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026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8日          编辑:省人社厅熊欣欣         来源:厅办公室

陈国宏委员:

  您在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积极制定并完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

  一是出台推进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为加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力度,2018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的意见》等文件,完善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和农村工作、支持农村各类人才返乡创业。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积极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科技厅、省科协制定了《辽宁省人才助力县域经济发展计划实施细则》(辽农人〔2018〕120号),对任务目标、具体内容、实施措施、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创新农村人才评价机制。赋予各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对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时与在岗人员享有同等权利。对有条件市的种养殖大户探索开展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拓宽职业发展空间,让他们更有地位,更有获得感。三是加大农村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在百千万人才工程、博士后集聚培养工程等重大人才项目中,注重选拔农业农村生产一线技术人才,给予重点培养和择优资助。利用“万名专家服务基层”平台,组织专家到生产一线、田间地头开展技术咨询和人才培养专项活动,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和人才短缺等问题。

  二、多措并举,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培训

  2018年以来,我省乡村人才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为指引,以“乡村振兴人才先行”为抓手,以人才兴农、科技富农、产业强农为宗旨,以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统筹谋划,完善载体,搭建平台,创新方式,扎实推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体现在:一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进展明显。在全省60个示范县建立95个培训机构,认定了13个省级培训基地,103个市、县级培训基地。开展了经营管理和生产技能培训,培训19127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8327人,青年农场主600人,农业职业经理人200人。培训涵盖全省60个县(市、区)、540 多个乡(镇)、1600多个村。二是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有序推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任务14期,培训学员1410人。启动实施了“辽宁省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创建”工作,审核遴选了沈阳铁西区彰驿站村等7家省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举办全省农村实用人才“精英回炉班”等活动。三是基层农技推广项目成效显著。全省安排项目县(市、区)45个,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18个、培训农技人员2369人、推广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10项。全省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均达到95%以上。

  三、加大农村技能人才培训,努力实现就业创业

  一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会同省财政厅修订《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出台针对农村劳动力开展免费培训、直补培训机构的实施细则,指导各市做好政策推进落实,根据农村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采取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承担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任务的技工院校和企业,优先支持来自农村贫困家庭的职工接受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于有创业意愿且有合适创业项目的农村青年,鼓励其参加创业培训。二是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农村青年接受职业教育。针对读技校门槛低、免学费、学技能,好就业等特点,引导支持更多的农村青少年就读技工院校,鼓励并支持技师学院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承担责任,向农村青年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落实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等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对接受技工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补助。三是拓展技能培训服务形式,搭建网络培训平台。开展“送技下乡”培训。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的特点,启动了“大篷车”送技能下乡活动,带技能培训车走进乡镇、集市开办培训班,一对一进行技能培训。实施远程技能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机、机顶盒三合一的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信息平台,实施远程技能培训。加强对已开通的796个远程培训点维护管理,加快乡镇远程技能培训点的建设,力争年底实现我省农村地区全覆盖。

  四、统筹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七项人才工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聚焦党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今年制定实施七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七项工程是: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采取“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式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试考核、统一发放结业证书;对青年农场主,采取“解剖麻雀”式教学,加强跟踪服务。2019年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5万人。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建立省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采取课堂讲授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围绕乡村振兴、农村合作社经营、美丽乡村建设、家庭农场经营、农民创业创新等内容开展主题培训。2019年计划培训农村实用人才2500人。

  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联合农业院校、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12316金农热线等平台,就农村电商基础知识、操作技能、创业理念及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农产品品牌营销等内容开展电商知识定制式培训。2019年计划培训农村青年电商带头人400人。

  实施龙头企业管理人才培训工程。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企业营销行家,从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料市场、产成品市场两个角度开展市场拓展培训。2019年计划培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管理人才200人。

  实施农村集体经济政策培训工程。2019年培训村集体经济负责人、选派到乡村任职干部和县乡农经人员200人。组织开展“千村美丽、万村整洁”专题培训,培训示范村党支部书记600人。举办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将扶持村集体经济政策作为重点内容,对全省2000名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进行示范培训。

  实施大学生“双创”培训工程。搭建大学生农业农村双创培育平台,采用政策讲解和典型分析等方式开展培训。2019年计划培训到村创办或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辽宁籍大学毕业生80人。

  实施千村特聘农技员工程。鼓励特聘农技员参与国家公益性推广服务工作,开展手把手、面对面技术服务。加强特聘农技员队伍建设,规范招募程序,加强动态管理与考核。2019年计划选择800个产业村,每个村选聘1名农技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牢乡村振兴的人才基础,下一步,我们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鼓励人才扎根基层创业就业的制度体系,健全引导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流动的支持政策,为各类人才在农村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帮助他们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中快速成长。二是指导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实,保障农村基层人才的合理待遇。完善农村基层人才服务相关政策,解决好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瓶颈制约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四是加强宣传和正确引导,树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重视农业、关注农村、尊重乡村人才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厅工作予以支持。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