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消除性别歧视、持续推进女性公平就业的建议》(第03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编辑:省人社厅张宇         来源:厅办公室

 

   杨景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消除性别歧视、持续推进女性公平就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直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消除性别歧视、持续推进女性公平就业作为在就业领域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体现,省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妇联等部门通力合作,通过持续开展培训,提升女性就业技能,宣传选树优秀妇女典型,积极开展创业创新活动,助力落实六稳”“六保,促进女性公平就业。具体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不断完善促进女性公平就业政策保障体系。近年来,为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进一步做好促进女性公平就业工作,出台了《关于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人社函〔2019258号)。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二)依法保障女性劳动就业合法权益。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政策,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工作。一是指导有条件的企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就工资报酬、女职工休息休假和特殊保护等问题进行协商,有效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二是要求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因女性性别歧视等原因降低工资待遇,要保持男女平等、同工同酬的原则。三是各市认真贯彻落实女职工婚假、产假、哺乳假等相关假期制度。

  (三)全方位提高女性职业技能水平。我省大力支持女性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个人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培训项目,落实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发适合女性特点的培训项目,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促进更多女性劳动者通过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2020年,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服务直通车直播课堂,全年开展17期直播,累计621万人次观看,推送全国妇联培训技术视频739节网络课程,推出家政服务微课堂,帮助妇女不误农时学习农业科技知识;举办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全省14个市140名选手参加复赛,45名选手进入决赛,15名选手分获一、二、三等奖,组织5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大赛,1名选手获得家政培训师组二等奖,3名选手分获家政经理人、家务料理、养老护理组优秀奖。

  (四)多平台拓宽妇女创新创业思路。举办辽宁国企网络人才招聘活动,55家企业提供815个就业岗位,招聘会浏览量达4.5万人次,通过招聘平台发送简历2395份。省巾帼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辽宁云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推出我们创业吧创业者公益互助计划,线上推送政策文件,开展20期创业直播授课,在线培训7.4万余人次,带动17名女性创业团队打造巾帼品牌。举办辽宁巾帼农产品电商品牌大赛,42名选手进入省级复赛,20名选手晋级决赛,通过项目路演、答辩、模拟直播带货等环节,产生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对不同等次获奖选手分别给予了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奖金。举办家政、电商品牌大赛,提升了妇女在家政服务业、农产品电商领域就业能力,促进女性平等创业。推动电商+农业高质量融合发展,以提素增能助三农促振兴 直播带货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集中举办14场巾帼电商直播带货活动,14个市的巾帼致富带头人、女创业者、女企业家、乡村女达人、女主播组成超强巾帼直播带货团,广泛宣传、展示、销售辽宁特色优质农产品329种,直播累计时长37.4个小时,48.8万人次在线观看,销售全省优质农产品9344件,销售额达35.2万元。

  (五)持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指导各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规范力度,把劳动监察范围向女职工等相对集中的行业延伸,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做好女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强化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畅通维权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投诉举报专查、专项执法检查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打击侵害女职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违法行为,规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截至目前,全省劳动监察部门暂未发现就业歧视案件,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在全方位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同时,我省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选树先进典型,提升妇女就业质量,增强职业自信。2020年,省、市县(区)表彰巾帼文明岗590个、巾帼建功标兵1360人;2021三八期间,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50个、巾帼建功标兵25名、巾帼建功先进集体8个。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委员提出的建议,进一步丰富完善政策措施,细化工作举措,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把妇女就业工作推上新高度,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女大学生为工作重点,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和就业指导服务。我们将持续提升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水平,组织各高校进一步加强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针对不同年级开展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活动,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把职业生涯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全过程,并结合女性大学生性别及个性特点,多举办服饰礼仪讲座等对女大学生求职有益的就业指导活动,对她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和帮助,在帮助她们确立适合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的同时,指导她们端正求职态度,树立合理的就业期望值,并提供求职技巧指导等,从而帮助她们实现理想就业。

  (二)在加强就业指导工作的同时,加强高校学科建设和改革力度。尤其是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坚持需求导向,不断优化招生规模结构,贯彻落实全省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学科结构、在保持传统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发展基础上,加大对生物医药、医学、艺术等女性就业优势明显的学科专业支持力度,为解决女性毕业生就业问题提供专业支撑。

  (三)多维度搭建平台载体,适时举办各类就业创业活动。开展创业导师进校园、女性人才创业创新大赛、女性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巾帼致富带头人提升培训、高素质女农民培训、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服务直通车线上直播等,分享创业经验,支持女科技工作者、女性创业者、女企业家在创新驱动发展中更好发挥作用,促进家政行业提质扩容,打造巾帼家政服务品牌,培养一批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女性创业就业带头人,贡献巾帼力量。

  (四)持续关注女性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女职工劳动保障维权工作力度。继续强化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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