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推动我省农民在地就业的建议》(第145044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2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雪         来源:厅办公室

辽人社建〔2026〕20号

李林键代表

  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农民在地就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人社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和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80号)及有关配套政策,聚焦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持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劳务品牌、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兜牢就业帮扶底线,着力促进农民“离土不离乡、就业不离家”,推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主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县域经济的稳步发展,全省农村劳动力就业格局呈现积极变化,就近就地就业趋势持续增强。从就业结构看,第三产业已成为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要领域,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业六大行业集中了超过八成农民工就业。同时,随着我省沿海港口物流、旅游康养、电商运营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正处于加速转型升级阶段。省人社厅始终将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作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围绕就业服务、劳务品牌、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就业帮扶等核心职能,系统推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各项工作。

  2025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保持平稳,全年达115.5万人。针对农村劳动者群体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和“春暖农民工”等系列活动,累计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1352场次,提供就业岗位57.2万个,初步达成就业意向3.67万人次。提供“点对点”集中返乡返岗和“送工入企”直通车服务,派出专车136辆次、专列包厢6节次,运送务工人员5456人次;积极加大返乡创业扶持力度,推介创业项目60个,提供创业场地资源141个,组织创业导师指导629人次,有效拓宽了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渠道。

  二、工作举措

  (一)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拓宽农村就近就地就业渠道

  各级人社部门坚持将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延伸,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均等可及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1.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全域覆盖。依托省级集中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网经办,将职业介绍、就业登记、政策咨询等核心就业服务事项下沉至基层平台。推动就业服务相关事项纳入社区(村)工作者工作内容,使农村劳动力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2.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深入开展。持续组织“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季”“春暖辽沈援企护航”“春暖农民工”等专项活动,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岗位对接和招聘服务。充分发挥“直播带岗”品牌效应,利用直播平台将岗位信息直接推送至农民手机终端,打破时空限制,为偏远地区农村劳动力提供“零距离”求职服务。

  3.就业信息服务精准高效。依托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岗位信息和求职信息的省级集中与区域共享,构建了动态更新的全省人力资源供求数据库。推动“人找岗位”与“岗位找人”双向匹配,综合利用网站、移动应用、自助终端、12333热线等渠道,实现就业政策和岗位信息的多渠道发布与精准推送。

  (二)培育壮大劳务品牌,深化跨区域劳务协作

  省人社厅将劳务品牌建设作为促进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的重要抓手,深入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工程,坚持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培育、技能化开发、规模化输出,持续深化跨区域劳务协作,推动品牌带动就业的规模效应不断释放。全省已形成19个省级劳务品牌和172个市县级劳务品牌的梯次发展格局,覆盖装备制造、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14个重点产业领域,带动就业突破190万人,年经济效益达1993亿元,较2022年增长31.7倍,呈现出规模扩大、质量提升、效益倍增的良好态势。

  1.劳务品牌培育体系日益完善。按照“一县一品、一乡一业”的思路,聚焦地方特色产业和资源禀赋,系统推进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发展提升、壮大升级。围绕中高端技能型、高品质服务型、文化和旅游类、民生保障型四个类型,培育了一批如“新民农技工”“岫岩菌匠”“东港草莓人”“河口燕红桃农”“清河电力检修工”“凌源花匠”等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劳务品牌,形成了省级引领、市级带动、县级支撑的梯次发展格局。同时,积极推动劳务品牌与技能培训深度融合,为品牌从业人员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技能提升服务,以品牌质量塑就业质量、以品牌信誉促农民增收。

  2.跨区域劳务协作不断深化。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持续拓展和巩固跨区域劳务协作网络。2024年9月,举办三省一区劳务品牌交流活动,以“擦亮劳务品牌,服务东北振兴”为主题,组织30个特色品牌参展交流;2025年7月,在营口举办环渤海五省市劳务品牌交流活动,涵盖成果展示、工作交流、路演推介、劳务协作签约等内容。深化省内劳务协作,做实“点对点”输送服务,在春节前后返乡返岗高峰期,协调专车、专列为劳动者提供“出家门上车门、下车门进厂门”的全链条出行服务。

  3.品牌带动就业成效持续放大。充分发挥劳务品牌在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劳务品牌的产业集群效应,引导品牌龙头企业将生产加工环节向乡村延伸,通过建设就业帮扶车间、乡村生产加工基地等方式,让农民“不出村、不出镇”就能实现稳定就业。2025年,全省通过劳务品牌直接或间接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同比持续增长,品牌从业人员月均收入普遍高于普通农村劳动者,劳务品牌已成为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提升就业质量的重要引擎。

  (三)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增强农民就业适配能力

  针对农村劳动力“有人无岗”与“有岗无人”并存的结构性就业矛盾,省人社厅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着力提升农民就业竞争力和岗位适配度。

