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升正气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提案收悉,现弘扬工匠精神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再次强调了工匠精神—“倡导创新创业文化,弘扬创新创造精神、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让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蔚然成风。”应当说,顺应时代发展,弘扬工匠精神,不仅是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保证,更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建设工作,崇尚劳动、弘扬工匠精神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近年来,省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弘扬“工匠精神”加快全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32号)和《关于做好辽宁工匠、杰出科技工作者、优秀企业家奖励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4号),明确每年命名表彰100名辽宁工匠,每名工匠由省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并将百名工匠命名表彰作为重点工作写入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省委省政府召开隆重表彰大会,省委书记陈求发亲自为“辽宁工匠”颁奖,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辽宁工匠、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沈阳、丹东、葫芦岛等市开展了市级工匠的评选表彰,其它各市也在加紧准备组织中。部分企业通过设立首席高级技师、工匠技师等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经济待遇。全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将工匠精神纳入教学内容。全省技工院校从今年开始把弘扬工匠精神列为开学第一课,让工匠精神内化于心。中办国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印发后,我省正加紧调研,制定符合辽宁实际的贯彻落实办法措施,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有更多惠及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的政策措施付诸实施。目前,技术工人“成长有通道、发展有空间、社会有地位”社会风尚正逐步形成。
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崇尚“工匠精神”氛围
一是以辽宁工匠表彰为契机,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各市媒体及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纷纷对辽宁工匠进行了全方位报道,大力宣传辽宁工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技术革新改造,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中的突出贡献。引导全社会转变人才观念,树立技术工人也是人才的新型人才观,打造全省技术工人“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激励辽宁工匠立足岗位继续追求卓越,引导广大技能人才积极争当辽宁工匠。沈阳电视台开辟《盛京工匠》栏目及《奉天匠人》微信号,影像图文并茂,很受观众欢迎。二是邀请辽宁工匠在技工院校兼职,到学校进行立志钻研技能,实现技能成才宣讲,引导学生学习辽宁工匠先进事迹和敬业精神,树立技能成才、技能报国观念。三是利用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等平台,大力宣传辽宁工匠事迹,厚植工匠文化,使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的观念深入人心。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充分发挥辽宁工匠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工匠精神的辐射效应,在全社会弘扬和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使技能人才充分享有实现自身价值的自豪感、贡献社会的成就感、得到社会尊重的荣誉感。下一步,我厅还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技能故事,传递匠人心声,使工匠精神深入人心,工匠培养工作融入社会。
针对你的建议,下一步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的引导。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具有工匠精神的国家,很多著名工匠名垂青史。但近些年来,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一些地方和企业存在急功近利的心理,忽视了弘扬工匠精神。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政府应采取有效举措加强引导。一方面,应大力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价值观。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意义,尊重一线技术工人的劳动,形成推崇工匠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制度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比如,研究建立健全工匠精神评价机制;设立与工匠精神有关的奖项,评选奖励一线技术工人;贯彻落实好中办国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各种职业技能竞赛,引导人们在工作中精益求精等。
二是发挥企业的作用。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企业使命在肩、责无旁贷,需要发挥好主体作用。首先要求企业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倒逼员工在工作中精益求精。其次,支持企业开展技能培训,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切实提高其职业技能。三是持续跟踪兑现“辽宁工匠”奖励、激励政策。
三是培养职业理想和工匠精神。广泛开展技术工人职业理想教育,以辽宁工匠为典范,树立成为“辽宁工匠””中国工匠”的职业理想,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在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中成就自己的精彩人生。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