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法律培训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省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经认真研究,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法律培训是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多年来,我省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在加强法制培训、规范日常考核、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提高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制度、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培训;通过对市县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增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做好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一是纳入公务员培训主体班次。将法制内容作为2015年公务员培训的重要方面,在各类培训主体班次中增加相关内容。按照省委组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行政学院《关于辽宁行政学院2015年上半年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排,上半年计划在辽宁行政学院举办二期“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调训省政府机关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处长、各市法制办主任和部分县(市、区)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县(市、区)长;下半年,根据各地培训需求,视情调训相关人员。加大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举办全省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培训班、全省政府立法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二是纳入公务员在线学习课程。指导全省推进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教育,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中,专门设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宪法学的基本知识》等必学课程,并明确相应学时学分,抓好全员性法律知识普及和学习,在公务员年度在线学习考试中增加法律知识相关内容,切实强化公务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是纳入公务员培训长远规划。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国家将对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十二五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总结与评估,研究制定十三五培训规划。我们将依据国家有关工作要求,在研究制定我省公务员培训十三五计划中,将把法治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做好长期学习培训。同时,围绕“加强公务员法治培训”,我们将组织到部分省市和我省市、县(市、区)调研,全面了解各地区、各部门抓法治培训的经验做法,了解全省公务员法治培训情况和广大公务员培训需求,提出加强和改进法治培训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升培训质量。
四是纳入公务员平常考核体系。适时完善《辽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按照中央要求,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从2015年开始,我省在不同类型的14个省直和5个市、12个县(区)的机关单位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省逐步形成科学管用、体现实绩、简便易行的平时考核机制。在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的同时,我们指导试点机关科学设计考核指标,强调要将依法行政能力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将公务员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职、落实工作、执行公务等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内容,有利于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人员法律培训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谢谢!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