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返乡青年创业扶持政策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048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          编辑:省人社厅江淼         来源:厅办公室

尊敬的乌春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返乡青年创业扶持政策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青年创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及带动就业工作,全省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创业服务质量、建立创业保障机制。先后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8〕4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7〕2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4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1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92号)等,通过支持搭建多元化创业孵化平台、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广泛开展系列创业活动等手段支持创业,实施了创业孵化基地专项补贴、创业场地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资金扶持政策,建立了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政策保障机制,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为促进各类劳动者创业创新提供了全方位的政策保障。特别是重点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坚持普惠性政策与扶持性政策结合,坚持盘活存量与创造增量并举,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进一步健全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调动社会各方面支持、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积极性,鼓励更多青年群体到农村创新创业,营造好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

  一、主要措施

  (一)积极拓宽返乡创业青年发展空间

  1、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一是明确了农村劳动者可在城镇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这意味着农村户籍劳动者可以按规定享受免费的普惠制培训和创业培训等相应技能培训。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补贴培训制度,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定期发布政府补贴培训专业指导目录和职业资格正面目录清单。在现行职业培训补贴直接补贴个人方式基础上,根据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需要,修订完善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政策,出台由政府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和直接补贴培训机构的实施细则。三是通过远程培训平台,利用“机顶盒”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足不出户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支持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农村劳动力,每年能够到职业培训机构接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培训。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四是加强农村贫困家庭的“两后生”培训。依托技工院校,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计划”,未继续升学农村贫困家庭的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可免费入读技工院校进行1至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性质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给予每生每月150元的生活补贴。对于入读技工院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技工院校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优先落实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补助。

  2、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是以返乡涉农创业者、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对象,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促进农业从业者职业化为导向,以粮食和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领域,按照“一点两线,全程分段”的培训模式,着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2019年,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我省将继续在各市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一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顶层设计。我省从2013年开始,连续五年下发了《辽宁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开展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全省共计60个涉农县区,承担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2016年下发了《辽宁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报告》,规划了“十三五”期间农民培训工作重点,全省计划每年培育1.1万人,到“十三五”末,共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5万人左右。到2020年,在全省形成初具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2万人,经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继续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我省从2015年开始,以技能培训、经营管理、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为重点,分产业、分类型培育一批创业能力强、技能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青年农场主,全省每年培育200名,其中包括返乡创业的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人员。二是强化培训基地建设。我省认定了包括中高职农业院校、农业龙头企业、商业培训学校等11家单位作为第一批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开展了第二批省级基地认定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化手段建设。结合新农民创业创新,继续推进“星火燎原”活动,组织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训计划。面向农村创业青年,开展电商普及性培训,重点就农村电商基础知识、电商操作实践、电商创业理念、农产品品牌塑造等内容对致力于电商发展的新农民开展定制式电商培训,提升电商应用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农村电商发展需要。

  3、整合资源搭建双创平台。为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政策的引导性、精准性和协同性,整合集聚资源要素,让广大返乡下乡本乡创业创新人员知晓,为他们提供可选择的场所和高效便捷的服务。我省向农业农村部推荐了14个市的43个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为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加创业创新平台建设,依托现有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区、文化产业园等各类园区,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向产业园区等集中。

  (二)积极解决资金难题

  1、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领域的资金投放。一是去年6月,省金融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农委、省人社厅、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创业担保贷款中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辽财债〔2018〕235号),明确加大省财政对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持力度,重点向辽西北的阜新、铁岭、朝阳三市所属县(市、区)及省定贫困县义县、建昌县倾斜(简称辽西北地区,对于辽西北地区省财政贴息比例由25%提高到42.5%,对于其他地区由25%提高到37.5%),减轻市县财政资金压力,提高市县政府推进此项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省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个人涉农领域信贷投放,减轻“三农”领域返乡青年创业融资成本。去年8月,会同省财政厅、省农委等部门联合召开全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专题视频培训会议,指导各市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审核等相关工作。截至2018年末,全省(不含大连)银行机构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5167笔、金额4.2亿元,其中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1698笔、金额1.3亿元。二是调度各市包括涉农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情况,发送省内各银行机构,推动银行对项目进行梳理筛选,加强与企业对接,促进信贷资金落实。三是鼓励各银行机构在当年信贷投放计划中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实现涉农贷款总量持续增加,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三农”发展的推动作用。

