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畅通技术工人上升通道的建议》(第143102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3日          编辑:省人社厅张宇         来源:厅办公室

尊敬的高洪伟代表:

  关于进一步畅通技术工人上升通道的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把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列入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技能人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解决好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这一结构性就业矛盾。对于辽宁来说,技能人才更是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有力支撑。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关键阶段,不仅需要掌握核心技术、支撑科技自立自强的一流科学家,还需要一大批掌握现代生产制造技术的高技能人才。提高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视程度,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不断加大对技能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势在必行。

  一、高度重视,持续加强政策供给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不断调整优化政策,完善工作机制,营造技能人才成长成才良好环境。省人社厅2022年编制发布技能辽宁行动实施方案和职业培训、技工教育两个十四五规划。2023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2313号),计划到2025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有力,技能人才规模、结构、素质、收入持续优化,打响辽宁工匠品牌,塑造辽宁好技工形象。到2035年,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素质与辽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20247月份,省人社厅等七部门又联合出台《辽宁省高技能领军人才专项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辽人社〔202410号),明晰以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为牵引,带动促就业、兴企业的总体思路,重点围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型工业化体系、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提出9条强企兴企、育才留才政策举措,实现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激励机制与时俱进,适应形势发展。

  二、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充分发挥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主体作用,坚持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充分向用人主体放权。一是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支持引导企业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需要,增加技能岗位等级层次,加大新八级工制度落实力度,全面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二是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提质扩面,强化技能人才评价规范管理,严格政府监管,加强机构自律,强化社会监督,确保评价结果科学、客观、公正、权威。严格遴选标准条件,优化遴选流程,加大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征集遴选力度,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评价服务惠及更多劳动者。三是搭建技能人才发展立交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四是按照《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国家要求,对于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中小学、工程、农业、经济、卫生、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系列相关专业类别,赋予各市高级职称评审权,指导各市不断完善评委会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在人才评价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累计开展自主评价25.9万人次。其中,评聘特级技师353人、首席技师125人,涵盖石油开采工、电工、焊工等57个职业(工种)。全省累计颁布专项职业能力目录清单5批次,设置320项考核项目,5.8万人次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拓宽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加强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建设,全国性评价机构分支中用人单位59家、社会评价机构5家,省内自主评价用人单位114家、社会评价机构279家、技工院校41家,499家社会评价组织。制定《辽宁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手册》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命题开发与题库建设工作指引》,承担完成了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编写3项国家级教材、2项国家级题库开发、5个国家职业标准技术审定,一方面服务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另一方面满足就业重点群体评价需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累计开展社会化评价50.2万人次。

  三、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加强激励表彰,让技能人才有切实的获得感、成就感,是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要以表彰奖励为抓手,持续完善技术工人待遇保障机制。一是以国家层面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和省里的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为抓手,健全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二是努力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动企业建立以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分配要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急需紧缺岗位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不断提升技能人才职业荣誉感和经济待遇。三是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强化行业企业主体作用,分类制定基础、后备、骨干、优秀4个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精准衔接行业企业培养需求,强化市场主体培养内生动力,畅通领军人才发展通道,优化企业稳才留才机制,加强青年群体技能素质养成,建设领军人才培养培育平台,打造领军人才创新创造平台,搭建领军人才竞技练兵平台,培育壮大1845岁的中青年技能劳动者群体,进一步优化就业和人才结构。

  我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与其他事业单位一样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主要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政策,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地标准,津贴补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实行总量调控,在核定的总量内,由单位按规定自主分配。在分配过程中,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一流业绩一流薪酬,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搭建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平台

  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了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工作都具有强大的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一是高质量办好全省技能大赛,巩固往届全省技能大赛成果,延续良好势头,努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办赛质量,建立完善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竞赛投入保障机制,加强竞赛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行赛会展演结合的办赛模式,建立职业技能竞赛专业化人才队伍,提升职业技能竞赛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全力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备战工作,加大集训备战工作力度,通过全面摸排适龄选手资源、打造技术专家团队、广泛布局潜力赛项,力争在奖牌和团体总分上取得新突破。三是紧盯产业发展变化趋势和新职业发展情况,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积极探索举办数字技术等领域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参加各项全国性行业竞赛,切实发挥竞赛对新兴职业发展的推动促进作用。

  我们制定了辽宁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每两年以省政府名义举办一次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每年由省人社厅、省总工会会同各行业部门联合举办全省职工技能大赛系列活动,14个市、各行业部门举办各类区域性、行业性竞赛每年超过50余项,积极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各类职业技能大赛。202211月,铁岭技师学院姜昊在世界技能大赛特别赛上获得工业控制项目金牌,实现辽宁世赛金牌零的突破,省政府、铁岭市政府隆重举行颁奖仪式,分别给予姜昊及其教练团队100万元奖励。2023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在天津举行,辽宁1243优胜奖,3人进入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辽宁代表团获突出贡献奖,参赛项目覆盖率、获奖项目数和总成绩大幅提升。20245月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在贵州举行,辽宁取得214优胜,实现奖牌零的突破。2022年和2024年,辽宁省第一、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在沈阳和大连先后成功举办,办赛层级、比赛项目、参赛规模稳步提升,大连省赛共有省内外17个代表队、近5000名选手裁判参加108个竞赛项目,省委书记郝鹏致贺信,省长李乐成出席开幕式讲话并宣布开幕,整合政企校行各方面力量,集聚赛展会演聘多元化内容,参赛选手中40岁以下占比87%25岁以下占比达到59%,带动全省百万人次参加技能竞赛和练兵比武活动,极大激发了青年人才通过竞赛实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热情。

  再次感谢您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将来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推动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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