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促进我省人才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052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          编辑:省人社厅吴粤         来源:厅办公室

崔猛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我省人才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感谢您所提建议对我们相关工作的指导、推动和监督!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促进我省人才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意见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开阔人才工作思路、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方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现就落实您所提建议的基本想法和具体措施,向您做一简要汇报:

  一、近一个时期以来我省人才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一个时期以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新发展理念和党管人才原则,人才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特别是2018年,在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以“新理念”统领人才工作、以“新政策”保障人才发展、以“新计划”聚焦引育留用、以“新举措”优化人才服务,进一步集聚了各方人才投身辽宁全面振兴。

  (一)以“放权松绑”深化激发人才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发展松绑,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各展其长”。辽宁人才工作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形成了“应放尽放”“能放尽放”的良好局面。坚决向用人主体放权,把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权限全部下放到各市或行业部门、用人单位,允许省属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到国内“双一流”高校等知名院校,采取现场考核、现场签约、现场聘用方式,招聘博士或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开辟引才“绿色通道”,仅2018年就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1906人。努力为人才发展松绑,把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的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或调整到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自定标准、自主发证、自主评聘。2018年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把高校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把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市,由高校、各市自主评审。用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在优势产业、关键行业10个重点领域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改革,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淡化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注重考察人才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实现“谁用人、谁评价”和按需精准制定标准。

  (二)以“政策体系”构建保障人才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为充分发挥人才政策的保障、支撑作用,让人才感受政策温暖、享受政策红利,通过不断创新人才,打造“立体化”政策体系。配套行动计划实施办法,为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服务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立足职能,制定出台1个意见、2个办法、4个细则、5个方案共计12个配套文件,做到了长期任务有办法、阶段性任务有细则、专项任务有方案,为计划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出台人才集聚若干政策,从引进培养人才、奖励人才及其团队、激励留住用好人才、减轻企业负担、建设平台载体、保障人才发展、鼓励招才引智等7个方面,推出9条人才新政,制发第一批10个操作细则,与三年行动计划构成省级层面“26+9”人才新政体系,实现人才发展“全链条”精准发力。出台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在企业家队伍建设、权益维护、创新创业、营造环境氛围、鼓励企业家争做典范、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领导等6个方面,提出了44条举措,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家干事创业、服务振兴的信心动力。出台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提出26条措施,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实施技能人才工资激励计划,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推进技师职业资格与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互通互认,充分调动了广大技能人才积极性、创造性。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在支持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培养人才、鼓励人才到民营企业成果转化、支持人才双向流动、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完善人才评价制度等方面提出了8条务实举措,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以“人才工程”实施建设人才梯队。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集聚辽宁振兴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聚焦人才选拔,认真组织实施人才工程计划,着力选拔培养优秀人才。升级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对拥有22年历史的品牌项目“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优化升级,增加人选选拔层次,加大资助力度,增设研修和服务项目,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选拔更多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累计选拔百千层次人选6253人。打造青年英才培养“升级版”,整合企业项目博士后政策,升级“博士后培养集聚工程”为“辽宁青年英才储备计划”,加大资助力度,扩大培养范围,重奖来辽创新创业的全球优秀博士和博士后,每年新招收博士后数量稳步上升,博士后培养载体数量匀速增长,仅2018年全省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家,创年度设站数量历史新高;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数量比上一年度增加80%,博士后出站留辽人数持续保持在80%以上。持续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效果明显,仅2018年就新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17家,通过备战世界技能大赛、举办辽宁技师杯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去年新增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6名,占全国总数五分之一,创历史最好成绩;同时,新增全国技术能手12人。

  (四)以“人才供需”对接吸引集聚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学会招商引资、招人聚才并举”“要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为实现人才、项目和产业的精准对接,想真招、出奇招、用实招,搭建平台、创新形式,吸引各类人才。加强人才供需有效对接,聚焦“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重点产业,连续三年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及时发布人才(项目)需求目录,仅2018年就公布了全省1151家企事业单位15232个人才需求信息、99家企事业单位119个项目需求信息,促进人才精准培养引进。深化实施“双招双引”,深化辽宁﹒江苏人才对口交流合作,赴南京、镇江、扬州举办“走进江苏走进高校”系列人才招聘会,参会企业744家,提供岗位2.1万个,达成意向944人。打造“百校千企”人才计划品牌,与辽、吉、黑、蒙、苏、陕等省区155所高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吉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省外高校举办现场招聘会,参会企事业单位965家,累计提供岗位3.1万个,达成意向5872人。同时,利用新媒体与省内高校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全省115所高校线上全覆盖,及时开展岗位推送对接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辽就业。