  2、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一是调度省内银行机构的创新产品,向各地市推广应用。经梳理汇总后,2018年筛选建设银行“小微快贷”、邮储银行“无还本续贷”等较为成熟、应用较好的产品向各市推介,推动各市加强推广,优化县域、乡镇的金融服务。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创新产品,简化金融服务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推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2018年省农发行开展支农转贷试点,为葫芦岛银行授信4.8亿元,专项用于满足当地涉农企业和农户种养、加工和流通环节的资金需求;省农行创新推出“微捷贷”,在县域地区累计投放171笔、5364万元;省邮储银行与省畜牧兽医局、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合作,创新“牧担贷”产品,累计投放资金1.77亿元,支持农业养殖生产;沈阳农商行利用“公司+农户”模式发放贷款,以“禾丰牧业”等行业龙头为核心,针对产业链开展“闭环式”业务,降低贷款风险。

  3、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信机构、邮储银行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创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移动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增加投放电子机具,提高金融服务便利性和满意度。2018年,省邮储银行为县域地区网点配置66台ITM等新型智能设备。全省农信机构已累计在乡镇地区布放ATM自助设备773台,POS机26536台,推出云闪付、扫码支付等移动支付服务。

  4、稳妥有序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工作。截至2018年末,我省7个试点县(市)、区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为11.3亿元,同比增长50.9%;2个试点县(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为4.6亿元,同比增长5.5%。同时,经过连续3年持续推动“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降低了农户的融资成本。沈阳市于洪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利率比其他涉农贷款利率优惠15%以上;辽阳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利率低至6%,银行机构累计为农户让利200余万元。

  5、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2018年底,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8〕45号),在原有个贷10万元、合伙经营可贷50万元、贷款贴息可延展1年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人个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进一步提高到了15万元,大学生高新技术领域实现创业的额度提高到20万元,进一步促进了劳动者创业热情。

  (三)加大宣传力度

  1、引导转变观念。部分社会主体和创业者受传统观念习惯影响,求稳拒变的心态占主导,对到农村创新创业风险比较担心,缺乏创业精神和勇气,导致多数待业人群仍处于观望状态。为进一步转变农村劳动者就业和创业理念,全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创业活动,在常态化的创业大讲堂和创业明星巡回演讲活动基础上,又创新开展了深入基层和农村的“伴你同行”全省创业创新巡回宣讲活动。各市纷纷举办创业成果展、创业创新大赛、创业训练营、创业大集等丰富多彩的创业活动。在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者聚集区,民间创业活动开展得更是如火如荼,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愈加浓厚。

  2、强化政策引导。一是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41号),分为创业创新方式和发展方向、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创新服务、组织领导四个部分科学具体地制定了我省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政策,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政策保障。二是推进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挂钩,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生产和提高生产经营效益。随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深入实施,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基本形成,一批新型职业农民逐渐成长起来,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兴业典型不断涌现,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骨干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正在发展壮大。

  3、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我省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通过辽宁卫视、辽宁日报、农民日报、金农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农村创业创新情况,广泛宣传我省农村优秀双创带头人事迹。在全省范围内整理总结了32名辽宁籍大学生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典型经验。这些典型,从不同侧面反映了返乡下乡大学生怀着对农业农村热爱、成功领办或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领基层农民增收致富的实践探索,是返乡下乡大学生发扬艰苦奋斗、百折不挠的创业创新精神的真实写照。典型经验汇编成册,供各地学习借鉴和参考。同时,在省级农业政府网站金农网开设了辽宁省大学生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专栏,挖掘先进典型,宣传我省农村双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以建设辽宁自贸区、沈大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大连金普新区为契机,继续把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研究和做好鼓励返乡创业青年创新创业有关工作。全面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与省农业农村厅、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建立工作协调机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配套措施。大力扶持返乡青年创新创业,全面落实创业场地补贴、创业项目推荐补贴政策,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为到农村创新创业的青年群体打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空间,促进全省城乡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拟定全省创业活动和宣传计划表,在全省开展常态化、连续性创业活动和创业宣传。积极搭建多元化创业孵化平台,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的混合型平台建设,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创业孵化。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