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我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05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4日          编辑:省人社厅张宇         来源:厅办公室

罗佳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选拔技术工人的力度

  如您所言,目前技术工人选拔和评价的渠道主要是考核评价和职业技能竞赛。

  考核评价方面,随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目前技能类职业资格只保留了5个准入类职业(工种),其他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定主体由政府转为企业、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企业和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从2020年6月开始启动,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已有49家驻辽央企、77家省内企业和32所家技工院校备案,可以面向企业职工或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颁发相应证书。今年2月,我厅印发《辽宁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同时面向社会征集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提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将于近期发布首批机构名单。下一步,我们将会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开展,不断拓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范围,满足市场和技能人才实际需求。

  职业技能竞赛方面,除2012年以来每年例行的“技师杯”职业技能竞赛外,我厅还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特别是2019年起,每年会同省总工会举办辽宁职工技能大赛活动,分赛数量均在20个以上,带动全省各地数十万名职工参与。2020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在广州举行,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指出“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了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对壮大技术工人队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筹备举办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对接全国技能大赛标准,提升省级竞赛工作水平,切实发挥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作用,培养选拔更多优秀技能人才。

  二、关于尽快构建合理的技能形成体系

  一是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切实发挥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推动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开设“订单班”“定向班”,不断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精准对接企业需求,针对性培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二是全面推行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配套出台各类培训项目实施细则,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优化简化补贴申领流程,引导更多企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开发更多符合劳动者需求的培训内容,采用线上线下多种培训方式,支持劳动者通过参加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促进技能人才数量不断增长、结构持续优化。

  三、关于畅通产业工人发展通道

  一方面,我们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2019年,我厅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工程技术领域技能人才,符合一定条件的均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对高技能领军人才予以倾斜,如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辽宁工匠、辽宁省功勋高技能人才等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辽宁省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负责人,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目前已有部分高技能人才获得专业技术资格并享受相应待遇。下一步,我们还将把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技术技能融合程度较高的领域实现应通尽通、能通尽通。另一方面,今年人社部发布了《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设立了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设置层级对照关系,未来我们将鼓励并指导企业,参考分配指引优化薪酬分配体系,实现技能人才在职业发展上和薪酬待遇上与其他岗位的贯通。

  四、关于技术工人整体待遇的提升

  近年来,我们一直高度重视技术工人待遇提升问题。如2017年开始的“辽宁工匠”评选,给予每人1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给予自主评聘的工匠技师每人每月3000元岗位津贴。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就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政治、经济、社会待遇等方面均做出明确要求,部分高技能人才当选全国、省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一些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突出的领军人才在企业中已经享受中层或高层管理人员待遇。同时,我们积极推动技术工人整体待遇的提升,做好企业工资指导线测算,2018、2019年连续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企业效益和职工收入双提高;引导企业科学确定技术工人工资水平并实现合理增长,连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2020年全省参加调查企业户数达8922户,涉及职工100.2万人,调查企业涵盖了18个行业门类的大中小微等类型企业。2020年底,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辽宁省293个职业小类的职工报酬参考信息。未来我们还将持续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实现企业技术工人工资有序增长,探索长效激励机制,促进长期稳定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吸引更多劳动者加入技术工人队伍,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五、关于发挥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面的主体作用

  近年来,我们将企业纳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项目建设范围,提升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支持企业围绕高技能领军人才建设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切实发挥技能大师在带徒传技、技术攻关、技艺革新等方面重要作用。2019年开始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于企业出资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的,按照级别不同给予1500-5000元不等的岗位技能提升补贴。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逐步扩大培训对象范围,给予每人每年4000-6000元培训补贴。各类补贴政策对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2020年,全省企业职工开展培训287.5万人次,其中新型学徒制培训1.6万人。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持续加大职工培训力度,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全力做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支撑。同时也感谢您对我省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