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对我省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第03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编辑:省人社厅张宇         来源:厅办公室

   吴德东委员: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厅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通过办理您所提建议,我们深切感受到您对我省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深切关注,充满责任感,在此我们表示深深敬意!经反复学习、认真研究,对此提案的答复意见向您反馈如下。

  一、关于文件起草情况

  为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各类事业单位人才资源,加大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力度,推动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紧密结合我省事业单位改革进展和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多个先进省份做法、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20195月联合印发了辽人社〔2019505152号文件,自2009年以来首次全面、系统地对全省教育、医疗卫生、科学研究及其他事业单位的专技岗的结构比例进行了优化,其中重点是全面提高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在起草文件的过程中,我们着重考虑以下重点因素。

  (一)国家相关总体要求。原人事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规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不同层级内不同等级比例也提出总体控制比例;国家人社部也提出2025年全国总体控制目标,并强调各省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岗位设置程序、权限、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等政策规定,要根据国家控制标准,严格控制高级岗位的结构比例,避免高级岗位无序增长。

  (二)紧密结合改革需要,体现我省实际。一是坚持统筹考虑,全面覆盖。全面梳理我省各行业、各层级事业单位专技岗和人才队伍现状,将省、市、县、乡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调整范围,并统筹考虑调整,增长幅度保持协调、大致平衡。二是坚持对标先进,普遍提高。一方面,即以当时(2019年)的山东、江苏等先进省份为主要参照,调整后与这两个省份相当;另一方面,着重统筹考虑了我省财政和单位经费支出能力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承受压力程度适当予以提高。目前,我省完善后的高级岗位比例仍处于较高水平。三是坚持突出重点,体现差异。如对高校及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以及贯彻落实五大基地战略新建设的五大中心等事业单位,在提高幅度上适当倾斜。四是坚持适度调控,分年使用。考虑到既要保持好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也要为培养和引进人才特别是持续提高人才队伍质量留有充足的空间,因此要求事业单位科学制定使用计划,统筹合理、安排使用。

  二、关于提出的问题

  (一)关于问题1。由于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才队伍结构、事业单位改革情况、财政能力和养老金负担等均有所不同,各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不尽相同。我省2019年的调整,相比2020年山东省新的结构比例,部分行业领域低于山东省新的比例,部分行业领域,如教育领域的各学段、除个别层次学校外,既已全面高于山东省新的比例。

  (二)关于问题2。我省结合改革实际,一方面,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并可根据人才发展动态变化调整三类岗位结构比例;另一方面,支持事业单位按规定申请特设岗位,如对省农科院所属辽宁省沙地治理与利用研究所等单位增设4个正高级、6个副高级岗位,加强科研团队、人才引进与培养,获得用人单位认可。

  (三)关于问题3。一是事业单位改革前,《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发〔200816号)已做类似规定并予以执行。二是事业单位改革后,省直及市属事业单位数量一般消减90%,各行业领域事业单位全面完成整合,从这个角度来说,专技岗已进行了统筹,并结合不同行业人才队伍特点形成相匹配的结构比例。

  (四)关于问题4。二级岗位为省内可自主设置的最高等级专技岗位,聘用的人才亦是代表我省各行业领域最高水平的人才,聘用标准也应较为严格,且有必要性:一是从评定人才导向看,可以发挥二级岗位评定的引领示范作用,树立高层次人才职业发展的正向引导和激励作用,保障人才质量,也可以避免产生攀比;二是从省内看,可以维护二级岗位评定的公信力、保障公平;从省外看,有利于确保我省二级岗位人员能够与省外人员保持相当水平,有利于促进我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促进省内外、国内外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和学习。三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省对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空前加大,为此,我们积极借鉴其他省份经验,持续优化标准条件,如在《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辽委办发〔201876号)中进一步扩大高层次人才覆盖面,并实行倾斜政策;2021年也进一步予以完善。

  (五)关于问题5。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工资、薪酬、岗位聘用等工作按照隶属关系组织实施。另外,我们积极畅通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参公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实行一步到位评定的职称倾斜政策。

  三、关于几点建议

  (一)关于建议1。目前,我省事业单位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整体已处于较高水平,各地区、各单位业已结合实际和人才发展需要,科学拟定岗位使用规划,相关工作整体也较为平稳,且全面调整完善结构比例时间较短、变动不宜频繁,为此,目前全面调整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的时机尚不够成熟。

  (二)关于建议2。鉴于前述原因,以及考虑人事制度管理工作和岗位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以及不同行业不同人才队伍结构和建设发展需要,各市继续进行岗位统筹设置和使用上在实践中可行性和操作性不足。

  (三)关于建议32021年,我们在2018年进一步扩大二级岗位评聘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二级岗评聘条件,并将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市自主实施。  

  四、工作计划

  (一)20215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1号),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在职称评聘方面提出多项倾斜政策,进一步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我们将加强宣传和工作指导,让好的政策更好地落实。

  (二)继续认真研究您的提案所提供的意见建议,统筹结合我省和各地区、行业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学习省内外有益经验做法,完善相关职称政策和措施。

  真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愿在以后的工作中与您加强沟通联系,以便得到更多的工作指导信息,促进我们工作更好的完成到位。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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