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在全省民营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为推动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第0150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2日          编辑:省人社厅于湛         来源:厅办公室

汤天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民营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为推动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和长效机制

  2019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全省城乡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同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省财政厅联合制发《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57亿元专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3年内培训75万人。2019年已培训29.1万人次,今年前4个月已培训17.3万人次。随着工作的推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今年2月,省应急管理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辽宁省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了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的补贴范围、标准、程序等。疫情防控期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连续出台《关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取得了良好效果。在补贴政策中,对于企业出资组织开展的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补贴直补企业;对于自主组织培训有困难的企业,职工可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培训或自学,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补贴。

  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

  “互联网+”培训是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的方向。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总体部署下,我们组织实施了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遴选公布54家线上培训平台,企业职工和各类就业重点群体均可通过平台接受免费培训。同时,省内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在难以集中组织线下培训的情况下,也积极探索通过直播、视频会议软件、录播授课视频等方式,开展线上培训。对于受疫情影响的我省各类中小微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本企业员工参加与职业技能相关的线上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今年1-4月参加线上培训的人次已达15.89万,效果十分显著。从前期工作来看,发展“互联网+”培训还有巨大的潜力,下一步我们将利用好现有平台和培训资源的同时,推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根据培训专业的特点和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开发优质培训课程,增加培训资源供给,切实发挥线上培训灵活快捷、不受场地限制等优势特点,为劳动者提供优质培训服务。

  三、提高培训内容方式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实效性一直是技能人才工作重要内容。2015年,辽宁作为首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的10个省份之一,已经开展相关工作的探索,在5个市7家企业进行试点,通过“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模式,面向企业新招用和新转岗的职工开展学徒培训,在学校向老师学理论,在岗位向师傅学实操,真正做到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相适应。2019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全面铺开,将拥有技能人才的各类企业全部纳入政策补贴范围,对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根据培养层次的不同,给予每人每年4000至6000元的培训补贴,2019年全年培训新型学徒1万人。今年初,我们将高危行业企业职工考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纳入了培训补贴范围。下一步还将把企业自主开展的职工岗前培训,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等纳入培训补贴范围,切实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资金使用效益,支持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发展。与之同时,我们一直在推动技工院校与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开设“订单班”“定向班”,在课程内容设置上实现企业定制化,针对性培养契合企业实际需求的技能人才。

  四、为职工技能培训提供资金保障

  在目前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体系中,我们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出资组织开展的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安全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均是直补企业,降低企业培训成本。在职工个人激励方面,我们对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营造职工技能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方面,我们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新闻媒体、经办窗口等大力宣传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引导广大企业职工通过参加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另一方面,利用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周、技工院校开学第一课、世界技能大赛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各级职业技能竞赛等平台,邀请以辽宁工匠为代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进行宣讲,充分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继续优化完善职业培训相关政策,优化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环境,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同时也感谢您对我省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持续发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