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大力推动沈阳经济区人力资源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第146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冰         来源:厅办公室

徐成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沈阳经济区人力资源一体化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沈阳经济区内5市人民政府,现将有关情况向您作以简要汇报如下:

  一、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底,辽宁共设立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857家。其中,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85家,占4.6%;国有性质服务企业53 家,占2.9%;民营性质服务企业1655家,占89.1%;港、澳、台及外资性质服务企业2家,占0.1%;其他性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2家,占3.33%。全年营业总收入为465.9亿元,其中,国有性质服务企业34亿元,占7.44%;民营性质服务企业420亿元,占90%;港澳台及外资性质服务企业0.7亿元,占0.1%;其他性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10.9亿元,占2.4%。登记求职和要求提供流动服务人员363万人次,服务用人单位数44万家次,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举办招聘活动4178场次,提供招聘岗位96万个,举办各类培训班5185次,参加培训人员28万人次。2020年6月至7月由于受疫情影响,召开了沈阳经济区一体化技术工人专场网络招聘会,沈阳经济区五市共组织290家企业参会,提供招聘岗位1354个,招聘人数2878人,简历投递3162份,初步达成就业意向474人次,网络平台活动界面总浏览量为109269次,企业岗位平均浏览次数为377次,单日最高浏览量10209次。2021年,沈阳经济区扩展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在原有五市基础上,增加了铁岭、阜新和沈抚新区等市区,沈阳市将继续联合都市圈其它城市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推动都市圈人力资源一体化发展。

  产业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沈阳经济区在全省经济总量中占绝对比重,也是全省主要人力资源集聚地。从前几年的情况看,沈阳经济区人才资源总量约占全省人才资源总量的75%左右,人力资源占比也大体与人才分布一致。推进沈阳经济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尤为重要。为此,我们在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是制定激励政策稳就业。贯彻国家稳就业工作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20〕9号)《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4号),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促进劳动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对为疫情期间企业新招用员工、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介绍并推荐成功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企业新招用人数按规定给予不低于2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每户不超过10万元。通过政策支持有效激发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担社会责任、服务企业促就业的积极性。

  二是全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切实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主体作用,制发《2020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明确、细化了7条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重要作用,为完成高质量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实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支撑。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及时掌握用工需求,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疫情期间累计帮扶重点企业102家,帮助重点企业招聘4417人。

  三是诚信示范引领行业建设。以诚信示范典型为引领,营造全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经营浓厚氛围,2017年辽宁荣获全国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机构4家,其中沈阳市3家。2019年推荐参评12家,目前已进行公示,全省有5家服务质量好、信用状况好、群众评价高、服务业绩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脱颖而出,其中沈阳市3家。以打造“守法诚信服务品牌”为目的,进一步提升诚信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和帮助更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断提高诚信服务能力,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进一步树立诚信服务机构的市场地位,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服务业发展环境。

  四是稳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聚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的主要形态,是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新兴领域和重要内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人社部发〔2017〕74号)中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计划作为重要内容,提出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培育建设一批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地方产业园。沈阳、大连、抚顺、盘锦、葫芦岛5个城市和沈抚新区相继成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鞍山、本溪、阜新3个城市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处于规划建设阶段。

  二、关于贯彻落实您的建议的几点考虑

  一是在制定区域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方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00号),加快推进《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目前条例正处于立法论证调研阶段,条例的出台将对巩固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成果,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起着重要作用,对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保护用人单位、劳动者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同样至关重要。关于《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在制定过程中,我们将考虑将区域人力资源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补充完善。同时根据国家人社部安排部署,起草《关于促进新时代辽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十四五期间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总体目标、规划和主要任务,围绕引进和培育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跨界融合创新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开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全方位精准服务企业需求、加快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推进行业品牌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在快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化服务方面。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非常重要的支柱,企业的经济利益及社会效益密切关系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良好的企业经济利益和所发挥的社会效益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支持全省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劳动者就业和职业发展、服务用人单位管理开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有以下考虑。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本地区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服务对接、用工信息推送和发布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精准招聘。支持企业招聘用工。开展优质培训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培训业务,针对企业和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培训需求,提供各类实用性强培训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积极开发优化技能培训项目。精准对接企业需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数字辽宁建设、智能制造等重点发展领域的人力资源需求,在人力资源咨询、薪酬体系设计等方面为重点企业提供“定制化”“个性化”“品牌化”的服务产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服务“老原新”三篇大文章重点企业。对为上述重点企业在岗位发布、薪酬管理、服务外包、人才测评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国家级诚信示范评比予以重点推荐,直接认定省级诚信示范机构,更好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是引导结构性富余劳动力向优势产业区域流动方面。逐步形成各城市间人力资源合作与交流的共享平台。以全省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整合全省各市求职招聘信息资源,面向全省有针对性的召开优势产业、区域专场招聘活动,以需求为导向,合理引导富余劳动力流动。加大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服务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为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平台,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活动、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的“三送”活动及返乡留乡农民工招聘专项活动;帮助重点群体充分就业;充分运用“互联网+就业”手段,在企业和劳动者搭建起互联、互通、互动的桥梁,积极开展各类线上招聘活动,深化就业服务方式。引导全省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认真整理、筛选、核对招聘企业提供的用工信息,优先选用招工量大、薪酬高、提供食宿的企业参会并确保岗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用性。通过积极宣传引导,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体积极推送招聘会信息,大量吸引就业意愿强的求职人员参加招聘会,使求职者尽快就业。

  四是加强沈阳经济区人力资源网络建设方面。2021年1月,国家人社部批复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设立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快推动了沈阳经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充分发挥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产业联盟围绕周边产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开发服务业态,为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劳动用工管理、薪酬管理、社保代理、发展规划等实用型服务。深入实施产业园区建设计划,力争新建立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家。在鞍山、抚顺、营口、阜新已建市级产业园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沈阳经济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继续培育建设一批有规模、有辐射力、有影响力的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积极承接国家、省和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展洽会、招聘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展示交流、供需对接活动,搭建展示、交流、合作平台。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指导各地将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本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支持鼓励通过购买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乡村振兴及公益性服务项目。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政府购买的人力资源服务项目,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建立区域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制度方面。

  一是加大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省级平台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力度,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制度,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线上线下调研等有效举措,进一步健全培育及不断完善发展我省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优化调整我省供求分析月度、季度、年度及行业等报告的撰写,不断提升报告质量;对政府科学决策、企业用工招聘乃至求职者职业规划提供重要的指导。2020年编制《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状况报告》12期,《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预测报告》4期,汇总形成《全省人力资源市场求人倍率统计表》及《全年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汇总表》12期。二是充分发挥省级平台作用,确保数据应采尽采,规范岗位信息采集要求,加强信息审核,用人单位信息、招聘岗位基本情况、薪酬待遇等关键信息的真实、完整,防止虚假信息和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促进供需对接,提高人岗匹配效率,为企业、个人、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为振兴辽宁经济发展、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助推。

  六是完善协商合作工作机制方面。深化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公开服务质量信息,实施服务质量承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构建法治保障、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良好发展格局。强化人社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把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放在重要位置,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做好战略筹划和宏观指导,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形成更强推动力。会同组织、发改、财政、科技、商务、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建立健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业内自律、沟通交流等重要作用。

  以上汇报,不足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