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深化产教融合与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辽就业创业的提案》 第130203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8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雪         来源:厅办公室

  辽人社提2024〕13号

郭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与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辽就业创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就业是最大民生等理念, 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部门和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立足辽宁振兴发展,精准吸引高端人才、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辽回辽来辽就业。今年,我们提早谋划和行动,制定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人才和就业工作方案,确定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总基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程,聚焦振兴发展过程中的人才需求,针对性设计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活动载体,全力释放辽宁振兴发展“好声音”。近三年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均35万人,总体就业率保持90%以上,在辽就业比例保持68%左右。2023年,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度毕业去向落实率93.77%,较上年同期提高1.08个百分点,留辽人数较2022届实际增加1.5万人,其中省内生源增加1万人,外省生源增加0.5万人。

  一、深化人事人才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一是将职称评审权全部调整或下放至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和用人单位,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公立医院、大型国有或民营企业等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自定标准、自主评审、自主发证,实现“谁用人、谁评价”。二是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调整下放至省政府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各市,实行自主招聘、自主聘用、自主管理,用人单位自行制定招聘方案、编制招聘计划、设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自主实施公开招聘并确定聘用人员。三是落实用人单位收入分配自主权,事业单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采取灵活多样方式,自主分配本单位绩效工资。

  二、畅通引才“绿色通道”,支持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一是用人单位招聘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随时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随时办理备案手续。二是支持用人单位到国内双一流高校、具有本行业专业特色的国内外重点院校,采取考核方式现场签约,招聘引进博士和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三是支持职业和技工院校直接聘用“辽宁工匠”、世界技能大赛冠军,引进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国家级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技能大赛第1名等高级技能人才时,直接采取考核方式聘用。

  三、开辟职称评审“直通车”,助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科研团队。一是提升教育、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普遍提高5个百分点,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随人员、编制增减变动动态调整。二是支持优秀青年人才评聘职称,新入选或新引进的国家级人才计划和“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可直评特聘到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国家级人才计划、“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可直接评聘正高级职称;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硕士以上人才,可直接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3年内不占用单位该岗位数额。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三是助力科研团队建设,事业单位引进顶尖人才和急需紧缺高端人才申请设立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承担重大科研攻关和基础研究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可自行组建研发团队,单独设立专业技术岗位,自主选人用人、自主评聘。四是引导人才服务基层和企业,在企业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县域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直接认定相应级别职称;实行全科医生职称倾斜政策,符合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通过者直接聘任中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四、实施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提升人才竞争优势。一是高层次人才集中、知识密集、国家战略发展重点扶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任务的单位,可突破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自主确定内部各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和标准。二是事业单位聘用的国家顶尖人才、急需紧缺高级专技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高端技能人才和承担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可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三是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项目工资等分配办法。四是落实用人单位科技成果转化、使用、处置和收益权自主权,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

  五、开发优质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一是

  主动“走出去”,持续深入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积极开拓新区域、新企业、新岗位。深化“产学研就”融合联动,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请进来”,夯实中小企业主渠道,实施好“校园招聘月”“万企进校园计划”等活动,确保校园招聘的热度、学生参与的广度。二是围绕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骨干企业开展人才需求调查,2023年征集人才需求信息4.3万条,从中精选有应届毕业生需求的企业258家、事业单位370家,向社会发布博士、硕士、学士招聘岗位1414个。三是加强博士后培养平台载体建设,今年新建17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省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2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11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27家,重点围绕企业项目招收博士后,截至2024年4月,新招收博士后257人,博士后出站154人、留辽率74%。四是挖掘政策性岗位潜力,努力开发毕业生政策性岗位,发布基层社区岗位招募计划;搭建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省级服务平台,全省统一发布公告、统一报名系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2023年共招聘74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高校毕业生4107人,占总人数的55.1%。五是实施青年见习岗位拓展计划,全省1087家企业发布青年见习岗位需求19934个,参加见习4950人。

