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提〔2026〕12号
王艳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赋能辽宁全面振兴的建议”收悉,现就人才工作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聚焦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统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外国专家三支人才队伍,引育留用一体推进,不断强化人才支撑力,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近年来,我们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落实用人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和职称评审自主权,在充分放权的基础上,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搭建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平台,开展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头部企业评审专车、中小科技企业服务专场、技术技能人才贯通专线等“三专”行动,去年全年评审服务民营企业286家,3367人参加评审,1684人取得职称。二是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成24个职称系列改革,形成“24个系列+34个行业(专业)”标准体系,累计新增(规范)68个评审专业,破除“四唯”倾向,坚持以能力、业绩、贡献和创新价值评价人才。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实行“以赛代评制”,在战略新兴产业头部企业试行“举荐制”,去年有4名业绩突出的专技人员经院士举荐直接获评正高级职称。三是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涵盖57个职业(工种),开展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工作,全省已评聘首席技师193人、特级技师435人。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在工程、农业等8个领域开展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拓宽技能人才成长空间。
二、持续加大引进力度,不断积蓄振兴发展新动能。一是建立重点产业领域人才摸底调查和按季度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发布常态机制,去年摸排2.1万家重点企事业单位90.3万名存量技术、技能和管理人才信息,征集人才需求信息2.2万条,编制发布博士、海外高端人才、应届高校毕业生等9类人才需求目录,引导各类教育、培训、中介等资源按需精准培养引进人才。二是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留辽回辽来辽就业创业,统筹实施“振兴有你·就有未来”毕业生留辽来辽专项行动,端口前移推动10项公共就业服务常驻校园,走出去组织“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请进来开展北大清华学子“辽宁行”行动,打造“就来辽”融媒体品牌开展直播带岗等服务。三是畅通引才“绿色通道”,用人单位招聘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随时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支持用人单位到国内双一流高校、具有本行业专业特色的国内外重点院校,采取考核方式现场签约,招聘引进博士和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四是动态调整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普遍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个百分点、拓宽人才引进空间,为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高水平研发团队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支持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采取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项目合作、“项目+团队”、“带土移植”等方式柔性引进人才和研发团队。五是吸引集聚外国人才,建立以才引才、平台引才、活动引才“三引”模式,布局建设外国专家联络服务工作站,设立国家级引智基地26个,汇聚外国高端专家团队120余人。提升外国人才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监督管理,启动外国人才服务保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制发外国人在辽工作服务手册,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改革,形成吸引留住优秀外国人才的良好环境。
三、努力提升培育水平,提高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一是加大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储备力度,加强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510家,面向海内外广泛开展博士后政策推介和岗位发布对接活动,加大对新设站单位和优秀博士后奖励力度,去年招收博士后985人,创历史新高。着力激发博士后创新创业活力,在全国首创博士后来辽开展科技服务和锻炼机制,举办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会和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交流活动,深入开展博士后工作交流、学术交流等活动,在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上,我省获1金2银3铜好成绩。二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去年聚焦产业前沿技术和人工智能应用,举办高级研修班12期,培训近600人,优化公需科目课程设置,51.9万人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在线学习。三是深入实施技能辽宁行动、“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行动,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围绕我省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用工需求开展示范培训试点,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6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7家,坚持产教融合培养模式,根据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按季度编制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提高相应培训专业补贴标准,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必需环节集聚。四是高标准实施优秀青年工程师和优秀高技能人才等项目,赋予头部企业、领军企业等重点企业自主举荐权,通过举荐遴选,去年选拔推荐148名优秀工程师、85名优秀高技能人才和8个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通过正确的选拔导向引导广大人才在振兴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四、扎实练好用才功夫,积极搭建人才干事创业舞台。一是鼓励科技创新,对科技创新贡献突出人才加大职称评审政策支持力度,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机制,对高层次人才领衔的科研团队实行团队薪酬“包干制”,对承担重大工程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高层次人才薪酬可在单位工资总量单列,参考人才市场价格确定薪酬水平。二是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开辟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绿色通道”,健全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处置和收益分配政策,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科研性收入,落实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提高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三是推动技能人才培养产教融合,打造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社会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新格局,遴选33所院校、61个专业加入实行国家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持续发挥辽宁技工教育联盟、“政校企·园”高技能人才培养联盟作用,搭建重点产业企业与院校常态化对接交流平台,全力促进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和技能推广,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必需环节集聚,每年为企业定向输送青年技能人才2万人。四是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引领各类专家人才服务企业。支持高校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鼓励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深入开展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广泛征集企业在科研攻关、技术指导、生产经营、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专家服务需求,按需精准匹配联系专家人才入企服务,已累计对接人才3974人次,组建服务团915个,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761项。
