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有效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到辽宁工作的建议》(第016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2日          编辑:省人社厅于湛         来源:厅办公室

李玉光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我省人才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感谢您所提建议对我们相关工作的指导、推动和监督!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到辽宁工作的建议”的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开阔人才工作思路、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方法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全省海外人才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现就落实您所提建议的基本想法和具体措施,向您做一简要汇报:

  一、人才工作的有关情况

  近一个时期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和党管人才原则,把抓实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与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一并推动、一并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坚持创新,优化人才发展政策环境。聚焦政策创新,着力构建“政策体系”。近3年来,以省委省政府、两办、部门联合发文等形式出台了近30份人才政策,用政策红利保障了人才发展。一是为把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抓出成效,出台了“1个意见、1个办法、2个细则、4个方案”。二是为积极应对全国范围“人才争夺战”,出台人才集聚若干政策,从引进培养人才、奖励人才及其团队、激励留住用好人才、减轻企业负担、建设平台载体、保障人才发展、鼓励招才引智等7个方面,推出“9条人才新政”,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15个部门联合制发了17个操作细则,实现人才发展“全链条”精准发力。三是为了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家干事创业的信心动力,保障企业家权益,出台了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提出了44条举措。同时,为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人才政策保障。四是为弘扬“工匠精神”,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连续出台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通过提高领军人才待遇水平、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具体举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了实处。同时,出台了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有效促进了技术技能人才的互认和流动。

  (二)坚持改革,优化人才发展制度环境。深化人才工作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我厅实现了招聘“无门槛”、职称“零评审”。一是充分赋予用人单位招聘自主权。把省属高校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全部下放到各市或行业部门、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自定方案、自编计划、自设条件、自主招聘”。同时,开辟了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采取现场考核、现场签约、现场聘用的方式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二是充分赋予用人单位评聘自主权。将职称评审权全部调整或下放至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和用人单位,我厅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评审委员会设立、标准制定以及评审过程监督、管理和评审结果备案等工作上。三是为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出台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确定了科技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基层一线和重点领域重点产业(行业)高端人才等10个重点领域的评价改革,突出了“干什么、评什么”“用什么、评什么”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对工程、教育、卫生、农业等系列标准进行了修订,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设了知识产权、快递工程、无人机等新兴领域职称评审专业,拓展新兴专业领域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三)坚持选育,优化人才发展培养环境。聚焦人才选育,建立了多层次人才选拔体系。一是认真组织实施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立足培养造就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学术造诣精湛、创新能力突出的国家级人才。二是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打造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持续实施了“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主要围绕我省的优势产业、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拔和培养45岁以下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三是实施“辽宁青年英才储备计划”,打造“博士后培养集聚工程”的“升级版”。通过博士后工作载体,实现人才、项目、智力和科研资源的有机融合,培养创新型高层次青年人才,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战略储备了大批高层次青年人才。四是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进一步壮大产业工人队伍。通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举措,有效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四)坚持激励,优化人才发展活力环境。通过“正向激励引导”,持续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一是实施“三个一百”奖励计划,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激励导向作用。2017年开始,定期开展“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辽宁工匠”和“辽宁优秀企业家”评选奖励工作,每期评选出100名左右杰出科技工作者、辽宁工匠和优秀企业家,并予以奖励。截至目前,评选了94名“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一批)、92名“辽宁优秀企业家”(一批)、195名“辽宁工匠”(两批),给予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辽宁工匠每人奖励10万元。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奖励机制和荣誉制度,进一步营造了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劳动的良好氛围。二是落实收入分配激励政策,鼓励广大科研人员在辽宁加速转化科技成果。实施了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提高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科研性收入,允许科研人员适度兼职兼薪,鼓励科研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创新创业活动获得收入。三是提升技能人才待遇,进一步稳定技能人才队伍。通过探索实行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强化工资收入分配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企业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等举措,完善了技术工人平等享受待遇政策,促进了技能人才收入水平稳定提高。

  (五)坚持服务,优化人才发展保障环境。通过搭建载体,精准对接“人才供需”,强化人才服务。一是精准开展人才需求调查。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从2016年开始连续4年开展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的人才需求调查,及时发布人才(项目)需求目录,有效加强人才供需对接,促进人才精准培养引进。二是深入推进“双招双引”。深化辽宁﹒江苏人才对口交流合作, 组织近1500家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提供近4万个岗位赴江苏现场招聘各类人才。同时,与江苏的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签订了技术研发合作协议、项目引进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形成了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共赢局面。实施了“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辽就业创业,与辽、吉、黑、蒙、苏、陕等省区155所高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同时,利用新媒体与省内高校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实现了全省115所高校线上全覆盖,及时开展岗位推送对接服务,为高校毕业生留辽回辽来辽创新创业提供了对接平台、服务载体、信息渠道。三是打造高层次人才服务新平台,提升人才服务质量和水平。设立了高层次人才专属服务窗口,筹建了辽宁人才信息港,旨在通过专窗、专网、专线、专员“四专”服务体系,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规范化、个性化、人性化的“一站式”“保姆式”服务。通过试运行辽宁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与先进地区建立了高层次人才服务交流合作机制,有序承接1124名高层次人才健康证发放、650名专家体检、留学生创业园创业服务展示项目推荐等任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落实代表建议的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关于制定精准的人才评价政策问题。2018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8]58号),按照不同领域、专业、层次人才的特点和成长规律,着重对科技、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教育、医疗卫生、工程技术和农业等领域的人才进行科学分类,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实行分类评价,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人才评价不精准问题。

  (二)关于进一步明晰海外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问题。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8号)等相关文件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职称评审和认定政策:一是在国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在国外进行过一年以上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人员,到辽宁工作需要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资格和任职年限的限制,根据本人条件,直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或考试。二是对急需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引进人才的条件,直接考核认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满足振兴发展对引进人才的迫切需要。

  (三)关于大力引进海外人才的问题。我们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在吸引海外留学人才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吸引海外留学人才来辽创新创业。对在沈抚新区、辽宁自贸试验区、沈大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发展重点区域内从事创新创业活动1年以上的优秀海外留学人员,可比照高层次海外留学人员和科技专家,享受进境合理数量的科研、教学和个人生活用品等按规定予以海关免税放行优惠政策;其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申请签发2-5年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多次F签证。二是吸引全球优秀拔尖人才来辽宁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按照“辽宁青年英才储备计划”规定,对我省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工作生活补贴基础上,对业内公认招收单位认定的全球排名前200的国(境)内外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来辽宁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采取“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省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上述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到辽宁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省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奖励。三是积极搭建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辽创新创业平台。配合省科技厅举办好“中国海外学子创业周”,打造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融通发展的重要载体,打造吸引新一代海外留学人员来辽宁、回辽宁、到辽宁创新创业的平台。组织实施“赤子计划”,鼓励在海外学习和工作的暂时不能回国的留学人员以其掌握的先进科技和管理知识,通过多种方式为辽宁振兴发展服务。组织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支持在辽宁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进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创业活动,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对创新创业业绩突出的给予经费资助和重点支持。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