:刘树金;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西塔街58号;
主要违法事实:丹东凤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2017年1月21日接到闫国栋、李树福2人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6.22万元。
处理结果:2017年1月26日凤城市人社局下达《劳动保障建筑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闫国栋、李树福2人工资6.22万元。该单位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2017年12月1日人社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单位至今仍未支付上述劳动者工资。
十、凤城市金凤布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凤城市金凤布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82755789660Y;法定代表人:姜凤菊;实际经营人:康庆洪;单位地址:凤城市白旗镇后营村;
主要违法事实:丹东凤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2018年3月26日、4月16日分别接到李海和艾晓娟等30名劳动者投诉该单位拖欠其工资17.85万元;
处理结果:2018年4月11日、6月5日凤城市人社局分别下达《劳动保障建筑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李海和艾晓娟等30名农民工拖欠工资17.85万元。该单位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2019年2月28日人社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单位至今仍未支付上述劳动者工资。
十一、辽宁中通海外通信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辽宁中通海外通信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22MAOU3BWN2F;负责人:董艳超;单位地址:丹东市新城区中心南路16-5号1单元102;
主要违法事实:丹东凤城市人社局于2018年11月23日及12月6日分别接到崔永利、杨杰等11名劳动者投诉该单位拖欠其工资7.3万元。
处理结果:2018年12月21日凤城市人社局下达《劳动保障建筑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崔永利、杨杰等11名农民工工资7.3万元。该单位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2019年8月22日人社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单位至今仍未支付上述劳动者工资。
十二、丹东泓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丹东泓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210600552583179W;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东方枫景小区16号楼5号;法定代表人:原泉。
主要违法事实:2016年11月24日,韩小彩等12人投诉在丹东文化艺术小学从事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丹东泓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经调查,丹东泓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韩小彩等12人工资4.87元。
处理情况:2017年2月10日,丹东市人社局向涉案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丹人社监理字[2017]220号),责令丹东泓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上述12人工资4.87万元。丹东泓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行政处理决定,丹东市人社局于2017年8月28日申请振兴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单位至今仍未支付上述劳动者工资。
十三、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859994423;负责人:李宝田;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8号。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月,劳动者李振玉等13人投诉在丹东金叶小区等工程项目从事供热改造工作期间,施工单位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调查,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共拖欠李振玉等13人工资14.76万元。
处理情况:2019年4月22日,丹东市人社局向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丹人社监理字[2019]507号),责令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上述13人工资147565元。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拒绝履行支付工人工资义务,六个月行政诉讼期已过,丹东市人社局将对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强制执行催告书》,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单位至今仍未支付上述劳动者工资。
十四、丹东中朝文化展览馆拖欠劳动报酬案
涉案项目:丹东中朝文化展览馆,负责人:从宝升;负责人身份证号码:210521********0013;住址:本溪县观音阁迎宾路织布厂二巷7号2-7-2。
主要违法事实:2016年7月21日,张福全、潘春德等184人分批来振兴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在丹东中朝文化展览馆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被拖欠工资。经调查,丛宝生拖欠张福全等184人工资147万余元。
处理情况:2018年10月8日,丹东市振兴区人社局对丛宝生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丹振人社监理字[2018]7号),责令丛宝生支付上述184人工资147.74万元。丛宝生拒绝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振兴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本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该单位至今仍未支付上述劳动者工资。
十五、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005613700288;负责人:姜开铭;工程实际承包人:曲永平;单位地址: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L区72号楼101室;
主要违法事实:2016年1月25日,丹东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姜东等劳动者投诉,反映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拖欠78名农民工工资208.91万元。
处理结果:2016年3月30日,市人社局对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丹人社监理字[2016]905号),要求该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该单位逾期未执行,2016年11月7日,市人社局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单位至今仍未支付上述劳动者工资。
十六、辽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辽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696196370W;法定代表人:李季;单位地址:沈阳市沈和区青年大街118号;
主要违法事实:2016年10月10日,丹东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彭勇等劳动者投诉,反映辽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拖欠129名农民工工资146.02万元。
处理结果:2016年11月22日,市人社局对辽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辽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丹人社监理字[2016]306号),要求该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17年7月20日,市人社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间,该单位提起上诉,2019年6月24日,被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恢复强制执行,该单位至今仍未支付上述劳动者工资。
十七、锦州市太和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锦州市太和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11120815204Y;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三屯村;法定代表人:王辅臣。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1月25日,阜新市太平区人社局接到投诉,反映锦州市太和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阜新维多利亚湾小区G4号楼工程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经查,该公司承建的阜新维多利亚湾小区G4号楼工程拖欠93名劳动者工资共计336.5万元。
处理结果:2019年12月2日,太平区人社局向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分别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单位支付上述工资,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逾期未履行整改指令书要求。
十八、九通新型摩擦材料(朝阳)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九通新型摩擦材料(朝阳)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007816189299;住所: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闫久龙。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月28日,谢明、李杰等220名劳动者到凌源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九通新型摩擦材料(朝阳)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经查,该公司拖欠谢明、李杰等220名职工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工资款共计346.41万元。
