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提〔2024〕20号
寇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引育留用”人才工作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聚焦产业转型升级、科技自立自强、培育新质生产力,深挖职能潜力加强人才供给,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人才工作,统筹国内国外和技术技能人才,引育留用一体推进,不断强化人才支撑力,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突破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一、持续加大引进力度,不断积蓄振兴发展新动能。一是坚持“高精尖缺”导向。开展全省人才需求调查和用工需求监测,动态编制发布用工和人才需求目录,建立“一企一策”用工对接、企业就业服务专员等机制,按需精准提供对接服务,保障企业用工和人才需求,建立人才流失预警防范机制。二是开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新引进的国家级人才计划人才直评特聘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对引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人才直接评聘相应等级职称,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在辽参加职称评审,支持中介机构开展市场化猎头服务,实施引才荐才奖励政策。三是以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计划为抓手,不断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作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支撑,打造吸引集聚高层次科技人才的主阵地,支撑沈大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建设。四是建立外国人才“以才引才、平台引才、活动引才”“三引”模式,“带土移植”引进人才,全力保障国内国外高层次人才留辽发展。2023年新引进博士及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4387人,同比增长76.8%。
二、努力提升培育水平,提高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一是高水平建设辽宁实验室,加强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既有国家重点实验室中有5家已成功重组进入全国重点实验室新序列,同时新增全国重点实验室6个,共计11个。不断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一流科学家入驻,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和规模,促进人才发展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深度融合。二是着力加强博士后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储备,全省建成博士后“两站一基地”486个,面向全球发布优质博士后岗位需求,2023年新招募博士后926人、创历史新高。高质量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着力选拔在重点产业、基层一线、关键领域为推动发展、攻克核心技术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引导广大人才到振兴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三是培养储备院士后备力量,依托“兴辽英才计划”战略科技人才项目(杰出人才层次),重点举荐遴选研究方向处于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在辽全职潜心研究,具备较强科技组织领导才能和战略科学家潜质等条件的战略科技人才,助推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的、系统的和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2023年,5名入选“兴辽英才计划”战略科技杰出人才,新当选“两院”院士。四是围绕企业需求培养储备优秀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在线学习系统面向企业开放。鼓励支持参加国家和省级高级研修班,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加强高技能人才供给,助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创新校企双制、校中厂、厂中校等方式。五是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项目,在对原有省级人才项目优化整合的基础上,配套印发11个“兴辽英才计划”项目实施细则,首次采取用人单位自主举荐和平台部门专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2023年遴选产生1047名(个)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拨付科研经费和个人奖励3.87亿元。截至目前,“兴辽英才计划”已先后支付4批共2318名高层次人才和190个高水平团队。依托“兴辽英才计划”牵动作用,紧密衔接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和专项人才计划,加大支持和奖励力度,推动集聚一批国家级人才。2023年,新增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40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3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22人,中科院“百人计划”12人。
三、扎实练好用才功夫,积极搭建人才干事创业舞台。一是鼓励科技创新,实施高水平科技创新和学术交流平台奖励政策,对科技创新贡献突出人才加大职称评聘政策支持力度,对高水平科研团队特设岗位、赋予用人自主权、实行薪酬“包干制”,对承担重大工程项目、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高层次人才薪酬在单位工资总量单列,参考人才市场价格确定薪酬水平。二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辟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处置和收益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促进更多人才在辽宁创新创业、实现成果本地转化。三是引导人才投身振兴主战场,出台支持人才服务企业20条政策措施,将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年限延长至8年,去年组建9个高层人才服务团入企服务85人次,累计实现人才和企业项目深度对接6624人次,树立10名对接企业人才典型,形成人才智力向企业集聚转化的示范引领效应。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为人才发展减负松绑。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和职称评审自主权限,用人单位自主招聘、自主聘用、自主管理,在绩效工资总量内采取灵活多样方式自主分配,全省成立349个高级评委会、其中自主评审162个,做到“谁用人、谁评价”。五是深化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成所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克服“四唯”倾向,注重评价品德、业绩、贡献和创新成果,让人才放开手脚、深耕专业;常态化开展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实行“随时申报、单独评价、一年多评”灵活机制,2023年服务100余家企业近2000名人才;授权394家企业、技工院校、社会评价组织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在8个系列实现技术技能人才贯通评价,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全省认定首席技师61人、特级技师285人。
四、注重做好留住人才,打造辽宁人才强磁场。一是做大集聚人才蓄水池,升级实施“春暖辽沈•援企护航”行动,围绕头部企业、民营企业、科技企业和重大工程分别出台支持措施,对辽宁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给予“一事一议”灵活特殊支持政策,发挥重点企业和创新平台吸附人才作用。二是加强优秀青年人才战略性储备,创新提出到2025年将18-45岁中青年就业占比由62%提高到75%的目标,实施青年留辽来辽就业促进行动、“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对留辽的优秀博士和博士后给予职称、奖励、科研经费等支持,202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93.77%,留辽人数同比增加1.5万人,博士后出站留辽率76%以上。三是加强科技人才制度顶层设计,在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科技项目绩效评估、科技伦理有效治理等方面,出台一系列配套落实举措。研究制定加强科技激励,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措施,围绕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企业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创新环境等方面强化激励导向,激发创新活力。同时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制定《辽宁省科技人才评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动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四是着力打造高品质人才发展生态。2023年9月优化升级出台《进一步优化“兴辽英才”等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服务保障具体措施》及8项具体操作细则,全面推行人才贡献奖励、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便捷出行和景区免门票游览等优惠政策,累计为2648名专家办理了“兴辽英才”电子凭证,为938名人才发放个税奖补6116万元,为1000余名高层次人才和国防军工骨干人才子女解决就学问题,每年为近千名高层次人才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服务,每年组织6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休假疗养,人才及家属近12000人次享受景区免门票游览优惠政策,越来越多人才感受到辽宁政策“温度”,切实免除人才后顾之忧。
下一步,我们将精准加强人才供给、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助力辽宁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一是充分发挥企业培训的主体作用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平台的基础性作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培训和人才培养,支持企业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动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优化学科设置,为企业提供技术技能人才保障。二是加快高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培养层次结构,做好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新增服务辽宁需求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 三是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建好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现代产业学院等人才培养平台,打造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新建人工智能、节能环保等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推动教育资源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实现教育链、 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有效衔接。 四是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走深走实。指导省内相关高校举办科技成果对接会等系列活动,推动学校创新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和转化科技成果。五是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支持相关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常态化开展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活动,对于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以及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卡脖子”问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人才,加大倾斜力度。六是加强宣传我省人才政策,大力宣树优秀人才、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营造尊崇人才、近悦远来的良好环境。七是加强与江苏等发达地区的合作交流,加强与三省一区的协同发展,积极加强部省合作,引进人才现金思想和理念,提升人才工作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马赛男 联系电话:22959125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