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建〔2026〕16号
高生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辽宁技术工人职业培训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相继出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意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把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列入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技能人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解决好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这一结构性就业矛盾”。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工作,多措并举推动我省技术工人职业培训体系建设。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制度保障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不断调整优化政策,完善工作机制,营造技能人才成长成才良好环境。省人社厅2022年编制发布“技能辽宁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23〕13号),计划到2025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有力,技能人才规模、结构、素质、收入持续优化,到2035年,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素质与辽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2024年,省人社厅等七部门又联合出台《辽宁省高技能领军人才专项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辽人社〔2024〕10号),明确以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为牵引,带动促就业、兴企业的总体思路,重点围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型工业化体系、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提出9条强企兴企、育才留才政策举措,实现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激励机制与时俱进,适应形势发展。2025年,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辽宁省“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2025年度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技能兴企·强链增收”若干措施》等文件,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建立健全产业引领技能培训工作体系。同时,按季度印发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等文件,加大对重点领域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支持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和产业链条深度绑定和逐步融合。同时,省委、省政府始终将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支撑“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2026年5月29日,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辽宁省2026年“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度国家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部署,围绕辽宁全面振兴发展大局,适配全省产业转型升级、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以及民生需求,紧扣我省“2211”产业体系,以技能赋能就业创业、夯实技能人才根基,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重塑社会认知,加强技工院校招生宣传
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基地,是培养技术工人的专门学校。近年来,我省技工院校坚持以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培养一线技术工人为目标,把校企合作作为基本办学制度,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已发展成为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等级认定、技能竞赛等工作的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基地。目前全省技工院校共有在校生6万余人。
持续强化技能成才、技能报国宣传引导,构建起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办学格局。建立常态化技工教育宣传机制,依托主流媒体打造技能人才宣传矩阵,通过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工匠宣讲等活动,营造尊重技能、崇尚工匠的社会氛围。健全招生培育机制,优化技师学院招生模式。前移职业启蒙关口,引导青少年树立多元成才观念,持续壮大技能人才储备队伍。
三、锚定产业需求,构建培训新生态
省人社厅坚持产业牵引,突出精准赋能。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聚焦我省“2211”产业体系建设,围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等新质生产力领域,以及康养照护、跨境电商等民生急需领域,分类设计“9+x”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推动培训供给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坚持就业导向,突出分类施策。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企业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不同群体特点,差异化明确各项行动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主要举措,将就业服务贯穿培训全过程,建立培训前需求摸排、培训中广泛参与、培训后就业跟踪的闭环机制,确保培训有的放矢、务实管用。
省教育厅强化职业培训规划引领,联合相关部门确立了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服务高质量就业为目标的发展路径,统筹全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社会培训资源,推动形成了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并重、普惠性与精准性相结合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格局,构建了覆盖广泛、层次分明、支撑有力的现代化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坚持需求导向,推动职业院校面向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25年,全年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项目的职业院校达30余所,累计培训农村实用人才23万余人次。
“数智”赋能,优化技工院校专业布局
紧跟产业升级与技术变革步伐,支持鼓励技工院校优化调整院校专业设置,重点围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增设相关专业,同步改造提升传统制造类专业。推动数字技术融入教学全过程,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实训,提升实训教学的科技含量与实践效能,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适配性与前瞻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省人社厅全面推行产教评、订单式、项目制等培训模式,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实现“企业出标准、院校出资源、政府出补贴”的协同培养。支持链主企业辐射带动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开展“一企一策”定制化培训,打造模块化、小班制、可复制的培训项目。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贯通“产业、教学、研发、培训、评价、使用”六维度一体化的技能生态链,支持链主企业联合院校等,推动校企协同育人模式,辐射带动更多上下游企业参与进来,促进技能就业、技能强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有效提升技能人才适配性。推动技工院校培养能够直接投身生产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技能人才,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输送高素质技能人才。
省教育厅将继续发挥职业院校培训主阵地作用,深化产教融合,充分利用好10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开展创新型技能人才培养;建强“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升培训承载能力;完善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不断提升技术工人职业培训质量,努力打造一支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辽宁工匠”队伍,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加强激励表彰,让技能人才有切实的获得感、成就感,是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以表彰奖励为抓手,持续完善技术工人待遇保障机制。一是以国家层面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和省内“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为抓手,健全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二是打通技能增收通道。在全国率先印发技能人才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推动建立基于职业技能等级、从业年限、服务质量的薪酬分配机制。通过政策宣讲、典型选树等方式,推动技能与薪酬挂钩,实现“技高者多得”,增强行业岗位吸引力。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分配要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急需紧缺岗位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不断提升技能人才职业荣誉感和经济待遇。三是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强化行业企业主体作用,分类制定基础、后备、骨干、优秀4个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精准衔接行业企业培养需求,强化市场主体培养内生动力,畅通领军人才发展通道,优化企业稳才留才机制,加强青年群体技能素质养成,建设领军人才培养培育平台,打造领军人才创新创造平台,搭建领军人才竞技练兵平台,进一步优化就业和人才结构。
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提出宝贵建议。
联系人:胡竞兮024-22955748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27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0302000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