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建〔2025〕24号
曲东霞代表: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辽宁省外卖快递人员人身安全保障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工作多次纳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省人社厅等8部门制定出台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若干措施20条,明确规定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2023年省人社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开展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安全保障行动,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采取积极举措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劳动安全。
(一)省人社厅积极争取,已于今年纳入国家新一批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我省已完成相关细化措施起草工作,并搭建省级集中的职业伤害保障信息系统,完成与全国信息平台对接联调测试和优化等工作。
(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外卖送餐员权益维护,2024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发放宣传手册2949份,组织、参与调研34次,召开座谈会52次,指导即时配送平台加强对配送合作商管理监督20次。会同省公安厅等部门召开行政指导会,指导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加强骑手、车辆管理,要求其督促骑手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驶。2025年已组织召开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督促指导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完善配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配送环节交通安全管理。
(三)省公安厅加强相关管理,提升外卖快递小哥自身以及行人的交通安全。一是强化违法查处。加大对快递外卖车辆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走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推进电动自行车非现场执法管理执法水平,消除外卖配送行业交通违法高发的现象。二是加强科技赋能。与相关企业共同研究,在落实交通违法抄告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交通违法限单管控规则,对于触及醉驾、对抗执法等红线管控规则的骑手永久限制接单;对于一般交通违法骑手,根据交通违法次数叠加管控,前两次管控主要以警示教育为主,第三次开始触发限制接单管控。目前已在沈阳开展“限制接单管控”试点(美团“灯塔计划”),待取得试点成果后进行全省推广。三是规范执勤执法。在《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现场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规定》的基础上,细化两轮、三轮电动车交通违法现场查处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预防和减少冲突事件,确保即时配送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下一步,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总工会将联合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压实本地区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用工合作企业的劳动保护责任,落实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加强劳动安全保障宣传教育。省公安厅将积极宣传电动车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后果,对交通违法多发的企业,由公安部门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