  (五)以“平台搭建”营造聚才良好环境。一是鼓励企业加大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力度,截止2018年底,全省已建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828户,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40户。据省级技术中心评价统计,2018年全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研发人员59419人,其中高级职称专家7295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立对于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和吸纳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省产业技术研发和工业高端人才队伍集聚的重要平台。二是积极落实《中国制造2025》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在我厅的组织推动下,我国首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落户沈阳,同时先后推动成立了辽宁省燃气轮机创新中心和辽宁省冷热技术创新中心,聚集、整合国内行业优势创新资源,将吸纳更多相关领域高端人才。三是积极落实《中国制造2025》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在我厅的组织推动下,我国首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落户沈阳,同时先后推动成立了辽宁省燃气轮机创新中心和辽宁省冷热技术创新中心,聚集、整合国内行业优势创新资源,将吸纳更多相关领域高端人才。四是组织“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省区域赛,打造中小企业及创业者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激发了广大人才的创新潜力,集聚了创业资源和人才资源。五是围绕工业八大门类产业,组织协调省内企业与高校组建装备、冶金、石化、消费品和电子产业等21个校企联盟,在体制机制上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人才共享和有效流动。

  二、落实委员建议的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引才与留才并重。认真抓好《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的落实工作,在前期出台10个操作细则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其他的操作细则,并积极兑现相关政策,特别是把人才集聚政策中提出的对于“新引进和新培养的各类人才的奖励、资助等待遇落实到位”,确保引进人才和本土培养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二)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留辽回辽就业创业。一是抓好《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对于到县域创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补贴、财政贴息贷款、规定期限内减免相应的税费、自主创业场地补贴,各类专项资金予以倾斜。支持县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创办的企业搭建招才引智平台。对吸纳、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留用见习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县域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或见习补贴。实施“高校毕业生县域双创成长计划”,免费为到县域创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培训,教育部门增加农村实践课程、优化就业创业课程内容、教育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到县域创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城镇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范围,在职称评定、落户、子女入学和租(购)住房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专门为他们收集推送就业创业信息。选树到县域创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典型,组织先进典型到高校宣讲。二是高质量办好第20届中国(大连)海外学子创业周,吸引一批海外学子回辽创新创业。

  (三)积极推动跨区域的人才交流与合作。深入推动“双招双引”。充分利用与江苏、北京、上海的人才对口交流合作契机,到江苏、北京、上海等人才密集区,开展“双招双引”活动,招聘高校毕业生、引进我省优势产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扩展合作方式,与“三地”的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理念,建立柔性引才、用才新机制。

  (四)制定“区域性”“个性化”人才政策。结合辽宁自贸区、沈大自主创新示范区、沈抚新区等我省重点改革创新示范区的发展需要,研究特定区域性的人才政策措施。同时将针对高端人才和拥有良好发展前景产业化项目等人才、智力和项目,按照“量身定制”模式,研究制定“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优惠政策。对人才分类精准评价施策,统筹科技人才计划,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推进重点领域(产业、行业)人才分类评价,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

  (五)积极构建人才培育的精准支持体系。重点依托国家及省各类人才计划,聚焦省内人才工程,构建针对各类人才的支撑体系,对各类科技创新人才进行梯次培养。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对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人才进行“育苗”,落实《辽宁省人才服务振兴发展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让科技人才“壮苗”,通过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对已有科技人才“选材”,最终把人才成功推荐和输送至国家级各类人才计划,助力科技人才“成材”,形成储备充足、支持有序、分布科学、梯次合理的后备人才队伍。

  (六)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柔性引进力度。重点建立人才柔性引进机制,瞄准企业需要的高端人才,构建“学校出岗位、企业出资金、园区落项目、政府出服务”的柔性引智模式,通过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省内高校给予客座教授等岗位支持,有人才需求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政府在医疗保障、子女教育、家属就业、住房补贴及人才支持资金等方面提供相关服务,高新园区等产业园区承载项目落实,变引人为更注重引智,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集聚和引进支持一批掌握关键领域前沿核心技术、能够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在海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为辽宁振兴发展注入外脑和活力。

  (七)充分发挥高端科技人才的使用效能。重点实施好科技人才高端引领工作,瞄准成果高产出、对产业促进作用大的院士、杰青、科技领军人才等高端人才,充分发挥好高端科技人才作用。实施“科技人才高端引领工程”,探索建立“领军人才+专业化众创空间+创新型企业+产业园区”模式,加强政府的跟踪服务和专业化众创空间的市场推介,依托专业化众创空间、创新企业及产业园区组织开展成果转化,形成动力更强、结构更优、效率更高的人才使用和服务模式。

  以上情况,特此汇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