  六、强化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密集开展供需对接活动。一是深入实施“百万学子留辽来辽”行动,省领导及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负责同志分别带队,先后赴15个省市32所和省内2所“双一流”重点高校开展入校宣讲,大力宣传辽宁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和环境,集中推介人才及选调生政策。二是确定了35项与高校毕业生密切相关的配套行动,提出了每年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0%的目标、18-45岁中青年群体新就业占比未来三年逐年提升至75%的就业结构调整任务。三是实施“梦筑辽宁·才筑振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辽来辽就业促进行动和“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组织重点企事业单位到省内外高校密集开展招才引智活动。

  七、制定实施高校毕业生引进政策,扎实落实人才待遇。 2022年,我省启动“百万学子留辽来辽”行动,出台落户配套便利服务、生活补贴、住(租)房补贴等19条政策措施,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创新创业。一是在生活补贴方面,为应届毕业且在辽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发放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比如,鞍山市每月分别向博士、硕士、本科生发放2500元、1200元,600元的生活补贴;辽阳市每月分别向博士、硕士、本科生发放2500元、800元、500元的生活补贴。二是在住房安居方面,从2023年开始,为应届毕业且在辽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提供3年免租人才公寓或发放住(购)房补贴保障期3年的住房补贴或一次性购房补贴。住(购)房补贴发放标准由各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鼓励各市为高校毕业生在辽首次购房提供契税补贴、首付优惠、放宽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比如,沈阳市向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一次性7万元、4万元和2万元首次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4倍。大连市出台“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享受36个月、每月2500元、1500元和1000元住房补贴,在全国同类城市具有较强竞争力(按照博士、硕士和本科学历,青岛每月1200元、800元、500元;南京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深圳一次性3万元、2.5万元、1.5万元;杭州一次性5万元、3万元、1万元)。三是在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方面,按规定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

  八、加强培育战略人才力量,营造良好尊才重才氛围。一是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在对原有省级人才项目优化整合的基础上,配套印发11个“兴辽英才计划”项目实施细则,首次采取用人单位自主举荐和平台部门专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2023年遴选产生1047名(个)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拨付科研经费和个人奖励3.87亿元。截至目前,“兴辽英才计划”已先后支付4批共2318名高层次人才和190个高水平团队。二是集聚国家人才依托“兴辽英才计划”牵动作用,紧密衔接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和专项人才计划,加大支持和奖励力度,动集聚一批国家级人才。2023年,新增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40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3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22人,中科院“百人计划”12人。三是支持成果转化,增强人才创新动能,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激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科研人员在辽转化科技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聚焦重点产业发展、科技自立自强、培养新质生产力,持续加强政策供给和服务保障,为实现全面振兴突破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一是着力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人事人才领域“放管服”改革,做到该下放的权力应放尽放,全面落实用人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和职称评审自主权,充分发挥岗位设置引育人才作用,动态优化调整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对于承担国家或省重大科研项目和课题的事业单位可通过特设岗位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支持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柔性引进人才和研发团队,放开放活人才管理,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二是着力强化政策供给。深化“产学研就”融合联动,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好博士后进站及出站留辽奖励、引才荐才奖励、高层次人才自主选择参保地、高校毕业生创业和见习补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畅通引才“绿色通道”,加强引进人才及团队职称评聘政策支持。加大职称政策对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工业半导体材料和芯片、工业基础软件等重点科研领域倾的斜力度,围绕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集聚人才。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创新政策,打造人才政策高地。三是着力开发高质量就业岗位。紧紧围绕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一圈一带两区”等战略,建立人才需求调查发布常态机制,促进人才精准引育。最大化开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区工作等政策性岗位,督促各地加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四是着力推动供需对接。高频次开展各类人才交流、人岗对接等活动,面向博士等高层次青年人才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服务,深入清华、北大等双一流高校开展校园招聘,对未就业毕业生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主动联系和服务,加速推进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直补快办”,促进更多青年人才留辽回辽来辽工作。五是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深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求职、招聘、参保等服务便利度。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和辽宁人才信息港建设,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发挥沈阳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辐射带动作用,加强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通过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广泛集聚各类人才,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大力宣树优秀人才、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营造尊崇人才、近悦远来的良好环境。六是加强对人才引进工作的考核评价,注重在企业项目申报、荣誉称号评选、政策待遇兑现等方面的考核评价,促进人才政策落实落地。

  感谢您对我省高校毕业生留辽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马赛男  联系电话:22959125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