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加强辽宁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助推辽宁全面振兴》(026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8日          编辑:省人社厅江淼         来源:厅办公室

张淑华委员:

  您的关于《加强辽宁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助推辽宁全面振兴》的提案(第0263号)收悉,十分感谢您对辽宁人才工作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和研究,现对您的提案建议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关于我省人才工作的基本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抓人才就是抓发展,兴人才就是兴辽宁的理念,相继出台《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兴辽英才计划》等系列文件,有效推动全省人才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进一步集聚了各方人才投身辽宁全面振兴。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激发人才活力。一是坚决向用人主体放权。把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公开招聘权限全部下放到各市或行业部门、用人单位,允许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到国内“双一流”高校等知名院校,采取现场考核、现场签约、现场聘用方式,招聘博士或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开辟引才“绿色通道”,仅2018年就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1906人。二是努力为人才发展松绑。把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的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或调整到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自定标准、自主发证、自主评聘。2018年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把高校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把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市,由高校、各市自主评审。三是用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在优势产业、关键行业10个重点领域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改革,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淡化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注重考察人才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实现“谁用人、谁评价”和按需精准制定标准。

  (二)配套完善政策措施,着力保障人才发展。一是配套行动计划实施办法。为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服务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立足职能,制定出台1个意见、2个办法、4个细则、5个方案共计12各配套文件,做到了长期任务有办法、阶段性任务有细则、专项任务有方案,为计划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出台人才集聚若干政策。从引进培养人才、奖励人才及其团队、激励留住用好人才、减轻企业负担、建设平台载体、保障人才发展、鼓励招才引智等7个方面,推出9条人才新政,制发第一批10个操作细则,与三年行动计划构成省级层面“26+9”人才新政体系,实现人才发展“全链条”精准发力。三是出台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在企业家队伍建设、权益维护、创新创业、营造环境氛围、鼓励企业家争做典范、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领导等6个方面,提出了44条举措,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家干事创业、服务振兴的信心动力。四是出台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提出26条措施,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实施技能人才工资激励计划,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推进技师职业资格与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互通互认,充分调动了广大技能人才积极性、创造性。五是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在支持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培养人才、鼓励人才到民营企业成果转化、支持人才双向流动、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完善人才评价制度等方面提出了8条务实举措,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大力实施“人才工程”,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一是升级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对拥有22年历史的品牌项目“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优化升级,增加人选选拔层次,加大资助力度,增设研修和服务项目,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选拔更多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累计选拔百千层次人选6253人。二是打造青年英才培养“升级版”。整合企业项目博士后政策,升级“博士后培养集聚工程”为“辽宁青年英才储备计划”,加大资助力度,扩大培养范围,重奖来辽创新创业的全球优秀博士和博士后,每年新招收博士后数量稳步上升,博士后培养载体数量匀速增长,仅2018年全省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家,创年度设站数量历史新高;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数量比上一年度增加80%,博士后出站留辽人数持续保持在80%以上。三是持续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效果明显,仅2018年就新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17家,通过备战世界技能大赛、举办辽宁技师杯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去年新增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6名,占全国总数五分之一,创历史最好成绩;同时,新增全国技术能手12人。四是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联合中国人民大学组织举办中小企业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对我省规上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技术或研发总监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培训。举办了“IPO合规下企业股改上市、股权融资及市值管理”公益辅导,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战略决策能力和资本路径规划,完善了上市公司培育与合规治理,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培训活动,邀请管理专家讲解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论,组织辽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交流,提高民营企业家及管理人员创新能力。

