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鲜华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优质人才储备和提升人才战略实施的建议》的提案(0145号)收悉,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和研究,现将答复意见向您汇报如下:
一、关于我省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为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用人才支撑“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着力形成人才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发展集聚人才、人才服务振兴的良好局面,2017年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聚焦人才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积极推进人才政策创新,激发人才活力;全面加强人才工作,着力服务产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8年密集出台《辽宁省人才服务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兴辽英才计划》、《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提出了“改革创新”、“高端引领”、“真金白银”、“优中选优”亮点的重大举措,含金量高、操作性强,向全社会传递出省委省政府对人才工作高度重视和求贤若渴、广纳天下英才的强烈信号,为新时代辽宁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
二、近年我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
(一)大力实施人才工程,着力选拔培养储备高精尖缺人才。一是围绕选拔培养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持续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省“百千万人才工程” 人选选拔推荐评选工作。注重选拔我省各领域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单独设置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组别。实现每届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不少于110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以上、每年选拔培养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000名左右,其中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组人选数量不低于30%。累计培养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层次人选6256人。二是围绕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优化升级“博士后集聚培养工程”为“辽宁英才储备计划”。鼓励支持我省博士后依托省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产、学、研交流与合作。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培养载体,在全省支持重点发展区域、重点产业领域、重点企业设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升级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企业项目博士后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开展研究并予以经费资助。目前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5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27家,累计招收博士后5434人。三是围绕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在装备制造、原材料、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集团,举办高级研修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岗位培训、公需科目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在线教育学习,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才20万人次。四是编制出台《辽宁省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综合利用我省近期出台的各类人才政策、相关人才工程和现有人才资源优势,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培养引进能够推动制造业关键技术研发、关键产品产业化的工程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企业家人才。坚持服务产业、市场导向、协同推进和实用实效原则,加快构建适应引领辽宁未来制造业发展的创新人才开发体系。
(二)持续深化人才领域“放管服”改革,坚定不移向用人主体放权。一是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本着“应放尽放、能放皆放”原则,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调整或下放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公立医院、大型企业等职称评审权限,由用人单位自定标准、自主评审、自主发证,目前已授权84家单位组建评委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二是下放省属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明确由用人单位自主制定方案、自主编制计划、自主设置条件、自主组织招聘,对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考核方式招聘,2018年全省实现自主招聘高层次人才1906人,其中80%以上拥有博士学位。三是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扩大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在招人、选人、用人方面的自主权,出台了到国内“双一流”大学等重点院校、知名院校,现场考核、现场签约、现场聘用博士或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的创新政策,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三)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支持鼓励人才干事创业。一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明确由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工作要求制定职称评价标准,淡化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注重评价品德、业绩和创新成果。对工程技术人员重点评价在生产线上的业绩,对农业科技人员重点评价在田间地头的成果,对医疗卫生专技人员重点评价在治病救人实践中的能力,对教师重点评价教书育人方面的表现,切实“把论文写在生产流水线上”,让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二是为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开辟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绿色通道”。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横向课题资金、科技成果市场效益等来自市场的评价结果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加大企业评价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中的权重系数,对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后,可不受其所在单位岗位结构、职数限制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三是出台了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性文件,明确了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最长5年的离岗创业支持政策。
(四)完善激励机制,有效激发人才创造活力。一是出台《关于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科研机构、高校和国有独资企业科研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落实分配自主权,允许科研人员适度兼职兼薪,鼓励科研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创新创业获得收入,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科研性收入。落实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提高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促进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动科技成果在辽宁加速转化。二是出台《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全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技术工人原有的五个技术等级的基础上,面向核心领域的技能人才增设工匠技师和辽宁工匠两个层级,工匠技师由企业自主评定和动态聘用,评定数量和聘用期限由企业自行确定并按月给予3000元岗位技能津贴。推动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互通互认,使技术工人成长有通道、发展有空间、社会有地位。三是完善人才表彰奖励机制。组织开展了“辽宁工匠”、“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辽宁优秀企业家”评选奖励活动,牵头制定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了95名“辽宁工匠”、94名“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92名“辽宁优秀企业家”,大力弘扬了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在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
(五)突出实用实效,加强人才供需精准对接和服务保障。一是配合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以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为重点,制发了支持沈阳经济区、沈抚新区、辽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14个市和41个县完善了吸引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的优惠政策。二是跟进全省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结合三次产业和工业八大门类需要,广泛征集高端人才及项目需求信息,及时发布高端人才(项目)需求目录,举办了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洽谈对接会等活动。三是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创新外国人才引进、评价和使用机制,为外国高端人才来辽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四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先进典型、辽宁工匠赴省内各高校、企业巡回宣讲,大规模、密集举办了辽西地区、辽南地区、大型公益性、国企+民企、药企+食品企业等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为企业吸引和储备了一批基础性人才。
