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提高辽宁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提案》 (第1303019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3日          编辑:省人社厅李雪         来源:厅办公室

何仲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辽宁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提案收悉,经商省教育厅,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仍面临信息不对称、创业支持不足、结构性矛盾和观念需转变等问题和挑战,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对高质量就业岗位期盼,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民生保障的现实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针对性和建设性都比较强。

  一、关于“加强政策宣传与落实”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锚定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突出就业优先导向一是多样化供给政策。每年都根据就业形势,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2024年我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整合优化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完善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提升职业技能、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11个方面政策举措。目前,我厅正在根据国家部署安排,研究制定包括扩大扩岗补助政策范围、延续国有企业增人增资等新一轮支持高校毕业生政策。二是多渠道宣传政策。坚持早启动、早介入、全周期、全方位工作理念,端口前移将省情宣讲、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工匠精神10项公共就业服务“打包”送进校园。目前已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108场。打造“就来辽”融媒体品牌,通过原创主题短视频、直播探岗、学生访谈等方式,向全国大学生推送,展示辽宁振兴发展良好态势。三是多方位推动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政策覆盖范围在各类群体中是最广的,包括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和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以及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2025年,财政部门筹集安排省以上就业补助资金超过20亿元,为可能出现的政策调整和升级做好准备。年初,我厅主动修订印发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进一步明确政策标准、申领要件、经办流程等环节,为便利化享受政策提供保障。各地也通过发放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等形式,吸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辽来辽就业。我厅还会同相关部门利用假期,邀请40所“双一流”高校就业负责同志、5批103名清华北大学子“辽宁行”,促进青年人才和辽宁实现“双向奔赴”。

  二、关于“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就业服务是稳定扩大就业的基础手段。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对推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一是高频开展招聘活动。近年来,我厅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实施“振兴有你·就有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辽来辽就业促进行动,2024年组织招聘活动888场,推送岗位44.9万个。3月18日在沈阳理工大学举办2025年行动启动仪式,组织168家央企国企、民营百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瞪羚、独角兽等用人单位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招聘活动在沈阳农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锦州医科大学设立分会场,发布就业岗位3万余个。活动现场设置了就业服务“直播间”、政策服务“直通车”、就业指导“加速仓”、权益保障“护航站”等服务专区,为近千名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同时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锦州医科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等省内外高校开展“百万学子留辽来辽”专项行动暨“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校园招聘活动。截至5月初,全省人社部门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46场,发布就业岗位13.5万个次。二是援助帮扶困难学生。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优先推荐岗位、优先指导服务,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升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为毕业学年困难家庭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确保困难毕业生毕业去向全部落实。离校后实施就业和培训服务“双百日”攻坚行动,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台账要求各地跟踪回访、联系服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100%。三是数字赋能就业服务。“就来辽”微信平台上线AI模拟面试、简历优化等服务,依托智能算法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求职指导,供学生在微信端免费体验。在“就来辽”平台开设专区,邀请高校就业指导专家及企业资深HR录制系列短视频课程及直播讲座。与省内部分高校合作,创新推出“就来辽-我为辽宁发声”,邀请高校校长或就业处长录制短视频,介绍本校就业工作情况,毕业生就业去向等。年初以来,“就来辽”开展直播带岗活动13场,5.8万人次观看,发布短视频20个,吸引粉丝量84万。

  三、关于“加强创业支持与服务”

  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创业环境,释放创业活力。一是构筑支持体系。坚持将政策引领作为创业的“航向标”,先后出台《辽宁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正在准备出台《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结合实际制定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落实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标准按照国家授权范围顶格执行。在此基础上,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给予场地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二是提升服务质量。将培训扩能作为创业的“动力源”,注意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和培训赋能作用,连续举办创业引领者专项活动暨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辽宁省选拔赛”,创新竞赛模式和奖励政策,推动全省创业培训师资队伍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全省108创业培训机构每年开展各类创业培训1万人次以上,为初创主体选择创业项目、开办企业和后续指导等全流程“跟踪陪跑”。三是做优孵化载体。出台《辽宁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评定和管理,已建设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160个。政府投资的孵化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提供。加强基层创业服务载体建设,打造“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609个,围绕“15分钟”就业服务圈内重点群体,拓展创业载体功能,“靶向滴灌”基层创业,不断扩大全省创业规模。

  四、关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经济发展是就业的根本。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总牵引下,我省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长潜能加快释放一是加快产业提质升级。立足我省重大产业布局,前瞻性开发和培育新的就业岗位。贯彻落实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集成电路装备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制定航空装备产业振兴方案,推动航空装备产业技术创新与规模化发展;发布生物医药和医疗装备产业投资指南,促进产业精准化和产业生态优化升级;引导省内重点新能源企业与高校新能源类专业开展人才对接,实现高质量就业联动。今年将争取中央预算投资支持11所高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面向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技能培训服务。二是挖潜扩容就业岗位。加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人工智能、文体旅产业、康养医疗、服务消费等领域拓展就业增长点,定期公布人才需求清单和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目录,落实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跟进保障服务,提升人力资源匹配效率。三是开展技能培训。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培训行动,支持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面向行业开展培训评价,打造产业、教学、评价衔接融通的特色技能生态链。针对数字经济发展,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技能提升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工业机器人、无人机、大数据等领域工作。

  五、关于“促进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

  省教育厅积极优化培养供给,推动供需适配。一是调整学科专业。加强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将就业状况作为办学资源配置、教育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社会需求不足、就业质量不高的学科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二是提高教育供给匹配。聚焦辽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人才需求,主动布局新兴学科专业,扩大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布点。通过加强就业市场需求调研,分类开设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培训,扩展毕业生就业选择。三是努力扩大岗位数量。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书记、校长带头走访企业,针对应届毕业生走访企业近万户,征集岗位12万个次。

  六、关于“加强就业观念引导”

  就业观念的形成和转变受到社会环境的重要影响,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树牢正确就业观,以正确就业观念合理引导就业预期,对于科学把握就业方向和职业要求意义重大。一是做好前置教育。落实国家有关要求,推动在普通高中阶段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培养学生劳动精神和职业精神。把就业教育指导作为高校“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组织参加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就。二是做好协同教育政府、社会和家庭应携手合作,创造包容社会环境,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认识到就业需要充分准备和努力投入。组织参加职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面向就业市场急需知识和技能要求,优化知识和技能结构,提升学生职业能力。三是做好服务指导。结合“振兴有你·就有未来”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现场邀请高校就业指导专家和知名企业HR为学生们提供就业指导、政策解读、生涯规划和市场招聘服务,利用“就来辽”融媒体平台,宣传基层就业青年典型,营造“基层就业,同样出彩”氛围,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高位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提供人力资源要素保障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对全省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