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快推进行业技能人才培训评价等工作的建议提案》(第05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2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冰         来源:厅办公室

石洪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快推进行业技能人才培训评价等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我国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佳绩向参赛选手和从事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同志们致以热烈祝贺,并对技能人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要在全社会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厅牵头制定了《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秘发〔2019〕127号),在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共提出17项具体政策措施,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充分肯定,并转发全国借鉴学习。

  一、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一是2019年7月31日,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制发了《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57亿元,用于支持各类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计划三年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2021年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0%以上。2019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9.1万人次,今年前4个月已培训17.3万人次。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培训宣传工作。在全省分五个片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解读培训,采取统一授课、现场答疑、经验交流等形式,全面提升全省职建系统干部实操能力。录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解读视频,在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公开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宣传职业技能行动各项培训补贴政策。同时,14个市也通过当地各类新闻媒体面向企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以及劳动者大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特别是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服务周活动为契机,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广大劳动者熟悉了解政策,提高了政策的知晓度。三是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各市、县(市、区)政府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定期公布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和鉴定评价机构名录,引导广大城乡劳动者按需自主选择。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项目全部面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四是发挥省家具协会作用,积极争取将家具行业纳入我省行业高级职称评定范围,为家具行业技能人才创造提升空间;组织轻工业联合会开展行业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解读培训,让更多轻工行业技能人才了解相关政策,鼓励行业技能人才提升技能水平。五是发挥省家具协会、省轻工业联合会、省市工艺美术协会作用,积极开展行业人才交流培训活动。2019年5月,组织家具行业协会和企业考察河南大信集团及本省标杆企业天华木业,学习交流个性化定制实现规模化生产经验。10月,组织省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金阿山、省大师金吉及其贝雕和岫玉作品参展中国工艺美术博览会,促进贝雕、岫玉行业人才交流和合作。为更好地搭建岫玉产业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向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申请承办,2019年全国工艺美术行业管理暨产业扶贫培训会落户鞍山岫岩。同时,组织沈阳、大连、鞍山、铁岭、营口、阜新、葫芦岛等市工艺美术协会负责人及部分省工艺美术大师、工艺美术行业从业人员50名代表参加培训,有利地促进了省内外工美大师间的交流学习、吸收和借鉴。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体系。抓紧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等配套文件,扩大培训补贴受益面,精简办理流程,切实提高专账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强化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文旅、教育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深化培训服务,由相关部门了解掌握轻工业技能人才培训需求等信息,将培训需求向相应培训机构推送对接,帮助他们更加有效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

  二、全面推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我厅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多元评价、科学公正、以用为本的四条基本原则,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通过发挥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完善宏观管理、标准构建、组织实施、质量监管、服务保障等工作体系,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近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2号),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前,已有58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共可对441个职业、1020个工种开展自主评价。

  下一步,我们将面向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和技工院校等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公开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评价机构依据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三、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积极推进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每年建设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12个,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各领创人在技术攻关、技艺革新、技能传承等方面,切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同时也培养了大批符合企业需要的技能人才。二是将国家、省认定的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非遗传承人等纳入辽宁工匠评选范围,选树了以刘晶涛、王德昌、金吉等工艺美术大师为代表的轻工行业高技能人才优秀典型,并由省政府授予100名技能人才第二批“辽宁工匠”荣誉称号,兑现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待遇。三是针对近几年在保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完善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机制、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等,使传承工作更加符合非遗的保护规律,更加科学、有序、深入地向前发展。省文旅厅今年将制定出台《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和管理,以提高传承人的履职水平和能力。四是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委托沈阳师范大学、沈阳音乐学院承办满族刺绣、岫岩玉雕、阜新玛瑙雕、辽西木偶戏、皮影戏、评剧、海城喇叭戏、辽宁鼓乐等多期培训。通过培训帮助传承人群激发创作潜能,丰富作品题材,拓展应用空间,解决发展难题,引导跨界交流与合作,培养非遗保护传承的领军人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示范基地项目建设,会同省财政厅修订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每年按规定从全省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及企业中,增选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对省级基地每年选定8至10家给予每家不超过3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将更多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纳入补助范围,为他们开展科研创新提供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刘超群

  联系电话:024-22911276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