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深化感召辽宁籍学子回辽发展措施的建议》(第143118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3日          编辑:省人社厅吴粤         来源:厅办公室

辽人社建202527

王黛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感召辽宁籍学子回辽发展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深化鼓励辽宁籍学子回辽发展,对支持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受限于辽宁过去一段时间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落实力度、区域影响力等方面因素,我省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不够强,省内高校毕业生留辽就业创业意愿不够高。随着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有力实施,我们连续实施多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引才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23年我省人口首次实现了净流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呈现出回辽就业的良好态势。您提出的五条建议非常重要,针对性和建设性很强,有的建议内容已被有关部门在工作中采用,对辽宁籍学子留辽回辽就业创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近年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强化资源统筹,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呈现出山海关不住 孔雀向北飞的良好态势,越来越多高校毕业生投身辽宁全面振兴的伟大实践中来。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五个方面意见,紧密结合我省全面振兴的现实要求,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集聚更多优质智力资源。

  一是聚焦政策引领,注重全要素供给支持。强化专项资金供给,充分运用就业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持续优化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工具包”。支持围绕各行业领域建设“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点,为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政策推介、金融支持、市场推广等一站式服务。聚焦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产业集群,定期发布人才需求目录,挖掘优质就业岗位。积极拓宽政策性就业渠道,继续组织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稳步提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占比。打包打捆落实税费减缓、社保补贴、见习补贴等惠企减负政策,助力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稳定就业岗位,持续提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是深化教融合,优化人力资源培育。建设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建设。支持高校与地方政府共建共管现代产业学院,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推动协同育人,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强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支持高校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专业,加强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联动,及时调整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专业,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持续优化专业布局。

  三是强化创业支持,统筹运用优质资源。将创业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目录,支持各地开展“跟踪指导”式的创业服务。推动创业培训和市场需求紧密对接,强化创业指导专业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创业导师进基层”服务活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政策,联动推进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并放宽适用条件、提升贷款额度。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培育树立积极正向职业观。鼓励和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分级分档强化运营管理,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更加多元的资金、场地、人才、法律等方面服务支持。

  四是加力教育宣传,积极打造引才品牌。以打造就来辽融媒体就业服务品牌为重要抓手,全力释放辽宁振兴发展好声音。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持续开展百万学子留辽来辽行动、2025“博士沈阳行、东北亚(沈阳)人才交流大会、中国海外学子(大连)创业周、辽西人才交流大会等活动。选树基层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积极宣传解读引才政策,鼓励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留辽就业创业。加强涉就业舆情管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五是提升服务质效,织密保障网络体系。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提供更加丰富的政策供给,支持他们融入当地生活服务圈。充分利用各地基层公共服务站点功能,密切联系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需推介就业服务。加力推进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展有温度的指导帮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逐一建立帮扶台账,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人社部门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进一步优化和提高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打造更加公平、舒心、便捷、和谐的就业环境,为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更加有力支持。

   人:就业促进处 王博群 

  联系电话:024-2295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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