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提〔2024〕1号
张之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迫切解决东北地区人才流失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人才是助推辽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智力资源,过去一段时间,受限于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落实力度、劳动报酬薪资等方面因素,我省对各类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的吸引力不够强,省内高校毕业生留辽就业创业意愿不够高。随着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有力实施,2023年我省人口首次实现了净流入,“山海关不住 孔雀向北飞”,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呈现出回辽就业的良好态势。您提出的四条建议非常重要,针对性和建设性很强,有的建议内容已被有关部门在工作中采用,对我省吸引集聚更多人才来辽留辽回辽就业创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四个方面意见,紧密结合我省全面振兴的现实要求,全力促进各类人才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集聚更多优质智力资源。
一是强化系统思维抓统筹,集聚更多优质资源。坚持抢先抓早、提早介入,通过“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模式推进就业、人才方面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新组建的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人才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进一步强化“一盘棋”思想,集聚优质资源,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各方对促进人才引进的资源投入,强化多元福利保障,指导企业应用国家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和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进一步优化企业科技人才、技能人才收入分配结构,提高科技人才、技能人才薪酬水平。以打造“就来辽”融媒体就业服务品牌为重要抓手,全力释放辽宁振兴发展“好声音”。
二是持续优化教育培训,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瞄准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前谋划相关人才储备。推动培训和市场需求紧密对接,强化校地合作、校企对接,打造就业育人共同体。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创造更多为学生施展才华的平台空间,树立积极正向职业观。鼓励和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分级分档强化运营管理,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更加多元的资金、场地、人才、法律等方面服务支持。
三是强化教育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就业环境。严肃查处涉及就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各类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消除就业歧视。加强涉就业舆情管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打包打捆落实税费减缓、社保补贴、见习补贴等惠企减负政策,助力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稳定就业岗位,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
四是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充分就业。选树基层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积极宣传解读引才政策,鼓励引导更多青年劳动者扎根基层一线。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提供更加丰富的政策供给,支持他们融入乡村振兴发展事业。充分利用各地基层“舒心就业”指导服务站点功能,强化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支持青年群体围绕绿色农业经济自主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技能提升、人才培育等政策支持。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人社部门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进一步优化和提高促进人才引育相关工作,打造更加公平、舒心、便捷、和谐的就业环境,为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更加充沛、优质的人力资源支持。
联 系 人:就业促进处 王博群
联系电话:024-22957440 18741825509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