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提升辽宁省无人机技能补贴额度的提案》(第13030100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3日          编辑:省人社厅吴粤         来源:厅办公室

辽人社提20254

尊敬的杨澍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辽宁省无人机技能补贴额度的提案”,办理意见汇报如下。

  如您所说,无人机行业在辽宁的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一是产业基础雄厚。辽宁是我国重要的航空航天产业基地,在航空材料、零部件制造、航空电子等领域有着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产业配套能力。沈阳、大连等地集聚了众多航空航天企业和科研机构,为无人机的研发、生产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持和零部件供应保障。

  二是政策支持有力。辽宁积极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同时,辽宁建成了全国首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建立了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和无人机运行管理平台,为无人机的研发测试、运行管理等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基础设施支持。三是人才资源丰富。辽宁拥有多所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如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等。这些高校在航空航天、自动化、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领域有着雄厚的师资力量和科研实力,能够为无人机行业培养大量专业技术人才。此外,辽宁还通过出台人才政策,吸引域外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在当地就业创业,为无人机产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四是应用场景广阔。辽宁在应急救援、观光旅游、农林植保、物流配送等领域积极拓展无人机应用场景。例如,沈北新区正在建设“大学城无人机快递配送”应用场景,顺丰的丰翼方舟ARK40无人机将投入校园快递配送工作。同时,辽宁的无人机还在森林防火防灾、环境整治、电力巡线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无人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认真学习了您提出的建议,主要提到了两方面的政策,分别是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我们逐项梳理形成以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建议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于2017年开始实施,主要目的是对主动提升技术技能、提高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鼓励。自2017年政策实施以来,辽宁省已累计为40.8万人次发放补贴资金6.77亿元。

  失业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作用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无收入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保险金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实施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提高职工就业能力,减少失业风险。2020年以来,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失业保险出台了一系列提高待遇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减轻企业负担、稳岗位促就业政策举措,在助力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同时,也造成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大幅度下降,失业保险待遇无法按时足额发放风险增加。

  为此,2024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首次规定2024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省份,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2025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再次明确“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基金备付期限指失业保险基金完全无收入情况下,现有基金结余可支撑的月数)

  截至2023年底,辽宁省失业保险基金备付期已不足1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2024年度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条件,因而不能继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上一轮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1231。人社部发〔202440号自202411日起再次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因辽宁省已不符合启动实施条件,故202411日之后核发的证书,均暂停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经报请省政府同意,20245月,辽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5号),明确202411日(含)之后核发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暂停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截至2024年末,辽宁省失业保险基金备付期仍不符合人社部发〔202518号规定的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条件,因此2025年全省继续暂停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二、关于“技能辽宁行动”方案中职业培训补贴的建议

  2022年,经省政府同意,我厅联合五部门印发了《“技能辽宁行动”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227号),明确“支持各类企业自主开展补贴性培训,按规定给予每人1000元-5000元培训补贴。其中培养学徒1万人以上,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6000元培训补贴,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2023年,财政部、人社部出台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的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群。也就是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支持的对象是特定的人群,超出特定群体范围的人员,是不符合享受补贴政策条件的。

  针对符合补贴培训条件的企业职工,目前我省制定了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等补贴培训政策。新型学徒制培训,是面向依法与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新招用1年以内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转岗(改变职业工种)1年以内有技能提升需求的技能岗位员工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期限中级工通常为1年,高级工通常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学徒期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技师培训,是面向企业生产一线技能岗位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具备申报评定技师、高级技师条件的在职职工开展技师培训。职工经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按照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已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经培训取得其他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按照3500元标准给予补贴;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培训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2022-2024年全省累计培训企业职工86.6万人次,支出培训补贴55401.05万元。

  2025年,我们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专项培训行动,将提出“技能兴企·强链增收”若干措施,支持企业结合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形式、时长、师资、考核评价方式,分类开展系列项目化培训,逐步扩大新八级工覆盖面,提高一线技能人才待遇,促进职工增收、企业增效,2025年培训企业职工20万人次以上。下一步,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发展低空经济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制定支持政策时给予无人机领域相关职业(工种)一定倾斜。

  感谢您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的关注,希望您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