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待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优化建议》(120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          编辑:         来源:厅办公室

尊敬的郭玉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待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优化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劳动者就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问题出现的原因是企业新招入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经办部门为了防止出现重复参保现象需要职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造成的。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全省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推动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加快社会保险信息互联互通进程,逐步实现全省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等信息互通和共享。我们着力提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能力,提升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努力推动实现乡镇服务网络全覆盖,为所有创业者提供均等化创业服务。

  一、主要措施

  (一)互联网+医保服务搭建的移动便民服务平台。我省大力推进“互联网+医保”建设。一是通过医保户籍身份认证及银联金融身份认证实现以参保人为核心,利用APP、微信公众号即时提醒消费信息、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提醒、账户到帐。通过电子医保卡人脸识别、OCR身份证识别认证,解决异地人员跑腿的难题。二是优化健全省级信息共享平台。将医保、人社、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管理的各类信息共享,参保人员在办理各类业务,无须提供纸质证明。依据个人身份信息,即可查询到参保缴费信息等,方便劳动者办理各类业务。

  (二)推动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省人社厅目前大力推进集中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分管厅领导亲自督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快速行动,组织领导体系基本建立,全省指导性文件及时下发,需求优化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各部门继续深挖需求,深入贯彻国家、省有关信息化建设文件精神,以解决“百姓办事堵点”为核心,以“一网、一次、一门”为导向,以“一次不用跑”为终极目标,高屋建瓴地开展整个需求优化工作。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对现有需求方案进行再提升、再优化,要提前摸清业务流程、数据指标,找出各市业务差异,解决共性问题,提前研究、储备政策,力争较短时间内完成需求优化工作。

  (三)推进就业服务均等化。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8〕45号)文件,允许农村转移劳动者和其他失业人员在城镇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全面解决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的难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调查了解,从全国和全省来看,就业登记网络和社会保险网络仍是两个独立网络,我省正在积极推进采取有效方式实现两个网络能够实现即时查询;针对丹东市,我们了解到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相关数据也正在着手整合,预计到今年年底您所提出的通过网络平台做到“一网一门一次”基本可以实现。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