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建〔2025〕21号
张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失业人群再就业帮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人社厅收到第1565号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处室进行专题研究,厅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责成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提案办理工作。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总体部署,省人社厅充分发挥人社职能作用,通过提供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发放职业培训补贴、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扶持等相关举措,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确保全省就业大局总体稳定。
一、基本情况
省人社厅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持续加强就业政策供给保障,优化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将“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指标列为全面振兴新突破工作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对促进就业先进地区实施激励举措,推动实现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良好局面。
(一)坚持政策协同多点发力,为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丰富要素保障。省人社厅将促就业政策作为失业人员帮扶体系的重要内容,立足“小切口”服务“大民生”,出台《辽宁省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盘活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配套出台多项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始终将目光聚焦市场主体、重点群体,连续四年升级实施“春暖辽沈”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攻坚行动,主题鲜明的配套子行动由2022年的10项升级为2025年“兴企护航”20项。重点在惠企稳岗、入企找岗、载体送岗、服务拓岗等方面发力,做到年年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周周有招聘、时时有服务。2024年全省共为3.7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5亿元,稳定岗120.5万个;技能提升补贴支出1.9亿元,共有11.8万人次领取技能提升补贴,人均次领取1621元;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4918万元,惠及企业8233户,促进3.3万名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人员就业。
(二)坚持品牌引领精准服务,构建失业群体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品牌化推进“失业群体就业服务”工作,连续四年统筹实施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专项行动,连续多年将失业人员服务情况纳入高质量考核,2024年,全省累计联系服务失业人员194.6万人次,主动为失业人员办理求职登记18.9万人次、推荐岗位48.8万人次、提供培训5.0万人次、提供创业服务3.2万人次、宣传就业政策22.5万人次。精心打造“辽服到家”服务品牌,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家政服务业对农民工就业增收的带动作用。做优做精劳务品牌,优化培训、就业、创业等辐射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共打造省级劳务品牌117个,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总规模由2022年的14万人增加到7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每年保持在100万人以上。
(三)坚持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导向,不断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效能。一是积极畅通基层就业服务微循环。以推进“舒心就业”服务模式进基层为抓手,在梳理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2024年开始在群众“家门口”、校园内、企业园区边等布局建设609个“舒心就业”指导服务站点,强化政策宣传、服务经办、要素供给、权益保障等基础功能,零工驿站、人才交流、创业孵化、新就业形态服务等进阶功能,为大龄、低技能、长期失业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提供近距离就业公共服务,进一步织紧织密“15分钟就业服务圈”。二是数字赋能升级就业公共信息网络。加速推动“一库一平台”建设,有效实现就业数据和岗位信息省级归集,横向联动公安、民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库,做实数据统计、规避风险隐患、提升政策服务供给精准度。制定出台《辽宁省公共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更快释放政策红利。三是拓宽渠道强化资源对接。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就业要素分配中的积极作用,开发“智慧就业顾问”等应用功能,搭建零工线上服务平台,为广大失业群体和用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畅通的资源对接渠道。丹东市“充分就业社区网格化服务体系”、抚顺市“雷锋365”等为代表的就业服务品牌项目,各具特色、丰富多彩,基层群众就业服务更现代、更贴心、更便民。
(四)坚持工程化推进分类施策,实施失业群体就业援助工程。一是抓好失业群体的再就业工作。简化失业登记程序,保持对失业人员的定期联系服务,根据需求分类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创业扶持、兜底安置等政策支持。二是完善及时发现、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信息台账,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信息系统实现全省推广应用,公益性岗位数量保持在合理区间并实现动态实名制管理。2024年,全省累计帮扶42.5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扶9.8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并至少一人实现就业。三是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联合农业农村厅、残联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春风送岗促就业 精准服务暖民心”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帮助农村待转移劳动力、脱贫人口实现就业。鼓励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选树优秀创业典型,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创业场地补贴等政策。四是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开展省内外、区域间劳务协作,有序组织农村转移劳动力外出务工。加强劳务品牌建设,不断扩大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举办三省一区劳务品牌展示交流活动,组织8个特色劳务品牌参加全国劳务品牌发展大会,扩大优质劳务品牌影响力,带动就业创业的同时助推产业发展。
