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提〔2024〕8号
李红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补齐补强我省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的建设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聚焦产业转型升级、科技自立自强、培育新质生产力,深挖职能潜力加强人才供给,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人才工作,统筹国内国外和技术技能人才,引育留用一体推进,不断强化人才支撑力,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突破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2022年2月,省委出台《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 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围绕打造辽宁高层次人才生力军,优化升级重大人才工程“兴辽英才计划”,紧扣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聚焦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紧密衔接国家人才计划,系统设计战略科技人才、人才团队项目、产业人才和重点领域人才等4个人才项目,重点支持和奖励16类人才和团队,基本实现各类优秀人才对辽宁重点产业领域的全覆盖。在政策支持方面,同时提出支持平台建设、激发人才活力、加强服务保障3个方面形成90条政策措施,确保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在资助兑现方面,实现引进人才和本土人才一视同仁、中直和省属同等待遇,既重视吸引集聚域外人才,更重视留住用好本省人才。
一、持续加大“引”的力度,不断积蓄振兴发展新动能。一是建立人才需求调查和供需对接机制,开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新引进的国家级人才计划人才直评特聘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对引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人才直接评聘相应等级职称,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在辽参加职称评审,支持中介机构开展市场化猎头服务,对引才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中介机构兑现奖励政策。2023年,新引进博士及高级职称人才4387人,同比增长76.8%。二是注重技能人才引进,按季度编制发布全省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环节集聚。持续完善辽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2023年,新增技能人才27.44人,同比增长83.93%。三是发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引才作用,动态调整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普遍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个百分点,通过特设岗位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支持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柔性引进人才和研发团队,创新开展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公招,仅去年就集中招聘7453人,今年计划招聘8490人。四是大力吸引集聚外国人才,建立以才引才、平台引才、活动引才“三引”模式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服务机制,全力保障海外高层次人才留辽发展。
二、努力提升“育”的水平,提高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一是实施技能辽宁行动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建成国家和省级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71家,通过开展重点产业人才需求调查引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通过建立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调查发布机制引导培训机构精准开展技能培训,全省技术和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404.8万人和551.9万人。二是大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建成博士后“两站一基地”469个,面向全球发布优质博士后岗位需求,去年新招募博士后926人、创历史新高,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大会、创新成果展,在第一和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上,我省累计获得6金2银2铜,位居全国前列。三是加大优秀人才选拔力度,高标准开展优秀工程师和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以正确导向激励人才成长成才,我省涌现出全国杰出专技人才7人、中华技能大奖24人、全国技术能手156人、优秀工程师99人、辽宁工匠215人。举办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带动百万人次参与技能练兵比武,在第一和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上,我省累计获得1金3银1铜。四是以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计划为抓手,不断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创新团队。五是积极推进校企联合培养,面向重点产业领域紧缺技术岗位,对接匹配职业教育资源,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探索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创新校企双制、校中厂、厂中校等方式。
三、注重做好“留”的文章,打造辽宁人才强磁场。一是做大集聚人才蓄水池,升级实施“春暖辽沈•援企护航”行动,围绕头部企业、民营企业、科技企业和重大工程分别出台支持措施,对辽宁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给予“一事一议”灵活特殊支持政策,发挥重点企业和创新平台吸附人才作用。二是加强优秀青年人才战略性储备,创新提出到2025年将18-45岁中青年就业占比由62%提高到75%的目标,实施青年留辽来辽就业促进行动、“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对留辽的优秀博士和博士后给予职称、奖励、科研经费等支持,去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93.77%,留辽人数同比增加1.5万人,博士后出站留辽率76%以上。三是加强科技人才制度顶层设计,在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科技项目绩效评估、科技伦理有效治理等方面,出台一系列配套落实举措。四是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作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支撑,打造吸引集聚高层次科技人才的主阵地,支撑沈大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建设。五是营造拴心留人良好环境,建成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开通人才政策咨询专线,允许人才自主选择参保地,主动做好新引进人才配偶安置工作,指导各地、各单位健全人才流失防控机制、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措施,让人才在辽宁安身、安心、安业。
