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建立辽宁工匠智库的建议》(025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7日          编辑:省人社厅刘宇娇         来源:厅办公室

吕秀娟委员: 

  您在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关于建立辽宁工匠智库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在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从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国家软实力的战略高度,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好”。我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加强辽宁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6〕42号),明确了辽宁省智库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具体举措,把加强新型智库建设作为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智力支撑摆在重要战略位置。 

  我厅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囊作用,从2010年开始,在全省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中遴选理论功底厚、业务能力强、技术技艺精湛的优秀技能人才,组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专家咨询库,让他们在技工院校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建言献策,发挥智囊作用,取得了积极效果。现有技工教育专家、职业技能培训专家近200余人。日前又下发通知,由各市推荐人选,经过评审入选专家库,充实专家库技工教育、职业培训优秀人才。 

  2017年11月,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奖励首批“辽宁工匠”的决定,授予徐强等95名同志首批“辽宁工匠”荣誉称号,并奖励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召开专门会议,表彰“辽宁工匠”。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陈求发出席会议,勉励继续发扬工匠精神,传承工匠技艺,展示工匠风采。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健全技术工人发展激励机制,全力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工匠精神已成为引领时代风尚的“风向标”。 

  关于建立辽宁工匠智库的建议,是充分发挥辽宁工匠引领作用,推动我省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与目前大力宣传辽宁工匠,弘扬工匠精神相吻合。我们要深入研究,不仅把工匠精神作为一种职业操守,从理念、思路、制度安排、工艺程序、标准引领等多方面成为全社会的叠加共识。更让“妙手”“绝活”“高招”,催生出更多的招牌、品牌、名牌。在宣传辽宁工匠、弘扬工匠精神的同时,充分发挥辽宁工匠的创新引领、技艺传承、攻坚克难作用,建立辽宁工匠智库,为辽宁工匠提供交流、学习平台。 

  下一步,围绕筹建辽宁工匠智库(名称待商榷)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眼顶层设计,抓好谋篇布局。尽快研究起草辽宁工匠智库管理办法,明确智库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具体举措等。二是着眼制度建设,强化服务保障。申请政府对智库的资金支持。三是搭建信息网络平台,发挥好工匠人才在技术攻关、传授技艺、传播技能等方面的作用。四是积极组织辽宁工匠的交流传技活动。支持辽宁工匠走出去与国内优秀高技能人才交流,近年来,每年都推荐部分辽宁工匠参加人社部组织的高技能交流学习活动;定期组织省内不同行业、不同工种的工匠们进行交流,切磋技艺。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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