三、认真吸纳您的建议,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打造各类拴心留人的人才成长环境
您的建议高屋建瓴,对当前我省人才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成因剖析深刻、指向明确、建议中肯,对推动辽宁振兴发展,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更好发挥人才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积极采纳并在贯彻实施省委《辽宁省人才服务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兴辽英才计划》和人才政策制定过程中一并抓好落实。
(一)在多层次广范围“培育人才”方面。我们将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着力加强基础人才培养。坚持按需培养,积极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加快推进高中等学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领域人才培养,加快有条件高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变。推进企业与高校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倡“真刀真枪”的企业实习和就业见习,增强毕业生适应市场竞争和企业需要的能力。整合各高校人才支持政策,形成加强我省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合力,推进“双一流”建设、校企联盟建设、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高校分类指导、绩效管理、创新创业、人才分类评价等改革进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二是健全完善科技人才梯次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人才的培养作用,继续组织实施国家自然基金委-辽宁联合基金计划,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领域,精准吸引、培养一批省内外高层次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继续组织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围绕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培养储备一批开展基础研究的中青年人才;继续组织实施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指导计划,围绕我省八大产业66个科技攻关重点方向,储备培养一批支撑我省产业发展的科技人才。到2020年,精准吸引100名以上科技骨干人才,储备3000名以上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支持300名以上产业科技人才,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团队数量达到50个以上,依托团队凝聚500名农业科技人才。三是加大对优秀专家和科技人才资助奖励力度,用好用活本地人才。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遴选支持一批优秀科技人才,对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主持完成重大科技任务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创新创业、有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由省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对省百千万人选科技项目资助额度提高至10万元,对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每人给予10万元奖励。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分别给予15万元和10万元资助,对设站单位招收博士后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四是加快实施《青年英才储备计划》。优化升级“博士后集聚培养工程”为“辽宁青年英才储备计划”,稳步提高辽宁博士后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支持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建立博士后培养平台,申办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支持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加大对设站单位和企业博士后资助力度,鼓励支持省属高校、科研单位招收博士后人才、参与科技创新、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开展研究。五是依托创新平台引才育才用才。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牵头实施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对依托创新平台申报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或依托企业申报的产业化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提高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水平,落实好各级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对特色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新产品研制和产学研合作等项目支持力度,把科研活动纳入到人才培养中,通过政策、资金、人才、服务叠加,形成“人才+项目+产品”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有效衔接。
(二)在精准分类施策“用好人才”方面。我们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程。重点是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外国人才引进计划、青年英才储备计划,着力培养引进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储备一批优秀后备人才。二是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是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助力县域经济发展计划、高校毕业生“凤来雁归”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努力实现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三是实施人才服务振兴智力支持行动。主要包括组织开展“两院”院士助力振兴发展活动、高校院所服务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动、优秀专家服务团活动、人才服务辽西北计划等,目的是有效促进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更好发挥人才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作用。四是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主要是从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人才激励制度、创新柔性引才机制、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构建社会化人才服务体系、强化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金融支持、搭建人才服务综合平台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环境,充分激发人才活力。
(三)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留住人才”方面。我们将着力开展三项工作:一是落实用人单位选人用人自主权。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健全灵活管用的多样化人才引进通道,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引进人才的方式方法,对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由事业单位使用现有编制即时选聘。全面落实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分类制定聘用标准,强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完善绩效管理。二是支持符合条件高校、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离岗创业。三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的权利。允许高校科研机构吸引有创新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人才兼职,可适当增加工资总额。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高层次创新人才,可通过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适当放宽条件,允许流动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在其流动后三年内,按其自身条件和成果,直接参加相应等级职称评审。鼓励各单位采取联合攻关、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三是提升人才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省市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功能和作用,完善信息化管理运行平台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取消人事档案管理、户口收费。发挥辽宁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作用,开辟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绿色通道,真正帮助各类人才解决后顾之忧,让本地人才扎根故土,让外来人才宾至如归。
您的提案建议,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高度契合,是新形势下做好我省人才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努力方向。下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更好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职能部门作用。认真落实关于推进辽宁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各地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培养引进各类人才的创新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实用实效,提供优质服务,做好政策宣传,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激发我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真正使我们大力引进培养的人才扎根服务辽宁,在辽宁建功立业,成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促进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人才支撑和战略资源。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人才工作的大力支持、关心和指导,并诚恳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