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建〔2026〕10号
于祥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技能竞赛备赛基础保障、提升赛事实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技能人才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做好新时代技能人才工作指明了方向。2022年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为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我省坚持把做好职业技能竞赛作为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广泛开展各层级、各行业、各领域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提高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一、搭建职业技能竞赛平台
职业技能竞赛是广大技能人才展示精湛技艺的“大舞台”、相互切磋技艺的“大擂台”、技能水平提升的“快车道”,是培养选拔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经过不懈努力,逐步形成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全国技能大赛”)为龙头、辽宁省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各类行业赛和专项赛为重要组成,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具有辽宁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2025年,共举办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14个,省级二类赛4个,市级一类赛8个,全省每年有上万名企业职工和院校师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奖,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二、加强集训基地建设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竞赛周期组建赛项集训队,成立由专家和教练等组成的技术指导专家组,确定集训基地,开展集训工作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应科学组织参赛选手开展集训,有针对性地培养并提高选手参赛水平。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制定集训方案并组织实施。集训基地应当为集训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集训选手为职工身份的,所在单位应当保障其集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鼓励各级工会协调动员参赛单位在工休调整、训练条件等方面,为职工选手提供必要保障;集训选手为学生身份的,所在院校应当提供生活保障,对其学习和集训做出统筹安排。
结合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遴选建设一批省级竞赛集训基地,承担各级竞赛选手的集训备赛工作。省级竞赛集训基地应建立规范的集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制度和科学有效的训练计划;提供赛事技术支持的专家团队;配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训练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和工具耗材;具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和后勤服务保障能力。探索建立竞赛选手梯队性建设和长期培养规划。
强化赛事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构建多维度宣传矩阵,强化赛事价值宣传。整合官方媒体、行业平台、企业宣传栏、新媒体账号等宣传资源,聚焦技能竞赛政策红利、备赛保障举措、优秀工匠事迹、赛事成果成效开展常态化宣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报道优秀选手的成长故事和先进事迹,树立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鲜明导向,有效提升社会各界对技能竞赛的关注度与参与度。同时,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在备赛参赛、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劳动者和企业院校单位投身技能提升和竞赛活动的热情,精准面向企业管理层、一线产业工人、职业院校师生开展分层宣传,重点解读技能竞赛对企业提质增效、人才成长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重视、主动支持、主动参与技能竞赛工作,牢固树立“以赛育才、以赛兴企、以赛赋能”的鲜明导向。省总工会高度重视技能竞赛成果延伸推广,广泛征集生产技术难题和课题攻坚需求,对接大国工匠、劳模专家、行业技术骨干、技能大赛优胜选手等宝贵资源,组织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活动,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技术指导、难题攻关和解决方案。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畅通反馈监督渠道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对竞赛组织全过程进行监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竞赛监管职责,在竞赛举办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标准、规则等情形的,或收到有关建议、投诉、举报的,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移交并积极配合协助处理。构建全过程监督、全链条转化的工作体系,切实打通备赛保障、赛事开展、成果转化落地全流程。推动竞赛技能与岗位生产深度融合,引导参赛选手将赛事训练、竞赛比拼中掌握的先进技术、创新方法、标准规范应用到日常生产、工艺优化、技术革新中,同步鼓励企业借鉴赛事标准优化岗位培训体系,以赛事赋能职工技能提升、助力企业提质增效,真正实现赛场练兵、岗位建功、产业赋能的良性循环。
感谢您关心我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
联系人:胡竞兮024-22955748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27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0302000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