(五)坚持项目化落实培训补贴,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项目。致力于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增强市场化就业能力,持续抓好“四技行动”,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支持企业发挥培训主体作用,推行新录用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技能培训补贴;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重点企业用人需求调查,按季度编制发布全省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调整培训资源供给,提高职业培训与市场需求的适配度;成功举办2届省职业技能大赛,每届吸引近5000人参与,带动百万人次比武练兵。2024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67.3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45.6万人;1830人次获得国家和省级优秀高技能人才称号,其中24人获中华技能大奖、156人被评为全国技术能手、89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六)坚持释放政策红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就业工作的推动作用。一是落实财政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重点就业群体,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累计不超过3次,由担保基金或政府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利率上限不超过LPR+50BP,可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2024年,全省投入各级贴息资金4.1亿元,撬动当年新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64亿元、惠及贷款户2.3万户;2024年末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余额106亿元,惠及6.2万户。二是支持落实就业补助政策。2024年,省财政统筹安排省以上就业补助资金19.3亿元,支持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实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8.6万人。三是支持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我省自2019年11月1日起,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3%上调至85%;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3%上调至90%。目前这一标准为全国最高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性作用,2024年全省安排拨付失业保险基金73.7亿元,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切实减轻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生活压力和医疗负担。
二、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由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全省各级人社部门积极配合,将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帮助失业人员就业作为做好就业工作的总牵引,列入各市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及时督办、考核。落细落实帮扶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就业、失业、市场、培训等各部门力量,确保失业人员求助有渠道、就业有门路、生活有保障。
(一)做实失业人员需求信息库。各级公共服务机构要落实定期联系制度,每月组织开展1次跟踪调查。采用“大数据+铁脚板”工作模式,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战线党员干部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对登记失业人员进行了全面联系对接,并在系统内详细记录就业困难群体的培训意愿、创业需求和求职意向。同时,要完善登记失业人员退出机制,对已符合注销条件的要及时注销,但绝不能简单以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为由注销失业登记。
(二)大力实施岗位挖掘扩容。建立“岗位归集—动态更新—定向推送”机制,依托省级就业信息化平台,按月汇总企业用工信息,形成岗位供给清单。结合“上门兴企·精细服务”人社干部进万企专项行动,建立“人社干部+企业+重点群体”三方联动工作体系,全方位挖掘岗位增量、优化岗位结构。各级人社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下沉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和新兴业态企业,通过实地走访、政策宣讲、需求调研等方式,精准掌握企业用工规模、岗位类型、技能要求和薪资待遇,同步宣传相关惠企政策,鼓励企业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
(三)智能匹配实现人岗精准对接。全面推广“智慧就业顾问”,构建“数据整合—智能分析—精准推送—跟踪服务”全链条服务体系,实现人岗匹配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智能生成“人岗匹配清单”,实现“一人一策、一岗一标”。强化“智能匹配+人工服务”双驱动,针对重点群体特点,聚焦区域优势和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小而精、小而实、小而美的特色招聘活动。建立匹配效果跟踪机制,对成功就业的人员定期回访,了解岗位适应、待遇落实等问题;对未匹配成功的人员,动态调整就业服务方案,确保人岗对接有精度、服务跟进有温度,切实提高重点群体就业匹配效率和稳定性。
