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012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7日          编辑:省人社厅刘宇娇         来源:厅办公室

宋英武委员: 

  您在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会商省民政厅提出答复如下: 

  十分感谢你们对我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你提出养老人员需求急剧增加、养老服务人员短缺、管理不规范、素质参差不齐等现实状况,切中要领,一针见血地反映了当前我省养老服务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在将养老服务纳入特殊行业、政府出资免费培训、出台相应激励政策,吸纳优秀人员从事养老服务行业等提出的建议,我们都将积极采纳。 

  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工作,出台文件完善支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家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46号),明确提出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以及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二是推进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省民政厅会同省人社厅制定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岗位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辽民函〔201525号),积极推进全省养老服务行业职业化、专业化。2016开始,省里相继组织开展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对培训经过考试鉴定合格者发放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通过选拔培训推荐4名养老护理员参加了人社部组织的中国职业技能大赛,3获得三等奖,1人获得优秀奖,省民政厅获得优秀组织奖。 

  三是实施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计划。制定《辽宁省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要求各市实施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计划,逐年推进,到2020年实现轮训率100%的目标。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政府补贴目录,加大对养老服务从业者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大连依托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其中经验做法入选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事例。 

  四是指导并支持技工院校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建设,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调整专业内涵,创新培养模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业发展机制。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养老机构政策补贴力度,引导具备资质的社会机构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二是加大对养老机构的管理力度。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等级评定、标准引导和信息化管理等,提高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托专业服务机构,加快培育社会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动员、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加强与中、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开设相关科目,扩展招收范围,设立如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社区康复、家政服务等专业,为我省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大规模养老服务从业者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息库,优化资源配置与利用,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管理。四是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舆论工具覆盖面广、受众面大的优势,宣扬为老敬老助老中的好人好事,特别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中的感人动人事迹,弘扬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