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建〔2026〕14号
杨薇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辽宁省大学生在辽就业意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言,高校毕业生是助推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动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骨干力量。近年来,我省高校毕业生留辽就业比例虽有所提升,但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有差距,主要原因在于薪资差距、政策供给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因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始终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推进落实,连续多年实施“振兴有你·就有未来”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就业促进行动,统筹实施稳岗促就业政策举措,力争吸引集聚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振兴发展事业。
一、关于“实施梯度化薪资补贴工程,精准提升收入竞争力”
待遇是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辽就业的核心因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需求,按季度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指导各用人单位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强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供给,加速兑现离校前可申请的培训补贴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多资源支持。对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标准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扩岗补助等支持政策。统筹公共资源归集力度,更好服务保障在民营经济领域和生产经营一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关于“优化高校专业设置,聚焦产业升级挖潜,扩大优质岗位供给规模”
做大就业“蓄水池”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关键举措。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深入实施稳岗扩容提质专项行动,聚焦我省“2211”产业体系建设核心领域,深度挖掘先进制造业、消费、贸易等领域就业岗位,深入实施“春暖辽沈”系列专项行动,聚焦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支持经营主体释放更多优质就业岗位。抢抓高校毕业生离校关键期,统筹实施“振兴有你·就有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辽来辽就业促进行动,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振兴发展事业。稳定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开展全省集中统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比例超过50%,优化招聘流程。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拓宽城乡基层就业新空间。全力保持青年人才回流辽宁良好势头。
三、关于“优化民生保障政策,增强留辽就业安全感”
强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权益保障是提升职业认同感的有力支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做好对高层次人才的服务供给,加大在民营经济领域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力度,围绕生活保障多维度提供政策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可给予一定标准的社会保险补贴。此外,积极助力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做好OPC创业者培育,强化创业孵化基地、街创社区等载体建设,充分发挥“舒心就业”站点作用,推动就业公共服务融入基层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服务保障新业态领域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群体,实现在“家门口”的政策咨询、业务办理、困难援助等服务供给。
四、关于“构建精准就业服务体系,破除认知壁垒”
打造服务品牌是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的重要抓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继续深度打造特色融媒体就业服务品牌“就来辽”,以“就业导向、服务青年、助力振兴”为核心定位,打造“直播带岗+短视频传播+图文解读+线下活动”四位一体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供需精准对接,凸显精准化、场景化、沉浸式特色。推动职业教育和就业指导等公共服务深入校园,着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和市场化就业适应力,重点培育主动就业意识。持续开展技能工匠进校园宣讲活动,培养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兴辽的理念。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厅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以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辽宁振兴发展事业。
联系人:王博群电话:22957440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6月2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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