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省对博士后人才吸引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不断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202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辽委发〔2022〕3号),实施博士后储备项目和博士后培养平台建设奖励政策,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2024年12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的通知》,从强化博士后工作的政治引领、加强博士后培养平台建设、提高博士后管理服务水平、加大博士后招收力度、吸引留住优秀外国博士后人才、健全博士后培养机制、拓宽博士后学习交流渠道、加大博士后科研工作支持力度、提升博士后独立科研能力、引导博士后服务振兴发展、引导博士后留辽来辽创新创业、提升博士后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博士后工作的组织领导13个方面细化支持博士后工作的政策措施。省人社厅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努力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一、着力建设高水平博士后培养平台。全力支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对新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单位,给予15万元奖励。目前,我省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2家,设站单位几乎囊括省内所有重点高校和主要科研院所,覆盖了理、工、农、医和哲学社会科学等多个学科门类。我省尤其重视企业博士后培养平台建设,2004年在全国率先启动了企业项目博士后工作,范围从国有企业扩大到民营企业和各类园区,目前已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8家,覆盖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冶金、生物医药、航天航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理论基础等省内经济发展重点和优势领域。支持暂不具备设站条件的企业建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开展科研工作,目前已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42家,对于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优先向国家推荐申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着力引导博士后向企业集聚,对新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近五年来进入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共计624人,实现了产业链、技术链和人才链的有机融合。
二、不断提升博士后培养规模和质量。全力支持各设站单位面向全球招收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人才,博士后制度实施以来,我省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0000余人,现有在站博士后2500余人。近五年,博士后招收规模稳步扩大,博士后进站人数由2018年的593人增长到2024年的928人,五年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3777人。同时,着力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突出因材施教,落实合作导师一对一、个性化带教指导责任,健全博士后合作导师与设站单位专家学术委员会对博士后培养质量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以科研计划书为主要内容的培养制度和以创新性科研成果为核心的评价标准。同时,支持各设站单位创新培养模式,近年来,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等省内高等院校依托博士后载体平台,探索实施“师资博士后”培养制度,将部分博士后纳入师资队伍管理,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加大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的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拓宽博士后培养渠道。
三、全面落实博士后培养自主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设站单位博士后招收、培养、考核、管理、服务等自主权,把工作中心放在政策落实、跟踪评估、日常监管上,着力优化服务,简化进出站、证书发放等办理程序,实现博士后进出站在线预审、一次办结。各设站单位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完善博士后工作规章制度,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合作导师队伍建设,为博士后创造良好的科研和生活条件。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设站单位充分发挥博士后培养平台载体在集聚人才方面的突出作用,全力提供科研平台、优化科研环境、支持创新创业、强化服务保障,为我省培育储备了一大批高层次创新型优秀青年人才。
四、持续加强对博士后的职称支持。我省从2002年开始,对期满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对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博士后首次聘用实行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政策。从2018年开始,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留辽来辽工作满一年,经用人单位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贡献特别突出的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或认定正高级职称。同时,全面支持创新创业大赛博士后人才,对获得全国、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博士后人员,加大评聘政策保障,并创新提出“以赛定职”,在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金奖的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合作导师(限1人),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其中优秀博士后聘任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合作导师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五、大力引导博士后留辽来辽工作。每年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及时发布人才(项目)需求目录,促进人才精准培养引进,引导出站博士后留辽来辽工作、到企业创新创业,聚焦我省关键核心领域和“卡脖子”问题开展科研攻关,在辽宁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招聘引进出站博士后,可以随时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暂无岗位空缺的可以通过申请特设岗位方式解决,出站博士后留辽来辽工作可以直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全球排名前200高校的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辽工作的,给予每人30万元奖励。近五年,我省博士后出站留辽工作人数占比由72%提升至78%。
