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制定法官员额制薪酬标准》(055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7日          编辑:省人社厅张宇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程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法官员额制薪酬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国家司法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中,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作为其配套措施也在积极的研究制定中,具体政策制定和实施都由国家统一部署。据我们了解,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拟选择部分地区和单位进行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并制定了试点方案。但截至目前,我们未接到国家试点有关通知和文件。

  改革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认真的贯彻落实法官、检察官薪酬改革的相关政策,以充分调动法官、检察官工作积极性。

  程飞代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地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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