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无人机驾驶员新职业认证,推进无人机行业快速有序发展的提案》(第0091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2日          编辑:省人社厅于湛         来源:厅办公室

杨澍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无人机驾驶员新职业认证,推进无人机行业快速有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推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我厅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多元评价、科学公正、以用为本的四条基本原则,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通过发挥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完善宏观管理、标准构建、组织实施、质量监管、服务保障等工作体系,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近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2号),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前,已有58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共可对441个职业、1020个工种开展自主评价。

  下一步,我们将面向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和技工院校等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公开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评价机构依据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按照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原则,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颁布了无人机驾驶员新职业信息,初步确定了无人机驾驶员的定义和主要工作任务。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会同有关行业部门组织开发制定无人机驾驶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颁布实施后将作为无人机驾驶员开展培训和评价的依据。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无人机驾驶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后,无人机驾驶员职业即可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从而畅通无人机驾驶员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二、加强国家、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推进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每年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12个,分别给予50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

  下一步,我们还将会同省财政厅修订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每年按规定从全省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及企业中,增选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对省级基地每年选定8至10家给予每家不超过3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根据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新型战略性产业发展需要的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开展,我们将积极引导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发无人机驾驶员专业设置,对具备条件的鼓励支持建设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通过不断加强对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推动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三、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

  2019年7月31日,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制发了《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57亿元,用于支持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计划三年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2021年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为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实施,我厅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辽宁省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的通知》等多个政策配套文件,特别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厅牵头制定了《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在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共提出17项具体政策措施,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充分肯定,并转发全国借鉴学习。2019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9.1万人次,今年截至4月底已培训17.3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等配套文件,继续扩大培训补贴受益面,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同时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会同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煤矿安监、国资监管、扶贫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紧密聚焦全省区域发展战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大规模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我省工业新兴产业培训,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全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