五、注重做好留才文章,打造辽宁人才强磁场。一是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博士后储备、博士后培养平台奖励、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奖励、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资助、引才荐才平台奖励等5个奖励政策,累计为454名技术技能人才、399名博士后、11个外专团队、105家平台和单位兑现奖励资助36511万元,支持“兴辽英才计划”入选人员及入选团队核心人员直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畅通博士、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加大评聘支持力度。二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颁布施行《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等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服务重点企业园区常态机制,密集搭建撮合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市场化、专业化、个性化引才服务。三是着力加强外国人才管理服务,推进外国人来辽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试点,制定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内部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外籍教师信息公示制度、外国人在辽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高层次外国专家信息库和辽宁友谊奖候选人后备库,大力吸引留住优秀外国人才。四是大力营造拴心留人良好环境,主动做好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收入分配、配偶安置、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及时做好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待遇兑现等工作,建立高层次人才流动监测常态机制,指导各地、各单位健全人才流失防控机制、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措施,让人才在辽宁安身、安心、安业。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精准加强人才供给、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助力辽宁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
一是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继续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强化服务供给,培育人才创新创业沃土
深化人才管理服务改革。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落实好省委组织部牵头建立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会商机制,涉及教育、科技、产业等领域的重大人才政策和事项,提请会商机制研究,由组织、教育、科技、人社、工信等部门共同推进。深化人事人才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落实重点企事业单位“兴辽英才计划”人才自主举荐权。精心组织实施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统筹开展博士后出站后接续培养、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机制、完善职称评价新标准、探索“人工智能+继续教育”应用场景新范式、优化专家服务与基层需求对接机制、建设留学人才联络站、支持人才低成本创新创业7项改革试点任务,通过试点解决一批矛盾问题、满足人才和发展需要,以改革推动人才管理服务创新提升。
推动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坚持分类评价、破立并举,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专业,健全职称评价体系,优化细化评价标准,突出完善重点领域人才、特殊行业人才、新型职业人才的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创新评价机制,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完善同行评价机制,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授权用人主体开展自主评审,强化下放权限后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构建职称评审监督服务体系,提升人才评价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着力服务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鼓励承担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的高层次人才组建研发团队,自主评聘、自主选人用人;支持新型研发机构专注核心技术攻关,采取更加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支持科研院所和具有科研属性的知识技术密集型单位探索建立首席科学家(专家)制度。
突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各级各类评委会为在企业工作且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考核认定相应级别职称;鼓励把参与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技术工艺改进、技术难题解决等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增加其在评价指标中的权重;鼓励企业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支持在建设创新联合体中发挥特殊作用、做出突出成绩的高层次人才直接评聘高级职称(职务)。
突出聚焦产业需求加快成果转化,支持高校院所探索设立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岗位,结合实际制定相应职称评审标准,并适当加大成果转化收益、技术转移成效贡献在职称推荐申报、评审或岗位晋升中的权重。持续畅通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审申报渠道。探索开展高校院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团队特设岗位试点,激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及研究团队积极在我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工作。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用人单位工资管理自主权,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改革试点,优化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机制,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推动收入分配进一步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以及一线紧缺人才倾斜,推动建立基础科学长线研究薪酬机制。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合理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推行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推广技术入股、项目收益分红、创新对赌激励等市场化分配方式,推动形成以知识、技术、创新成果为导向的薪酬体系。
提升人才服务质效。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支持各类人才和平台围绕我省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开展科研攻关、技术革新和成果转化,吸引集聚各类人才,及时兑现奖励资助资金,用真情实意、真招实策、真金白银支持和服务人才。对辽宁实验室等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充分放权、全力保障,支持按需自主设岗、人才自主招聘、人员自主聘用、工资自主分配、职称自主评聘,对人才个性化需求一事一议研究解决,对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特事特办提供服务保障,在高层次人才延迟退休等方面提供快捷服务。加强我省人才政策和人才典型宣传,继续主动做好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收入分配、配偶安置、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为引进的高层次国外人才办理来华工作许可、人才签证等提供便利服务,协调落实人才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政策,解除人才后顾之忧,营造尊崇人才、近悦远来的良好环境。
