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强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在辽宁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第0068号《关于建立辽宁省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督察制度提案》,我们认为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落实的督查问题。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中已经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建立多方协调机制,推动落实,特别是要求国有企业带头落实实施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非国有企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水平的措施。我们已经指导沈阳、大连、本溪、阜新、辽阳、盘锦等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市级的工作方案,下一步将继续会同各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密切跟踪落实情况,切实提高服务效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关于技能人才经济、社会等待遇问题。在收入方面,2018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省国有企业要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以业绩为导向,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并结合企业经济效益,通过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急需紧缺岗位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在其他待遇方面,我们今年将在省、市分别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窗口,协调落实高技能领军人才相关待遇政策,此项工作已经列入2019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正在推进落实。对各市出台的高技能人才激励、优待政策,我们也要加大督导力度,确保政策落地生效,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经济、社会待遇,解决高技能人才生活上、购房补贴、子女上学和就医优待等方面的后顾之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关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宣传问题。我们主要利用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周、技工院校开学第一课、世界技能大赛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各级职业技能竞赛等平台,邀请辽宁工匠为代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进行宣讲,特别是2018年在阜新举办的“十三五以来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展”上,10余名辽宁工匠进行了现场技能展示、事迹宣讲和互动交流。今年我们会以第二批辽宁工匠评选为契机,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关于高技能人才评优评先问题。2018年第十四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中,我省有6名辽宁工匠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占全国获奖总数的五分之一,12人荣获全国技术能手,10人获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依托辽宁工匠建设了4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19年初,我们评选了5名辽宁省功勋高技能人才,50名辽宁省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100名辽宁省技术能手。此外,还有多名高技能人才通过竞赛方式荣获全国技术能手、辽宁省技术能手、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及辽宁省青年岗位能手。今年我们将开展第二批辽宁工匠评选,继续选树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并积极推荐参与国家、省各项荣誉评选。此外,继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通过竞赛选拔储备一批优秀青年高技能人才,加强梯次建设。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全力推动落实好技能人才各项待遇措施,优化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环境,拓宽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同时也感谢您对我省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持续发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