六、积极促进博士后科技成果转化。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理念,注重引领优秀青年人才承担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科技攻关和关键技术突破任务。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政策,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在站或出站后评聘职称的依据,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按规定享受转化收益,同时,建立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机制,搭建了促进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需求与企业科研攻关需求对接平台。在全国首创建立由省级层面统一组织实施的博士后来辽挂职机制,来自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30名博士后来辽开展科技服务与锻炼。在第一、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我省参赛的博士后选手获得6金1银1铜好成绩,获奖项目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举办首届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会和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交流活动,深入开展博士后工作交流、学术交流等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博士后创新创业活力。
此外,在省级层面大力支持博士后工作的同时,各地、各设站单位也结合实际出台了更具含金量的支持政策,省、市、设站单位政策可叠加享受。比如:沈阳市对新设立的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设立资助,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每招收1名博士后,给予设站单位5万元补助,给予博士后每人每年10万元资助、资助2年,对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博士后分3年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大连市对新设的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助,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每招收1名全职博士后分2年给予22万元培养资助,每招收1名非全职博士后分两年给予16万元培养资助,流动站每招收1名全职博士后分2年给予12万元培养资助,国内期满出站博士后在连全职工作的,按规定给予30万元安家费。东北大学为博士后提供每年12万用人成本、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科研成果参与学校奖励计划,安排博士后公寓,个人申获的各种资助在以上待遇基础上叠加。大连理工大学对博士后薪酬实行年薪制,如入选国家、校级人才计划在学校待遇基础上叠加资助,博士后按照学校预聘师资进行管理,享有学校教职工同等福利待遇,解决子女入托、入学,提供大连市最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精准加强对博士后群体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助力辽宁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
一是优化博士后人才发展环境。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进一步优化“兴辽英才计划”人才项目和政策,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吸引培养更多高端人才,争取在加强战略科技人才资助的同时,加大对正处于成长期的博士后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资助力度,争取对在站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及其高水平科研项目择优给予适当资助,帮助他们加快创新研发、加速成长成才,打造我省战略型科技人才的后备力量。指导高校对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推行年薪制、协议制等聘用方式,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台不同聘用方式相应的薪酬制度和补贴政策,增强对优秀博士后人才吸引力。
二是加大职称政策支持力度。继续落实好期满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留辽来辽工作满一年可申报或认定正高级职称、创新创业大赛成绩优异人员职称评聘倾斜等政策。落实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大型企业职称评审自主权,完善符合不同类别人才职称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深化科教界“帽子”治理,破除“四唯”倾向,坚持以能力业绩贡献评价人才,注重代表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内容,打破论资排辈,激发青年博士后人才队伍活力。
三是提升博士后培养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高质量开展流动站、工作站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创新实践基地评估机制,细化评估项目,严格评估标准,促进各地、各设站单位不断加强改进工作。常态化开展博士后科研岗位征集发布工作,建立与国内重点高校之间、流动站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之间招收协作机制,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来辽从事博士后研究。指导高校将博士后人才纳入重点人才储备体系,建立专项培育机制,重点遴选推荐优秀博士后人才申报国家级人才专项等重大人才工程。深入开展博士后工作交流,加强东北三省一区交流合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博士后工作经验,今年还将召开博士后制度实施40周年纪念大会,举办博士后工作成果展,全面提升博士后管理服务水平。
四是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实施基本科研项目和科技计划项目向博士后倾斜,指导各设站单位支持博士后独立承担科研任务、把博士后放到关键科研岗位上锻炼、鼓励围绕博士后组建科研创新团队,围绕我省关键核心领域和解决“卡脖子”问题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举办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支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分区域、分专业组建博士后联谊会等交流组织,支持博士后发起成立学术性社会组织,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之间交流合作、共享资源创造条件。建立赛马机制,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动员博士后参与全国创新创业大赛,让优秀博士后脱颖而出。推动博士后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持续深入开展博士后到基层、企业开展科技服务与锻炼活动,完善博士后“揭榜领题”机制,定期开展创新成果展示展演活动,积极搭建博士后创新成果展示推介、科技中介机构和投融资机构交流洽谈对接载体,促进科研成果本地转移转化,对于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在职称评聘、人才评选、薪酬激励、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提升博士后人才服务质效。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设站单位博士后招收、培养、考核、管理、服务等自主权,把工作重心放在政策落实、跟踪评估、日常监管上,着力优化服务,简化进出站、证书发放等办理程序,实现博士后进出站在线预审、一次办结。引导博士后留辽来辽创新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引进博士后人才,支持博士后自主创业、到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就业,助力辽宁振兴发展。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开展人才领域“综合窗口”营商服务试点、外国人才服务保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及时兑现奖励、资助、补贴政策。进一步落实好高层次优秀博士后人才配偶安置、子女就学、个税减免、医疗保障等优惠政策,主动做好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服务保障工作,解决好人才身边的“关键小事”。加大博士后工作和优秀博士后典型宣传力度,深入解读博士后人才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博士后事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博士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感谢您对我省博士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马赛男
联系电话:024-22959125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