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第117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2日          编辑:省人社厅于湛         来源:厅办公室

  白金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部门联动形成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合力

  “十三五”时期,人社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面向覆盖城乡劳动者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五年间全省共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149.1万人次。其中补贴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农民工28.2万人次。2021年补贴培训农民工21.2万人次(以上均不含以工代训和线上培训)。为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农民就业技能、拓展就业创业渠道,农业农村部门多年持续开展了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21年,培训高素质农民1.6万人,培训范围涉及到53个县(市、区)、3个市本级及省本级。评选出33个优质培训基地、19个实训基地、30个参观考察基地、44个名师名课。培训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6900人、省级农村实用人才5800人。培训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及全省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570人。培育创业创新园区(基地)63家,创建全国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县10个,评选全国农村双创带头人18人、农村双创经营主体个数1.96万个,双创人员总数累计达到10万人。商务部门加强县域电商人才培养。依托有关行业协会、教育培训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培训资源,开展电子商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建立和壮大本地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示范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省级电商直播基地和重点培育的县域电商直播基地服务功能,为我省广大农民直播销售“田间地头”特色农产品提供电商直播培训服务,实现助农惠农。乡村振兴部门为推动我省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实现技能脱贫,开展“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给予家庭扶贫助学补助。学生在校期间,其家庭每年均可申请补助资金。2015年至2021年共计发放补助1.1亿元、资助4.12万人次。

  二、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投入力度

  2020年,省扶贫办联合省人社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扶贫办发〔2020〕28号)。把致富带头人培育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规范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育,形成致富带头人培育、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多样化的创业带贫能力提升机制。致富带头人培训所需资金,可在符合相关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助资金中列支。2021年,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辽人社〔2021〕15号),明确结合乡村振兴部署和要求,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精心组织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专项培训。持续加大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按规定落实补贴政策。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3号)要求,脱贫巩固期内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引导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术院校教育,原补助标准、资金渠道、发放方式保持不变。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辽乡振发〔2022〕8号),衔接资金支持开展生产经营、劳动技能等培训;支持以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公益岗位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

  2021年,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包括农村劳动力在内的各个重点就业群体的就业创业支持力度,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0.9亿元、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22.2亿元,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帮助包括返乡农民工在内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二是安排资助金0.57亿元,支持各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1.5万人;安排资金0.03亿元,支持开展10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有效促进农民实用技能提升。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筹集就业补助资金,继续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

  三、搭建平台,精准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2022年,省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要求,围绕全省人才工作大局,继续在全省实施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着力培养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一是加强统筹设计规划。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底国家四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我们结合辽宁实际,研究制定了《辽宁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为“十四五”时期我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修改完善《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建立以农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等各类培训资源广泛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实行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三类协同”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制度框架,推广“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培训模式。依托全国农业科技云平台、“云上智农”等在线学习平台,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分层分类推进模式,鼓励农民自主学习。大力开展“双创”活动,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二是突出重点人群培训。将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纳入《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考核指标。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及振兴乡村产业需要,以粮食和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领域,以“头雁”项目实施为牵引,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重点,突出职业道德素养、团队精神、绿色发展、信息化应用等综合素质培训,强化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着力培训农民市场品牌意识,提升规划、经营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加强帮扶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实用技术培训,有针对性地搞好课程设置,师资力量配强,提倡“一对一”技术指导,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助力增收致富。对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反哺农村”群体,大力开展“农村电商”等新兴商业模式和技能培训,帮助其补齐农业农村知识和技能短板,形成带动和辐射低收入群体的良好局面。三是扩大电商服务覆盖面。指导各县(市)在坚持市场化的前提下,强化本地公共服务体系的可持续运营机制,建立和健全本地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丰富和完善服务功能。支持各县推动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升级和改造,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控、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进一步整合农村电商服务优势资源,拓展乡镇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四是做好高职扩招工作。抓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有关工作要求》《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工作的通知》落实,持续开展“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加大高职扩招政策宣传力度,鼓励高素质农民报考职业院校,支持更多的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服务乡村振兴。

  一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人社厅牢牢抓住就业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强化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良性互动,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全方位提升就业服务质量,紧跟国家政策出台进度,按规定落实有关扶持政策,不断丰富完善支持就业创业有力举措,持续加大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分类精准推送政策信息,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政策享受便利化水平,保持阶段性和长期性扶持政策同步落实。统筹抓好和精准帮扶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摸排重点群体就业意向及需求,加大就业岗位征集力度,密集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围绕乡村振兴有序引导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入乡创业,着力解决好重点群体就业问题。年初以来,全省大规模开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行动,按照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的要求,在2月份实施春暖农民工行动,对春节前后有规模用工需求的企业,采取有组织、有计划统一送达的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出家门上车门、下车门进厂门”运输服务。专项活动期间,通过向社会发布《给广大农民工和用工企业的一封信》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全省组织专车114次,为2789名农民工提供输出地和用工地间“点对点”运送服务,超额完成目标计划(2000人)。向留岗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务工人员发放年货、景区门票、温泉门票等节日慰问品、礼包折合人民币400余万元。围绕农民工群体,召开各类型招聘活动326场,提供就业岗位7.3万个;其中,线下招聘活动78场、提供岗位1.5万个,线上招聘会248场、提供岗位5.8万个。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特别是涉及服务乡村振兴的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同时也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