处理结果:2018年6月19日,凌源市人社局依法向九通新型摩擦材料(朝阳)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单位支付工资,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履行整改要求。2018年7月6日,凌源市人社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单位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346.41万元。2019年1月6日,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期间,该公司支付了60人工资100万元,剩余资金将由法院对该公司的厂房、设备拍卖后再进行支付,法人闫久龙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十九、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27933411545;地址:沛县沛城镇歌风路6号;法定代表人:张开文。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月28日,投诉人向朝阳建平县人社局投诉,反映建平县兴沃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经查,建平县兴沃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开发单位为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拖欠133名劳动者工资共214万元。
处理情况:2019年1月29日,建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向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履行整改要求。 2019年8月6日建平县人社局对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劳动监察催告书》。2019年8月20日,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拖欠的工资全部支付给劳动者。
二十、喀左县大城子鑫盟服装加工厂拖欠劳动报酬案
喀左县大城子鑫盟服装加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1324MA0UU49D24;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大城子镇胜利路[颐顺家园]1幢01015;法定代表人:祁建福。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5月,喀左县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喀左县大城子鑫盟服装加工厂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经查,喀左县大城子鑫盟服装加工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拖欠徐明明等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2.61万元情况属实。
处理结果:2019年8月20日,喀左县人社局向喀左县大城子鑫盟服装加工厂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用人单位于2019年9月12日支付1.6万元工资款,余下欠款项正在筹集。
二十一、朝阳固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朝阳固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21736721425A;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郭家村柳城家园10#-11#幢1单元1-2层010111;法定代表人:张树武。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2月末,朝阳市龙城区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朝阳固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经查,朝阳固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承建联合镇扶贫房工程项目中,拖欠董桂彬等11名劳动者工资22万元。
处理结果:2019年1月29日,朝阳市龙城区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董桂彬等11名劳动者工资22万元,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19年7月10日,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龙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十二、朝阳利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朝阳利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21584180788R;地址:朝阳县二十家子镇;法定代表人:刘子民。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2月,朝阳市朝阳县人社局接到工人投诉,反映朝阳利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经查,朝阳利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拖欠赵进永等2名工人5.62万元。
处理结果:2018年12月29日,朝阳县人社局向朝阳利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单位支付工人工资,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履行整改要求。2019年3月26日,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支付赵进永等2人工资5.62万元,该单位逾期仍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
二十三、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698923797J;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A6-1区华锦苑B座205房;法定代表人:聂向东。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3月,朝阳市朝阳县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报酬问题。经查,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郭鑫等12名工人34.46万元。
处理结果:2018年4月20日,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履行整改要求。2019年5月21日,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又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支付郭鑫等12名工人34.46万元,该单位逾期仍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
二十四、阜新鸿远烟塔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阜新鸿远烟塔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007196499945;地址:阜新市太平区振兴路1号;法定代表人:丁兆贵。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7月,朝阳市龙城区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阜新鸿远烟塔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经查,阜新鸿远烟塔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朝阳市燕山湖发电厂工程项目中,拖欠张晓峰等21名劳动者劳动报酬8万余元。
处理结果:2019年9月12日,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向阜新鸿远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支付张晓峰等21名劳动者劳动报酬8万余元,该单位逾期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
二十五、运长友拖欠劳动报酬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4月18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社局接到王海民投诉称:恒泰四期项目外墙保温工程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经查,恒泰尚城四期外墙保温工程建设单位为盘锦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盘锦金运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将该工程分包给自然人运长友,王海民等人受雇于运长友,施工单位已将运长友工程款全部拨付,并无拖欠,运长友拖欠王海民等35人工资67.4万元。
处理结果: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对运长友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运长友称目前无能力支付工人工资,鉴于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于2019年8月21日将该案件以运长友涉嫌恶意欠薪罪移交公安部门。
二十六、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667163422U;法定代表人:金月旭;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园区七贤岭亿阳街8号。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1月5日,葫芦岛人社局执法人员到该单位于葫芦岛市的“锦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分公司家属区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部进行巡查,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单位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报送建设工程相关材料。该单位逾期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2019年11月18日执法人员到该单位办公室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单位2019年11月22日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该单位在无当理由情况下,逾期仍未配合报送相关材料。
处理结果:2019年12月3日葫芦岛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拒不报送相关材料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2019年12月5日,葫芦岛市人社局启动将该企业违法信息列入“黑名单”相关程序。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劳动监察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