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辽宁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设立辽宁工匠日的建议》第143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3日          编辑:省人社厅吴粤         来源:厅办公室

李展超代表:

  感谢您关心关注我省技能人才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现就“关于设立辽宁工匠日的建议”,答复意见如下:

  党中央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升为国家战略人才高度。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做好新时代技能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特别是技能人才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全省技能人才工作的汇报并作出具体指示。2023年,省委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并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我省技能人才工作发展。

  一、设立“辽宁工匠日”的现实基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17年以省政府名义开展“辽宁工匠”评选奖励,到目前已评选两批195名辽宁工匠,并落实相关待遇。2019年,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17项有力的政策措施,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充分肯定,并转发全国各地。辽宁是中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是全国工业门类最为齐全的省份之一,被誉为新中国工业崛起的摇篮、“共和国工业长子”。我省工业门类齐全,制造体系完备,产业工人基础好,技能人才队伍强。截至2022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为524.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33.5万人。中华技能大奖24人;全国技术能手15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技能人才75人。

  二、国家相关工作的情况

  2022年11月11日,全国总工会就推动设立“中国工匠日”有关事宜对各省(区、市)总工会开展调研,我省57家基层工会,9大行业、274911名职工参与了“中国工匠日”问卷调研。从调查问卷情况看,我省职工普遍认为“工匠日”的设立是对工匠及其工匠精神的致敬,给工匠们设立一个属于自己行业性节日,能够提升工匠群体的职业认同感,增强职业荣誉感,激励更多职工走技能成才之路。如果国家有设立“中国工匠日”的计划,我省将按照国家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推动“辽宁工匠日”的设立工作。

  三、设立“辽宁工匠日”的程序

  2001年6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节日、纪念日、活动日设立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设立节日、纪念日、活动日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人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要从严控制;没有特殊需要,今后不再增加设立。确有必要设立地方性或者行业性节日、纪念日、活动日的,分别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设立省级“工匠日”的先例。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通知》规定,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按照有关要求稳步推进相关工作。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辽宁工匠技能人才群体的职业认同感和职业自豪感,在全社会营造推崇工匠精神、弘扬工匠文化的良好氛围。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