二是聚焦科技创新和培育新质生产力,坚持人才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加快培养造就创新型人才队伍。
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吸引优秀青年人才。健全重点产业人才精准培育与引进机制,常态化开展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需求调查,按季度分类编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开展招聘活动,根据企业意愿对接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猎头服务,引导优秀人才向我省重点产业、领域集聚。畅通高校、企业人才交流通道,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制定《关于高层次人才“校企双聘”的若干意见》,细化出台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职称评聘、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三个具体操作细则,双聘人才可使用省直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可自主选择在企业或高校参加职称评审,薪酬待遇及发放方式由聘用高校、企业、人才自主约定,按规定缴纳社保,支持企业引进、留住和用好高层次人才。加强重点产业人才流动监测和流动趋势、异常情况分析,指导有关地区和单位健全人才流失防范机制,有针对性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措施,保持人才净流入良好势头。
积极搭建人才招聘对接平台,持续推动10项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做优“就来辽”融媒体就业服务品牌,实施“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开展招聘活动,举办清北学子“辽宁行”活动,吸引清华北大等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就业。举办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专场招聘活动,引导中介机构、猎头公司市场化引才,实现人才精准匹配与高效引进。对于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以及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卡脖子”问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人才,加大职称评聘倾斜力度,及时兑现引才荐才奖励政策。
狠抓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力培育大国工匠、辽宁工匠。统筹推进技工教育、职业培训和技能就业工作提质升级,健全完善“产、教、评、用”全链条技能生态体系。实施辽宁省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加强各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青年技能提升计划,推动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与技能人才评价无缝衔接,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直接开展高级工等级认定,稳步扩大全省35岁以下青年高技能人才规模。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行学制教育+职业训练“双元制”教育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一体,形成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技工教育体系。规范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和社会评价,全面推行实施“新八级工”制度,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举办第三届全省技能大赛,会同工会等部门办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和行业专项赛事,以赛促训带动技能成才。
集聚博士后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质量。加强博士后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储备,新建一批高水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广泛开展博士后科研岗位征集、发布、对接和政策宣传推送活动,进一步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提升培养质量,全年新招收博士后800人以上,博士后出站留辽率保持在75%左右。着力激发博士后创新创业活力,围绕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分学科、专业、领域策划举办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高水平博士后学术交流、科研项目申报辅导、创新成果转化对接等活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紧跟时代发展、科技进步、技术革新前沿,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工作,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
积极引进优秀外国专家和智力,为科技创新提供外脑支撑。创新引进外国人才方式,开发引进外国人才资源渠道,实施引进外国人才重点计划,搭建引进外国人才平台和载体,加强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和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国家和省级外国专家项目计划,加强外国专家联络服务工作站建设,加强与外国专家组织、人才中介机构、培训渠道的沟通联系,着力集聚外国高端人才和创新资源。改革外国人才使用机制,建立外国高端人才省份互认机制,细化外国人才分类,制发《辽宁省外国高端人才认定标准目录》,聚焦重点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制定《外国人在辽工作指导目录》,提升外国人才供需匹配度。实施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实施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实施国际青年人才来华交流项目,结合构建省内“2211”产业体系,借助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平台,举办分会场活动和辽宁行活动,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人才交流和成果转化。健全外国人才管理服务保障政策,优化外国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制发外国人来辽工作许可服务指南2.0版,扩大外国人实体社保卡申领网点覆盖面,提供“一卡通”便利服务。
三是坚持人才引领驱动,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11”产业体系建设聚智赋能。
增强企业人才自主培养能力。着力强化企业人才培养主体地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平台的支撑性作用,支持企业建设博士后科研平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指导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围绕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和人工智能技术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技工院校等培训机构深化校企合作、为企业提供订单式培训。建立健全新兴产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机制,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对创新、实效、质量、贡献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职称评审政策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注重企业对人才评价的“话语权”,尊重企业用人主体推荐意见,实现人才评价企业“说的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向企业倾斜,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向重点产业倾斜。
推动人才智力资源向企业集聚。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离岗创业、在职创办企业,支持专家团队围绕企业项目开展科研攻关,帮助企业解决“卡脖子”问题,对各类“双创”活动不作审批或备案,营造包容开放自由的政策环境。常态化开展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持续开展博士后来辽科技服务与锻炼活动,每年实施10批省级专家服务基层示范项目,建立企业点单、政府派单、人才接单服务模式,摸清企业科研攻关、技术指导、人才引育等服务需求,精准对接专家人才入企服务,引领创新资源向企业和基层集聚,破解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移转化。对服务产业和企业发展业绩贡献突出的人才和团队,采取一步到位认定职称、核增绩效工资、提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人才选拔重点倾斜等方式给予激励,引领人才和创新资源向市场主体汇聚。
感谢您对我省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李牧
联系电话:024-22959122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25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0302000389
