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双减’同时还应关注校外机构从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第106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2日          编辑:省人社厅于湛         来源:厅办公室

  张杨代表:

  您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双减’同时还应关注校外机构从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作以简要汇报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稳就业事关广大家庭生计,是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关键支撑。当前就业形势复杂严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力度,保持就业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与此同时,妥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工作是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重要保障,关系“双减”工作的顺利实施,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您在此时提出的建议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对我们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加强就业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关于1060号提案提出的三点建议,涉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2个部门,作为建议提案的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研究,并梳理汇总综合省直有关部门协办意见,逐条明确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一、关于组织教培行业人才专场招聘会。一直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高度重视招聘对接工作,积极为劳动者求职就业提供针对性公共就业服务。特别是今年以来,在全省大规模开展了“辽宁省‘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多样化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积极为包括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在内的各类群体和用人单位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等群体实现就业。截至目前,全省已举办各类招聘活动6255场,提供岗位157.87万个。与此同时,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就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工作制定了系列举措,切实帮助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再就业。下一步,省人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从提高招聘会的针对性上下功夫,一是通过“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活动”“国聘行动”等,优选待遇高、福利好的优质岗位,以教培行业从业人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型招聘活动。二是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需情况和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需求调查分析,提高统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数据分析与应用,科学指导决策,加强教培行业从业人员相关的岗位储备,切实提高招聘对接精准度。三是创新招聘活动形式。主动应对疫情冲击影响,积极采取人社局长直播带岗、企业负责人走进直播间、进企业现场直播带岗等形式,让教培行业人才在家即可直观了解各类用人单位具体情况,接受就业创业政策、职业指导等服务,更方便地选择心怡的就业岗位。

  二、关于吸纳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到中小学教师队伍。省教育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地结合中小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统筹考虑在校生规模、现有教师数量和结构、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等因素,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并按照编制使用的有关要求科学制定教师招聘计划,合理设置招聘条件,积极将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吸纳到教师队伍。

  三、关于加强宣传指导和线上服务。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视台、报刊、微信、微博、办事大厅等各类宣传渠道,积极采取图文、视频、海报、横幅、社区公告栏等喜闻乐见、接地气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就业政策以及各类招聘活动知晓度和覆盖面,引导教培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各地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二是加强职业培训。我厅已与省财政厅,于今年4月发布了《辽宁省2022年第一季度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要求各地参考目录,按规定动态调整本地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和承担政府补贴培训机构目录,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支持教育培训行业人员实现平稳转换。对有就业意愿的其他待就业人员加强转岗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增强就业能力。四是完善省级集中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功能。切实履行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能,推进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健全岗位信息公共发布平台,加快实现公共机构岗位信息在线发布和向上归集。在辽宁省就业人才服务网,可登记、查询全省用工和求职信息,方便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等各类群体及时获取。五是打造不间断线上服务。依托省、市网络招聘平台,实施“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等各类集中性公共就业服务活动,面向教培行业人才等各类群体开展以线上为主的特色专场招聘、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六是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精准性。积极为有就业意愿的教培行业人才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全方位服务。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