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春雷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我省人才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感谢您所提建议对我们相关工作的指导、推动和监督!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开阔人才工作思路、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方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现就落实您所提建议的基本想法和具体措施,向您做一简要汇报:
一、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情况
近一个时期以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振兴发展,聚力英才兴辽,推动全省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特别是2020年,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新进步。
(一)持续推动政策创新。一是起草“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聚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做好“三篇大文章”和重点产业对人才的需求,提出未来五年人才发展的对策建议、重大举措,推动人才工作与全省重大战略同步谋划、同步推进。二是出台《鼓励和支持柔性引进人才若干措施》。围绕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人才作用、党委政府作用3个方面,提出务实管用的13条政策措施,促进各类优秀人才加快向辽宁流动。三是制定《关于激励和促进各类人才服务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骨干企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务实管用的12条工作举措,推动人才与产业、与项目、与企业精准对接。四是开展人才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评估。重点对2017年以来出台的88条政策要点执行落实情况开展评估,推进现行政策有效落实,及时调整或废止不合时宜的政策。
(二)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一是实施“兴辽英才计划”。新遴选杰出人才5名、领军人才204名、青年拔尖人才207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36个。促进“兴辽英才计划”专家成长成才,落实4名新晋“两院”院士政策待遇,支持26人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兴辽英才计划”已成为我省人才工作的品牌工程、龙头工程,为培养引进优秀人才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实施“双招双引”工程。开展线上“海创周”海外直通车活动,举办线上项目路演,吸引多个国家和地区近300名海外优秀人才参加。全年新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2012人,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922人。
(三)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一是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推动人才招聘、人事管理、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等管理权限全链条下放。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全面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有效激发用人主体引才用才原动力。二是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改革,加大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全省145所职业院校开展试点项目1036项,涵盖92个证书领域,学生规模近13万人。支持省内高校围绕辽宁主导产业需求新增工科、医科、文科等98个专业,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三是改革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数据科学工程、网络安全、煤矿环保工程等新兴领域人才评价标准。有效推动职业资格与职称互通互认。推进沈阳工业大学等5家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试点,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难点和堵点。四是健全人才流动机制。落实鼓励引导人才向辽西北等艰苦地区流动9条措施,实施全国学会入辽计划,累计支持国家级学会在辽设立分支机构39家,促进人才合理顺畅流动。
(四)增强人才服务发展动能。一是打造人才创新创业载体。新组建省重点实验室36个、省技术创新中心30个,完成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主体工程。新增“雏鹰”、“瞪羚”、种子“独角兽”企业2029家,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突破6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万家。二是推进人才、平台、项目有效联动。确立首批产学研用技术创新联盟,25家企业为盟主,联合354家企业、82家高校院所、84家科技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通过契约关系,共同解决创新链中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三是积极推动人才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累计建成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91家、科技创业孵化机构271家,东北科技大市场等2家服务机构获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
(五)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一是提升人才服务水平。依托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打造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集中落实子女就学、就医“绿色通道”、安家落户等保障政策,新发放高层次人才专用健康证285个,为925人次院士专家提供健康检查服务,组织51名省优秀专家集中休假疗养。二是强化对人才创新创业的金融支持。依托省人才创新创业促进会,发放 “人才贷”资金支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其中疫情期间为国家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人才贷”,支持企业生产疫情防控设备。三是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在辽宁日报、东北新闻网开设“人才引领 创新驱动”专栏,大力宣传我省加快推进人才集聚的相关政策举措,报道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新思路、新成果、新经验。累计刊播人才工作相关报道410余篇,编发《人才工作信息》8期,营造了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委员建议的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聚焦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围绕“老、原、新”三篇大文章、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等战略布局,优化创新生态,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度开发人力资源,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一)在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方面。一是积极盘活现有人力资源。充分发挥我省高水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众多,专业设置、科研方向与我省产业融合度高,科研人才集中、可转化创新成果多的优势,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制定“定制化”“个性化”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围绕企业发展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二是建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机制。围绕“三篇大文章”重点产业领域,健全更具开放性的引才机制,落实好柔性引才13条政策,引导企业等引才用才主体发挥作用,积极引进、用好“候鸟型”柔性人才。三是实施“项目+团队”“带土移植”工程。持续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发布我省“三篇大文章”重点产业领域的人才、项目需求,为企业等用人主体和人才、项目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同时充分发挥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为引进人才、项目、技术提供多类型的中介服务。四是扩大人才规模,优化人才结构。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提升人力资源总量,积蓄人口动能、人力资源动能、人才动能。围绕“三篇大文章”重点产业领域链条延长、升级等对人才的需求,通过创新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辽宁创新创业,提升产业吸附人才能力。优化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围绕建设数字辽宁、制造强省等重点发展方向,“精准选、重点育、有效用”各类优秀人才。五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持续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人才发展“藩篱”。继续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坚持破除“四唯”观念,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发挥人才分类评价对人才集聚的导向作用,推动职业技能等级和职业资格制度有机衔接。引导企业等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或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方式,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和薪酬竞争力。充分发挥国家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在人才培养集聚带动辐射方面的作用,加快推进我省各类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平台、重点研发机构建设,为各类人才在辽宁干事创业提供平台。发挥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辽宁人才信息港功能作用,为人才创新创业、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提供“保姆式”服务。六是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一批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优化技能人才队伍结构,支持技工院校、企业结合实际开设特色精品竞赛项目,培育“辽宁工匠”,打造“大国工匠”。
(二)在集聚科技创新人才方面。一是以制度创新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生态。推进科技创新立法,加快制定出台《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进一步明晰科技创新法律责任,构建以“法律主治为主,政策驱动为辅”的科技创新制度供给体系。研究重构省级科技计划投入体系,改革科研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形成鲜明导向。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修订科技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是优化引导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向辽宁倾斜。在“兴辽英才”计划实施过程中强化以技术成果及经济社会贡献为主的评选标准,加大对企业引才的支持。加强与中科院“院地合作”,开展科技人才柔性引进示范。三是实施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工程。指导沈阳高新区、大连高新区推进两个科学城建设,保障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科研、配套需求,承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推进沈阳材料科学研究中心综合体、中科院洁净能源实验室综合楼等重大项目建设。同时,在研究制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政策时,注重政策精准性,针对不同领域、不同需求、不同发展阶段人才,分类施策、精准施策,增加人才获得感。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真正把政策信息传递到用人主体和人才,让人才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三)为人才解决后顾之忧方面。一是解决人才子女入学。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对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我省十分重视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问题,全省中小学校认真落实人才子女入学有关政策,在最大程度保障教育公平的前提下,妥善解决相应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好人才子女入学问题,为辽宁经济振兴创设良好的人才环境。二是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结合我省实际,已经取消和放宽了一些限制性规定,规范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待遇等待期政策,全面落实非本地户籍人员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进一步健全了参保服务机制,有利于引进人才及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此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引进的外籍人才可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工作签证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国内就业的华侨可持有效护照等证明材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此基础上,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项机制,强化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个支撑,基本完成医疗保障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同时,适应新的就业形势和人口流动趋势,积极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逐步实现全省医疗保障制度框架统一、保障模式一致、管理服务规范、待遇公平适度,为各类人才以及全体参保人提供更充分的保障和更优质的服务。
以上情况,特此汇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 5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