  1.精准化职业技能培训扎实推进。围绕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用工需求,编制并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引导培训资源向重点领域配置。广泛推行“岗位+技能+劳动力”的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模式,联合职业院校、优质培训机构和用工企业共同开发培训课程。在传统工种培训基础上,积极拓展数字经济、电商运营、旅游康养、智慧农业等新兴领域技能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培训资源整合与基层网络逐步完善。整合人社部门培训资源,将培训服务送到农村劳动者家门口。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者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强化培训后岗位推介、求职招聘等环节的有效衔接,提升培训促进就业的转化率。

  3.技能评价与认证体系不断健全。积极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鼓励农村劳动者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市场认可度。推进全省统一的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劳动者从获取培训信息、申报参加培训到申领培训补贴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优化简化流程,为农村劳动提供便捷高效的培训服务。

  (四)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发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省人社厅将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作为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的重要抓手,持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优化创业服务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乡村内生发展动力。

  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有效落实。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持续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融资便利度。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切实缓解农民创业融资难题。

  2.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持续加强。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建设,鼓励和吸引各类创业项目入驻。强化孵化基地服务功能,为入驻项目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市场对接等全链条创业服务。组织举办省级创业指导专家走基层活动,组建由企业家、技术专家、投融资人士构成的创业导师库,为返乡创业项目提供全程化专业指导。

  3.首次创业场地补贴等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的返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场地补贴。搭建区域性返乡创业资源对接平台,整合项目信息、产业资源和市场需求,定期组织项目路演、产品展销、供需对接等活动,为返乡创业项目与产业链、市场搭建对接桥梁。

  (五)强化就业帮扶兜底,保障困难群体稳定就业

  省人社厅坚持将就业困难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农村重点群体作为就业帮扶的重中之重,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兜牢民生底线。

  1.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扎实推进。农村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举措,精准摸排就业状况、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建立实名制帮扶台账,实行“一人一策”精准援助。通过劳务输出一批、就近就地吸纳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等方式,确保农村重点群体务工规模总体稳定。

  2.乡村公益性岗位规范有序开发。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资源,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农村困难群体实行兜底安置。公益性岗位优先向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等倾斜,让重点群体在家门口有活干、有收入。

  3.“一对一”就业援助精准有效。全面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组织公共就业服务人员深入乡村入户走访,精准掌握农村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及时提供岗位推荐、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依托智慧就业平台和基层服务网点,为灵活就业农民工提供用工信息登记、政策咨询等便捷服务,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完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促进稳定就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纳代表建议,立足人社部门职能定位,聚焦公共就业服务、劳务品牌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帮扶兜底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力促进农村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就业支撑。

  (一)持续优化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提升就业对接效能

  1.深化就业信息服务下沉。进一步推动省级集中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向乡村延伸应用,完善岗位信息归集与发布机制,扩大就业岗位信息覆盖面和更新频率。推进“就在辽”智慧就业小程序应用推广宣传让就业服务和岗位信息更快捷、更精准地直达农村求职者。

  2.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基层就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推动就业服务事项“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让农民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二)持续做大做强劳务品牌,深化跨区域劳务协作

  1.推进劳务品牌提质扩容。继续深入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工程,进一步扩大省级劳务品牌规模和覆盖面,打造一批“辽匠优品”劳务品牌,推动劳务品牌与技能培训、创业孵化、产业园区深度融合健全劳务品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品牌质量的持续提升。

  2.强化品牌带动县域乡村就业功能。引导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吸纳县域和乡镇劳动者,让更多农村劳动者在家门口嵌入品牌产业链,实现“务农、顾家、挣钱”三不误,推动劳务品牌从“输出就业”向“就地就业”延伸拓展。

  (三)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1.健全以就业为导向的精准化培训体系。紧密结合县域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用工需求,动态调整培训工种和课程设置。重点围绕数字经济、农村电商、乡村旅游服务、智慧农业、健康照护等新兴领域,切实增强培训内容与产业岗位需求的匹配度。

  2.强化技能认证与就业衔接。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鼓励农村劳动力通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增强市场认可度和就业竞争力。推行“培训+考证+推荐就业”一体化服务模式,切实提高培训后就业转化率,推动农村劳动力由“普通工”向“技能工”转型。

  (四)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服务支持,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

  1.持续优化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扩大政策覆盖面。继续实施首次创业场地补贴、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等支持政策,降低返乡农民创业门槛和成本。

  2.搭建返乡创业资源对接平台。整合区域创业项目库、产业资源和市场需求信息,定期组织项目路演、产品展销和供需对接活动,打通返乡创业者与市场、资金、技术之间的信息壁垒。积极推进“个人创业一件事”落实落地,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和代办服务,让返乡创业者“只进一扇门、办好所有事”。

  (五)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

  1.规范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科学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脱贫人口、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加强岗位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确保岗位真正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2.完善就业援助与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动态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掌握农村失业人员、返乡回流人员等情况变化。落实“一对一”就业援助制度,分类施策提供精准帮扶。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灵活就业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

  感谢对全省农村劳动者就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继续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罗鸣

  联系电话:(024)86602721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27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