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勉华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吸引和鼓励青年学子投身我省创新创业的建议》提案(0057号)收悉,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和研究,现将答复意见向您汇报如下:
一、我省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的有关情况
青年学子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是我们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生力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近年来相继制定出台面向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有力推动了基层事业发展和青年学子成长成才。同时我们也看到,受基层生活条件、工作条件、薪酬待遇以及择业观、价值观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艰苦奋斗、建功立业的热情还不高、动力还不足,把个人成长成才融入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雄心还树得不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工作,2017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我省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要求,紧密结合辽宁实际以省委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政策、资金等角度出台鼓励性措施,为在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营造良好的政策、工作和发展环境,强化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促进工作制度保障,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多元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和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事业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城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现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坚持服务基层和培养人才相结合。我们始终将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立足基层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更好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思想引导,实施基层服务示范引领项目,建立健全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向基层流动的长效机制。
(二)统筹制定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政策与人才政策。
研究制定并落实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意见和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对到县域创新创业高校毕业生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在落户、社保、职称评定、子女入学等方面完善保障措施。密集出台《辽宁省人才服务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兴辽英才计划》、《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青年英才储备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提出了“改革创新”、“高端引领”、“真金白银”、“优中选优”亮点的重大举措,含金量高、操作性强,向全社会传递出省委省政府对人才工作高度重视和求贤若渴、广纳天下英才的强烈信号,为新时代辽宁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开展辽宁江苏人才培养对口合作,赴南京苏州开展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毕业生专场招聘。始终坚持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务相结合。把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结合起来,着力完善各项支持政策,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
(三)着力培养储备青年英才。一是实施辽宁青年英才储备计划。鼓励支持我省博士后等优秀青年学子依托省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产、学、研交流与合作。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培养载体,在全省支持重点发展区域、重点产业领域、重点企业设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升级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企业项目博士后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开展研究并予以经费资助。目前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9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5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57家,累计招收博士后5434人。二是围绕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在装备制造、原材料、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集团,举办高级研修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岗位培训、公需科目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在线教育学习,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才20万人次。三是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综合利用我省近期出台的各类人才政策、相关人才工程和现有人才资源优势,会同有关部门吸引和鼓励青年学子创新创业。坚持服务产业、市场导向、协同推进和实用实效原则,加快构建适应引领辽宁发展的创新人才开发体系。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下放用人单位公开招聘权限,明确由用人单位自主制定方案、自主编制计划、自主设置条件、自主组织招聘,对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考核方式招聘。二是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扩大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在招人、选人、用人方面的自主权,出台了到国内“双一流”大学等重点院校、知名院校,现场考核、现场签约、现场聘用博士或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的创新政策,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五)激励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一是出台《关于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创新创业获得收入,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科研性收入,促进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动科技成果在辽宁加速转化。二是出台《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全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面向核心领域的技能人才增设工匠技师和辽宁工匠两个层级,工匠技师由企业自主评定和动态聘用,评定数量和聘用期限由企业自行确定并按月给予3000元岗位技能津贴。推动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互通互认,
(六)精准对接人才供需。一是配合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以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为重点,制发了支持沈阳经济区、沈抚新区、辽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14个市和41个县完善了吸引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的优惠政策。二是跟进全省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结合三次产业和工业八大门类需要,广泛征集并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人才需求信息。三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先进典型、辽宁工匠赴省内各高校、企业巡回宣讲,大规模、密集举办了辽西地区、辽南地区、大型公益性、国企+民企、药企+食品企业等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为企业吸引和储备了一批基础性人才。
三、认真吸纳您的建议,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打造吸引鼓励青年学子创新创业的成长环境
目前,辽宁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较为突出,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高校毕业生总量逐年递增的实际,在青年学子创新创业方面,我们将在强化目标责任、完善政策体系、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打造创业载体上下功夫,全力营造青年学子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政策供给,增强到基层就业创业吸引力。把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与人才储备、地区产业发展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的意见,直接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的3000至1万元创业场地补贴、10万元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创业贷款、连续3年扣减9600元年缴税款、核减30%用地成本等财税政策支持,同时配套补贴吸纳毕业生县域企业、允许毕业生破格评定职称和入围人才工程。落实好14个市和41个县出台的引才留人的政策措施。大力宣树高校毕业生基层创业就业先进典型,组织巡回报告团赴省内高校宣讲,树立大学生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新观念。
(二)强化精准服务,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实施线上线下精准人岗对接,通过新媒体等各类平台,线上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和岗位信息,线下分区域、分行业密集举办一系列专场综合型招聘会。着力提供精细服务,搭建了覆盖校园求职、实习实训、技能提升及专业转换等各个环节的服务网络;省内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实行全天候开放,设立专门窗口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推送、职业指导、就业见习、兜底安置等全方位的服务支持,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采取一对一、多对一、人盯人的方式开展创新创业服务。
(三)加强创业载体建设,释放毕业生创新创业活力。高校毕业生是创新创业的主力军和重点区域产业发展急需的骨干力量,利用好全省已建成的361个创业孵化基地和2235名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头人,通过集中举办创业文化周、创业创新博览会、创新创业大赛、打造创业APP和创业服务云平台等创业服务活动,推动各类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源的集聚、开放和共享。
(四)着力加强基础人才培养。坚持按需培养,积极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加快推进高中等学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领域人才培养。推进企业与高校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倡“真刀真枪”的企业实习和就业见习,增强毕业生适应市场竞争和企业需要的能力。推进“双一流”建设、校企联盟建设、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高校分类指导、创新创业、人才分类评价等改革进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五)稳步实施《青年英才储备计划》。优化升级“博士后集聚培养工程”为“辽宁青年英才储备计划”,稳步提高辽宁博士后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支持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建立博士后培养平台,申办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支持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加大对设站单位和企业博士后资助力度,鼓励支持省属高校、科研单位招收博士后人才、参与科技创新、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开展研究。
(六)营造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主要是从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人才激励制度、创新柔性引才机制、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构建社会化人才服务体系、强化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金融支持、搭建人才服务综合平台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环境,充分激发人才活力。通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助力县域经济发展计划、高校毕业生“凤来雁归”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努力实现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您的提案建议,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高度契合,是新形势下做好我省人才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努力方向。下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更好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职能部门作用。认真落实关于推进辽宁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各地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培养引进各类人才的创新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实用实效,提供优质服务,做好政策宣传,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激发我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真正使我们大力引进培养的人才扎根服务辽宁,在辽宁建功立业,成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促进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人才支撑和战略资源。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人才工作的大力支持、关心和指导,我们期待与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并诚恳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