四、切实下足“用”的功夫,搭建人才干事创业舞台。一是鼓励科技创新,实施高水平科技创新和学术交流平台奖励政策,对科技创新贡献突出人才加大职称评聘政策支持力度,对高水平科研团队特设岗位、赋予用人自主权、实行薪酬“包干制”,对承担重大工程项目、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高层次人才薪酬在单位工资总量单列,参考人才市场价格确定薪酬水平。二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辟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处置和收益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促进更多人才在辽宁创新创业、实现成果本地转化。三是引导人才投身振兴主战场,出台支持人才服务企业20条政策措施,将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年限延长至8年,去年组建9个高层人才服务团入企服务85人次,累计实现人才和企业项目深度对接6624人次,树立10名对接企业人才典型,形成人才智力向企业集聚转化的示范引领效应。四是紧扣数字辽宁、制造强省建设,推动人才发展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五、着力释放“改”的效能,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为人才发展减负松绑。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和职称评审自主权限,用人单位自主招聘、自主聘用、自主管理,在绩效工资总量内采取灵活多样方式自主分配,全省成立349个高级评委会、其中自主评审162个,做到“谁用人、谁评价”。二是深化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成所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克服“四唯”倾向,注重评价品德、业绩、贡献和创新成果,让人才放开手脚、深耕专业;常态化开展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实行“随时申报、单独评价、一年多评”灵活机制,2023年服务100余家企业近2000名人才;授权394家企业、技工院校、社会评价组织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在8个系列实现技术技能人才贯通评价,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全省认定首席技师61人、特级技师285人。三是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和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将5家单位纳入中央高校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同步开展我省薪酬制度改革调研,着力加大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等领域人才的薪酬激励力度。四是根据新兴产业、新兴技术、新兴岗位对高层次、高素质、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按照职业教育规律,大力推进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校企双制、校中厂、厂中校等方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
下一步,我省将聚焦发展所需、企业所急、人才所盼,持续做好人才的“引育留用”全链条工作,为赋能辽宁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智力支撑。一是提升企业人才服务效能,建立人社部门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制度,按季度调查发布重点产业人才需求信息、编制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开展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流动监测,为完善产业人才政策提供保障,引导各地、各行业部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人力资源市场按需精准引育人才。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认真落实各项人才奖励资助政策,推进人才高质量发展、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二是强化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具备条件企业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站),推动技工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共同开发设计教育培训内容,通过“订单班”“定向班”等方式精准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技能人才,满足企业用人需求,提高毕业生在辽就业率。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面向企业职工自主开展评价,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等重要活动,搭建校企合作交流对接平台,促进技工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共同研究开发专业和课程设置,为企业精准培养技能人才,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稳定性。三是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落实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大型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用人主体职称评审自主权,规范评委会建设,按照国家出台的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我省具体落实意见。会同省直部门修订相关专业评审标准,规范评审专业设置,在新兴领域开设新专业,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办法。加强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社会培训评价机构遴选和监管,引导评价机构以产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扩大评价覆盖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继续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渠道。四是充分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并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在专业要求方面,招聘专业原则上要求从宽设置,一般应至少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对专业要求较强的岗位可设置3个以上相关相近专业,尽量消除专业壁垒。同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对于招聘博士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等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考核方式,随时发布招聘公告、随时办理人员聘用,考核方式包括且不限于试讲、专项测试、评委面试考察等。特别是针对省级贫困县事业单位招聘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在招聘中提出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允许面向本地或周边生源招聘等倾斜政策。同时,充分发挥岗位设置引育人才作用,动态优化调整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对于承担国家或省重大科研项目和课题的事业单位可通过特设岗位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支持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柔性引进人才和研发团队。
感谢您对我省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马赛男 联系电话:22959125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