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提〔2024〕6号
致公党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落实海归来辽社会保险等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海外留学回辽人员逐渐增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兴辽英才计划”若干政策措施和精准有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0条若干措施,持续加强对海外留学回辽人员的政策供给和服务保障,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一、大力吸引海外留学生来辽就业创业。深化“手拉手”以才引才专项行动,广泛动员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侨联、校友会、同乡会等组织机构,通过校友、师承、亲友等关系,加强与海外优秀人才联系对接,2023年新引进国家海外引才计划专家33人,全职引进各类海外优秀人才400余人,柔性引进外国专家300余人。持续开展“百万学子留辽来辽”行动,吸引集聚海外留学生留辽来辽创新创业。同时,积极搭建引才聚才特色载体。2023年6月举办中共海外学子(大连)创业周,召开海外学子来辽回辽创新创业大会,发布高薪优质岗位1850个,达成全职引进意向670余人;10月举办首届东北亚(沈阳)人才交流大会,发布东北区域人才需求岗位15.1万个,全职引进1.5万人,全力保障海外高层次人才留辽发展。特别是不断加大海外博士后培养储备力度,去年招收53名海外博士毕业生来辽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为海外留学回辽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海外留学回辽人员分层次分类别做好信息采集和整理归档工作,形成完备的人才信息档案。整合人才认定、待遇落实、政策咨询、联系服务等职能,通过“四专”(专窗、专网、专线、专员)为高层次人才及用人单位提供线上、线下,高效、便捷的服务。做好对全省海外留学回辽人员的教育培训、国情省情研修等工作。对高层次人才特殊需求提供“一事一议”、“一人一议”解决方案,为有需要的专家提供服务专员。指导各市、县(市、区)、高校、企业建设“人才驿站”、“人才之家”、“人才沙龙”等,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高度重视海外留学回辽人才子女就学工作,2023年9月,研制“兴辽英才”等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服务保障具体措施操作细则,明确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相关保障政策。完善事业单位海外引才薪酬待遇制度,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薪酬在单位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充分激发了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三、为海外留学回辽人员做好落户保障。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先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面取消了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经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落户限制,并在全国率先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购房落户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也均无限制条件。
四、为海外留学回辽人员提供扎实的社保政策支持。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始终坚持高效便民、为服务宗旨,通过简化业务手续、推动线上线下同步办理等方式,持续为海外留学回辽人员所在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的经办服务。用人单位为海外留学回辽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时,可同步为其办理个人参保登记。海外留学回辽人员个人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参保登记的,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等手续,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社保微信公众号、社保经办窗口等途径提出申请即可。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特殊支持政策,为达到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年限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一次性趸缴保费。
五、为海外留学回辽人员提供有力的住房支持。不断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重视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不断引导各市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购房补贴等多种方式,租购并举支持海归留学生来辽留辽。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存量土地、存量房源等多渠道筹集。截止2023年末,全省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86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房源为主,不限户籍、不设收入门槛,充分发挥保障性租赁住房“过渡”作用,帮助海外留学回辽人员解决住房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关于吸引海归人才回辽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措施,以优越的人才发展环境、良好的尊才重才氛围,吸引更多海归人才回辽创新创业。一是不断加大引才聚才力度。建立人才需求调查和供需对接机制,开辟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引才荐才奖励政策,以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计划为抓手,不断引进和培养海外留学回辽人才。同时,建立“以才引才、平台引才、活动引才”“三引”模式,全力保障海外高层次人才留辽发展。二是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做到全省政策统一,实现人才落户“零门槛”,海归人才来辽“无阻碍”。三是持续加强社保政策宣传。针对海外留学回辽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从业方向上的海归人员,均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获取养老保障。四是扎实做好子女教育保障。加大保障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辽人才子女就学做到“应入尽入”。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规范海外留学回辽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确保实施依据、范围、要求和程序规范。同时,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让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辽人才广泛知晓,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感谢贵委对海归来辽的政策供给和服务保障方面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马赛男
联系电话:024-22959125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