(四)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和体系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充实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人员,明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推动申请受理关口下移,便利“家门口”申请。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严格执行《辽宁省公共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2.0)》(辽人社〔2025〕5号),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切实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筹集岗位信息能力,依托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就业信息平台,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定期组织职业指导师、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家等深入基层服务网点,为有需求的企业和劳动者提供面对面服务。采取“跟踪陪跑”等举措服务初创企业,精准提供专家指导、孵化场地对接、金融贷款扶持等支持保障。及时将就业失业数据回流街道(乡镇)、社区(村),支持基层精准实施就业服务,开展重点帮扶。
(五)增强失业群体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密切关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落实好失业人员联系服务制度,提供针对性强的岗位信息,帮助他们走出家门、早日就业、融入社会。一是依托省级集中公共就业信息系统集中开展就业援助,动态摸排失业人员情况,为困难毕业生、残疾人、大龄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制定分类援助计划,按期进行跟踪回访,提供即时精准服务。二是加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脱贫人口等群体专场和综合招聘活动举办频次,引导用人单位优先吸纳。三是全面推行失业人员不挑不拣24小时实现就业承诺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岗位信息,做好持续帮扶工作,促其尽早实现就业。
(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本地重点群体技能就业需求,分类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系列培训行动,建立就业和培训协同推进机制,自下而上摸清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就业培训意愿,及时发布急需紧缺职业目录、劳动者就业需求目录、培训目录,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的原则,择优确定重点培训项目载体,形成动态调整的培训项目,根据岗位急需紧缺程度、技能等级、实训耗材成本、培训后签订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单据、家政服务协议等情况,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各市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就业服务平台全面上线项目化培训专栏,公开培训信息导航图,向社会公布技能岗位用工数量、技能要求、培训内容、培训时长、培训方式等,为重点群体检索培训信息和自主选择培训提供查询等便捷服务。
(七)加强就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大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力度,就业政策享受等业务全流程纳入系统闭环管理,实现业务经办与服务供给一体化。积极推动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应用向街道、社区延伸,聚焦重点群体需求,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消除就业公共服务盲区。深化区域协同示范,以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为引领,推进省市系统共建、数据互通,打造区域就业服务一体化样板,确保就业政策高效落地。
(八)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常态化开展政策进社区、进校园、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平台,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落实好“两优惠、三补贴”政策,即税收减免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帮扶政策。加快推进“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服务站点建设,依托就业创业服务站点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
(九)保障失业群体劳动就业权益。督促指导企业改善工作、就餐、住宿等条件,提高福利保障水平,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工作幸福感。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群体、求职大学生和失业青年关注关心关爱和服务力度,强化促进就业的正向引导,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做到调解仲裁多元化解、严格执法监管、长效常态根治欠薪、政策普法宣介、接续就业服务相结合,探索推行“维权一件事”集成改革主题式服务,多措并举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益,全力打造友好型就业创业新生态。
(十)做好重点群体失业监测预警。强化底线思维,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做好失业监测预警,见微知著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一是建立就业形势预警监测分析机制。联合统计、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充分发挥数据共享优势,从就业数量、就业质量、就业环境、就业创业、就业景气度等5个维度监测分析就业情况。同时,以登记失业人数作为重点监测指标,设置蓝色安全区、黄色风险区、红色高危区三级失业警戒线,并制定相应响应措施。二是建立企业裁员预警监测化解机制。依托省级集中业务经办系统,将解除用工备案人数10%以上的企业、受重大政策或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的企业、相关部门反馈预警信息的企业纳入预警企业名单,并为预警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对接帮扶服务。三是建立重点群体就业监测帮扶机制。将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脱贫人口、预警企业清单中涉及减员的职工等列入重点帮扶人员清单。根据重点人员的实际情况实行“一人一策”,即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帮扶方案,并按月动态实时掌握人员情况,及时对帮扶方案进行调整。四是建立失业风险预警工作保障机制。联合各市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摸排,定期发布就业风险预警企业名单,为确有裁员风险的企业提供帮扶服务,推进“预警—服务—处突—化解”的防范失业风险工作体系。
联 系 人:张可心
联系电话:024-86602726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