  (四)精准对接“人才供需”,着力吸引集聚人才。一是加强人才供需有效对接。聚焦“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重点产业,连续三年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及时发布人才(项目)需求目录,仅2018年就公布了全省1151家企事业单位15232个人才需求信息、99家企事业单位119个项目需求信息,促进人才精准培养引进。二是深化实施“双招双引”,深化辽宁﹒江苏人才对口交流合作,赴南京、镇江、扬州举办“走进江苏 走进高校”系列人才招聘会,参会企业744家,提供岗位2.1万个,达成意向944人。三是打造“百校千企”人才计划品牌。与辽、吉、黑、蒙、苏、陕等省区155所高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吉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省外高校举办现场招聘会,参会企事业单位965家,累计提供岗位3.1万个,达成意向5872人。同时,利用新媒体与省内高校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全省115所高校线上全覆盖,及时开展岗位推送对接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辽就业。四是组织“2018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促进省内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网上对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为省内中小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优化中小企业人才结构,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五是建设企业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平台。围绕工业八大门类产业,推进产教融合。组织协调省内企业与高校组建装备、冶金、石化、消费品和电子产业等21个校企联盟,在体制机制上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利用全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技术研发项目9753项,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1525项,。

  二、落实委员提案建议的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动现有人才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尽快兑现《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第一批10个操作细则所规定的相关人才政策,让人才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人才待遇。在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人才集聚政策10个实施细则基础上,加快推进其他细则的制定进度,加速完善省级人才政策体系,确保发挥人才政策整体效应。二是抓好《辽宁省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通过推进制造业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和教育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人才关键能力和水平、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等有效措施,力争尽快实现全省制造业人才资源总量充实、人才素质水平逐年提升、人才供给结构明显改善、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三是制定“区域性”“个性化”人才政策。结合辽宁自贸区、沈大自主创新示范区、沈抚新区等我省重点改革创新示范区的发展需要,研究特定区域性的人才政策措施。同时将针对高端人才和拥有良好发展前景产业化项目等人才、智力和项目,按照“量身定制”模式,研究制定“一事一议”“一人一策”“一企一策”的优惠政策。

  (二)进一步聚焦民营企业科技人才需求。一是围绕“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战略”特别是县域经济工业人才需求,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定期发布人才需求和项目需求信息,补齐产业转型和民营科技型企业急需的创新人才短板。二是围绕工业八大门类产业人才需求,做好产教人才对接工作。深入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培养急需科技人才;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引进高素质专家型人才,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广搭干事创业平台,提高人才聚合度。三是继续做好民营、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工作,抓好民营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管理人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贯彻《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组织产业工人运用网上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三)进一步加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文件精神,从加强注重管理、明确政策适用范围、规范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等方面,结合辽宁实际,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制定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意见和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对到县域创新创业高校毕业生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在落户、社保、职称评定、子女入学等方面完善保障措施。开展辽宁江苏人才培养对口合作,赴南京苏州开展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毕业生专场招聘。

  (四)进一步加强民营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高端引领、梯次培育,围绕产业发展重大需求,深入实施好重大人才工程和培养支持计划,通过精准、持续支持,形成储备充足、分布科学、梯次合理的民营科技型企业人才队伍。一是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在实施 “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科技活动项目资助中向民营企业倾斜力度,着力培育民营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二是加强基层一线高技能人才培养,依托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组织科技特派团,培训一批基层技术员,推进开展新业态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应用,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三是建立高层次科技人才柔性引进机制。构建“学校出岗位、企业出资金、园区落项目、政府出服务”模式,通过省内重点高校给予客座教授等岗位支持,有人才需求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政府在医疗保障、子女教育、住房补贴及人才支持资金等方面提供相关服务,高新园区等产业园区承载项目落实。四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民办高校,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举办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有针对性培养民营科技型企业高层次人才,着力加强民营科技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助推辽宁全面振兴。

  (五)进一步优化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对人才发挥作用基础性方面的政策供给,着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人才心无旁骛创新创业、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要求,健全科研评价制度,纠正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片面倾向,树立唯真唯实的正确导向。二是发挥成果转化平台作用。加强民营科技转移示范机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成果转化平台的培育和引聚人才作用,依托科技服务机构和孵化平台开展专业化、市场化对接和路演,为科技人才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提供投融资、市场开拓等服务。三是推进民营科技开放合作交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支持各市与江苏、北京、上海开展民营科技对口合作,不断提升区域科技合作与交流水平。

  以上汇报,请您审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辽宁人才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指导,并诚恳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