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民生服务‘一卡通’体系”》(第04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8日          编辑:省人社厅张宇         来源:厅办公室

  王艳阳委员: 

  十分感谢您对我省社会保障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民生服务一卡通体系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整合资源,统一公共服务凭证,逐步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的建议,人社部、省委、省政府、省人社厅都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83号)中提出要深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应用,总结其他民生领域用卡场景,支持各类民生卡整合,提供集成服务支撑,推进就医购药、惠民惠农及各类财政资金发放、智慧城市等领域用卡。根据部里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中心起草了《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方案》,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的这一重点任务。目前全省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一卡通应用目录共160项,其中人社领域95项,其他民生领域65项。截至目前,人社领域95项应用已在省内开通;其他民生领域应用,按照刘宁省长就《关于落实省政府与人社部会商精神有关情况的报告》作出的向困难亮剑,取得实效的批示要求,我省在借鉴先进省份工作经验成果基础上,起草了《辽宁省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就拓展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功能、扩充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管理功能、推动费用缴存和待遇发放应用做重点部署。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数据共享,确保系统稳定的建议,我省积极参与推动实现人社数据跨层级跨部门共享。目前,我省人社数据跨层级跨部门共享服务目录共136项,其中部级数据共享服务目录81项,省级55项。截至目前,已开通122项数据共享服务,部分已开通的数据共享服务已实现业务应用。下一步,我们会进一步优化数据归集机制,进一步加强联网数据上报工作,利用各类人社数据信息省级集中,促进人社各业务板块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信息共享。提升与公安、税务、司法、民政、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的数据协作能力,为人社业务经办服务和基金监管提供外部数据支持,实现社会保障卡的统一发行管理、身份认证、信息交换、应用管理、业务调用等服务管理功能,为社会保障卡跨部门应用和多领域业务协同提供线上线下服务。 

  关于您提出的统一部门管理,夯实保障基础的建议,省人社厅在借鉴先进省份工作经验成果基础上,就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起草了《辽宁省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拟参照海南、江西、安徽、四川、北京、吉林、青海等地的经验做法,请示由省政府印发全省推进一卡通的指导文件,推动辽宁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体系,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此外,针对您提出的提案,省财政厅、省营商局、省通讯管理局、省信息中心高度重视,根据职权范围提出了协办意见。省财政厅现已积极推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待正式文件下发后,将会认真贯彻执行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省营商局、省信息中心将充分发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核心作用。为促进我省政务信息资源能够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建设了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成了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形成了国省市互联互通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了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交换功能,下一步全面提升共享政务数据的,同时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教育、金融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数据汇聚与完善,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奠定坚实基础;省通讯管理局持续推进光纤宽带、移动网络尤其是5G网络建设,助力实现社会保障民生服务一卡通体系。 

  最后,也建议您根据本市实际,创新社会保障卡位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发挥电子社保卡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的支撑作用,为我省社保卡工作提供先进试点经验。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社会保障卡事业的热心关注以及对一卡通体系建设的建言献策。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快社会保障卡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扩大发放和应用的覆盖面,构建一卡通的公共服务体系,为辽宁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效民生载体。诚恳地欢迎您今后对我们工作予以更多的指导、帮助并提出宝贵意见,以促进我省人社服务事业的持续快速公平健康发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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