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祥睿代表: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技术工人薪酬体系改革强化技能价值体现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技能是强国之基、立业之本,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在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促进技能人才增收方面作出积极探索,这些举措与您提出的建议高度契合。一是积极推广《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帮助企业完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科学设计技能人才薪酬项目结构,重点指导企业完善专项津贴设计,结合实际需求设置夜班津贴、作业环境津贴、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等。例如:对从事试飞和特种车辆驾驶工作的岗位设置“试飞津贴”和“特种车辆驾驶津贴”;推动企业提升高技能人才津贴,我省某知名企业工匠技师岗位技能津贴达到每月5500元。二是加大企业自主开展评价支持力度,指导企业完善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加强以技能为导向的多元激励措施,综合考量和评价技能人才的价值贡献,推动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贡献突出者多得。例如:企业“新八级工”制度效果显著,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建立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衔接机制,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三是提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薪酬福利待遇,对高技能人才的创新性技能成果给予特殊奖励。鼓励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实施年薪制管理,享受中层干部待遇。“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面向企业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每年评选80人左右,对入选的人才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最高10万元,办理高层次人才电子凭证,享受省内景点免门票等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辽宁实际,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培育和技能人才薪酬指引工作,高水平实施“技能兴企·强链增收”行动。
一是构建辽宁特色技能生态体系。以产业行业企业的岗位需求为牵引,建立岗位归集分析发布机制,健全岗位培训体系,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和评价出口,发挥好人社和行业部门的“一揽子”政策、服务和管理优势,提高区域产业间技能人才的均衡配置,促进人才链、创新链和产业链的精准对接和有机融合。二是充分发挥企业人才培育主体作用。落实国家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通过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大规模培训,加强各类基地、工作室等培育平台建设,推动一线职工“一专多能”。三是大力推动技能人才待遇提升。指导企业完善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加强以技能为导向的多元激励措施,综合考量和评价技能人才的价值贡献,推动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贡献突出者多得。同时,国家正在酝酿出台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政策,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将迅速组织落实,进一步指导国有企业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提升。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