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深入挖掘不断扩增就业潜力 全力推动和保障我省就业工作的建议》(第0247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2日          编辑:省人社厅贾永宜         来源:厅办公室

温雪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挖掘不断扩增就业潜力 全力推动和保障我省就业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诚挚感谢您多年以来对辽宁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推动和保障我省就业工作的建议十分中肯和精准,提出的也都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广大企业和劳动者,乃至全社会都高度关心关注的问题。我厅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认真研究,在前五个月的工作中,重点围绕建议指出的问题和方向,全力推进各项指标和重点工作,现一并向您作以汇报。

  一、全省前五个月就业总体情况

  年初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省就业形势比往年更加严峻复杂,近期疫情对就业的冲击与原有的总量性、结构性、摩擦性等就业矛盾相互交织同时迸发,同时,疫情反复也不同程度影响市场和企业信心,复工复产但企业未有效复能,复市复业但消费未全面复苏,困难群体援助难度加大,总体来看是对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六稳”“六保”工作的一次大考。面对特殊环境和复杂局面,全省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团结一心、顶压前行、攻坚克难,全力克服不利局面。截至5月末,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5.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42万人)的36.1%,低于序时进度(41.7%)5.6个百分点,同比减少21.2%;城镇调查失业率为6.5%(一季度),高于5.5%左右的年度控制目标,列全国第8位。城镇登记失业率4.24%,低于年度控制目标(4.5%)0.26个百分点,同比增加了0.2个百分点。

  二、围绕建议开展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围绕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在完善稳就业政策体系方面,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就业创业工作实际,我厅代省政府起草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20〕9号),代为起草并以两办名义印发了《辽宁省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措施》(厅秘发〔2020〕26号),提出了一系列稳岗位、促就业、保民生的政策措施,对标建议有针对性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稳住企业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围绕您提出的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建议,全省综合采取“减、免、缓”等多种手段,援企稳岗各项政策效果显著。为企业累计减免社保费109.2亿元,为9.3万户企业退还2月份已缴保费8亿元。为3.98万户企业(中小微企业占比92.6%)拨付稳岗返还资金22.9亿元,稳定就业岗位309.6万个。同时在辽政发〔2020〕9号文件出台中,放宽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新招用员工身份限制和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类型限制,按规定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每新招用1人按规定给予不超过1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企业为其缴纳3至6个月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政府确定,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多措并举缓解就业压力和扩大就业潜力。在出台辽政发〔2020〕9号文件过程中,一是围绕建议专门明确了“充分挖掘内需。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推进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和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加强旅游公共设施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向重点人群提供服务”等举措。二是围绕支持新就业形态和多渠道灵活就业,明确大力发展“小店经济”“夜经济”和平台经济。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三是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前五个月4063户企业、12所技工院校、60家培训机构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21.31万人次,实现时间近半、任务完成过半。

  (三)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落实建议要求,辽政发〔2020〕9号文件拓展了创业补贴范围,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被认定为创业带头人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享受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加大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力度,每年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10家优秀孵化基地每家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省级专项补贴。同时要求各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孵化平台给予支持,补贴方式由定额补助调整为按其实际支出的基本运营和公共服务等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同时不设额度上限。全省前五个月共扶持创业带头人3847人,带动就业2.3万人。

  (四)“互联网+”就业服务进一步优化。结合建议要求,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公共就业服务力度,“百日服务攻坚 千万岗位推送”等大型线上公益性就业服务行动全面铺开,线上失业登记和“点对点”返岗复工保障等“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有声有色。全省依托“点对点”服务平台,安排专机、专列、专车1760台次,累计运送农民工3.7万人,促进51.3万农民工返岗复工,占有返岗意愿农民工总数的93.3%;各级人社部门为华晨宝马、大连华伦等102家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招聘员工4417名;举办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146场,1.04万家单位线上发布岗位26.38万个,为14.8万毕业生落实岗位;全省12333咨询服务热线累计提供语音服务84万余次,累计举办网络招聘会1009场,发布岗位39.7万个,在线求职51.2万人次;帮助27355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全省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2362户、2642人,保持了动态为零;全省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核实率99.1%,需帮扶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率达到93.5%。

  (五)统筹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我厅一直积极配合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包括僵尸企业、去产能企业等在内的各类企业裁减人员安置工作,指导企业依法裁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对拟裁员企业,制定发放裁员工作指导手册,明确告知企业不得违法裁员。地区、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裁减人员,及企业裁员或关闭破产涉及50人以上的,明确要提前介入,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制定裁员方案,在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方可实施,必要时派出专门工作组。二是加大日常巡视检查、法律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维权渠道,分类化解、依法查处劳动用工违法案件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制定分流职工就业帮扶、社保衔接、争议调处工作方案,为被裁减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对规模较大的要组织专场招聘会。对企业一次性裁员或关闭破产涉及200人以上的,要求各地第一时间报告。通过综合施策,精准做好稳企业和职工安置工作。

  三、关于进一步吸纳落实建议的下步打算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全文1万字中提到“就业”39处、“创业”9处,与就业相关的政府工作,已经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本年度中最重视的问题之一。报告八个章节里,有七个章节都提到了“就业”,就业问题贯穿始终。距年底还有不到7个月时间,我厅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争分夺秒推进重点指标任务按期完成,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规模性裁员和失业风险,全力以赴稳大局、援企业、保就业、促创业、优服务、惠民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政策供给保障。加快辽政发〔2020〕9号文件落实进度,尽快分类出台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政策细则,制定优秀创业孵化基地评估标准和补贴办法,细化完善和尽快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

  (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积极向国家争取后续资金支持。督促各市开源节流,加大资金配套力度,严格规范用好资金。按月监测调度现有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运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配合审计,确保收支平衡、安全可持续和用出效益。

  (三)加快推进重点工作。下半年重点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拓宽以工代训补贴范围,资助以训稳岗,按期完成稳岗返还和40万人培训任务。密集开展线上线下大规模招聘行动。落实就业扶贫政策,确保1.42万剩余贫困人口中4671名贫困劳动力应享尽享、应补尽补。培育一批创业带头人,给予创业孵化平台专项补贴,创造和带动更多就业岗位。

  (四)精准支持重点群体。发挥各项吸纳就业和扶持创业补贴政策联动效应,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市场化社会化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返乡入乡留乡创业。多层面提供岗位供给、技能提升、信息推送、短期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全方位就业援助,保障农民工和就业困难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和有序外出务工,平等享受当地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兜底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会同退役军人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退役军人就业保障。

  (五)动态监测防范风险。指导各地健全完善规模裁员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做好省、市“1+4”风险防控体系无缝衔接,有效掌握重点企业、人群、地区和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调整优化监测企业组成结构、完善监测项目、增加监测对象,重点监测5464户企业和196.9万名职工,异常动态及时上报省政府、人社部。

  (六)大力宣传搞好服务。实施“送政策下基层进企业入校园”行动,省市人社部门抽调骨干上门宣讲,加强就业政策宣传推介力度。启动“辽宁省就业创业先进奖”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和事迹。优化就业经办服务,加快建设网上办理信息化平台,推行多项政策“打包”办理试点。

  (七)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会同各成员单位和各市政府,逐条对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责任分工和任务协同推进。完善就业指标推进和政策落实月通报制度,建立台账严格督查考核。涉及多个部门配合的,实行联合督导调度。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就业工作,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